正文 第三章 具體政策篇(一)(3 / 3)

(三)科學合理。按照城市發展規劃和生活垃圾處理專業規劃,綜合考慮建成區人口、設施服務範圍、能源和消費結構、運距、地質地形條件等因素,科學選址,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設施使用年限。

三、建設主體

各市州、縣市區政府是本行政區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同一市州跨行政區劃的設施共建項目,由市州政府負責項目建設的組織協調實施;跨市州的設施共建項目,由參與共建的市州政府共同組織協調實施,省直相關部門給予配合支持。

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資金以市州、縣市區政府投入為主。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堅持政府投入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有效整合城市建設維護稅、國有土地出讓收益等資金收入;積極利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專項貸款;推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與運營特許經營,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開展設備融資租賃,吸引社會資金參與設施建設運營;適時開征垃圾處理費,實行垃圾無害化處理有償服務製度。

各地要明確牽頭責任單位,建立部門協作機製和監督考核機製,實行項目建設月報製度、情況通報製度、督查督辦製度、獎懲製度。建立公眾參與機製,全麵動員社會力量,強化輿論引導,提高市民參與的積極性。

四、部門責任

省直有關單位要大力支持各地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統籌協調和大力推進項目前期工作。

省建設廳負責協調項目規劃選址和工程設計審查,工程建設技術和特許經營的指導監督,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和設施運行的監督管理,參與做好農業發展銀行貸款、省以獎代補專項資金安排,牽頭組織對各地實施情況的檢查驗收考核。

省發改委負責協調項目審查等前期工作,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基建資金及國債資金支持,同時爭取外國政府資金支持;負責下達建設項目年度投資計劃;負責審查並牽頭向戰略合作機構推薦項目,參與對各地實施情況的檢查驗收考核。

省財政廳負責統一籌措並會同有關部門安排省以獎代補專項資金,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支持,指導督促各地完善貸款還貸機製,監督資金和生活垃圾處理費使用,參與對各地實施情況的檢查驗收考核。

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做好相關項目用地預審和用地計劃安排,參與對各地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考核。

省人事廳負責按照為民辦實事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考核。

省監察廳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進行監督,參與對各地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考核。

省環保局負責項目環評審查和驗收,做好工程排汙達標監管工作,參與對各地實施情況的檢查驗收考核。

省物價局負責製定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及相關管理辦法,參與對各地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考核。

省農業發展銀行按照項目貸款協議,及時組織資金。

五、保障措施

1、積極籌措建設資金。根據項目投資和各地申請,省財政廳會同省建設廳統一組織安排銀行專項貸款,各市州、縣市區政府分別向省融資中心承貸並負責償還建設資金。同時,為鼓勵各地加快建設步伐,省政府安排一定數額的以獎代補資金。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盡快製定下發以獎代補辦法。

2、簡化項目審批程序。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特事特辦、大力支持的原則,簡化審批程序,縮短辦理時間,提高工作效率。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項目,以及日處理規模不小於400噸的生活垃圾填埋、堆肥、綜合利用項目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價、選址和工程初步設計由省相關部門審批或核準,400噸以下的生活垃圾非焚燒處理項目相關工作可由省直相關部門依法委托市州部門審批或核準。

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實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政策;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納入省重點工程,享受省重點工程優惠政策;實行項目用地支持政策,省統籌考慮建設用地指標;實行項目審批綠色通道政策。

4、加強和規範項目管理。各地要加強項目前期工作管理,嚴格項目可研、選址、環境影響評價、初步設計等關鍵環節的評審論證;加強項目建設施工管理,完善監管辦法,嚴格基本建設程序,規範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工程竣工驗收製度,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加強特許經營管理,引入競爭機製,嚴格過程監管和準入監管,落實備案製度。

5、嚴格考核,確保落實。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是城鎮建設的重要內容,各地必須按照要求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凡未按要求建成並投入使用或無害化處理不達標的城鎮均不得申報省級園林城市、衛生城市和文明城市等,已取得稱號的要依程序取消其稱號。

6、加強領導,統籌協調。各地要成立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領導機構,統籌本地區項目建設日常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建設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為加強對全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作的領導,統籌協調各地項目實施情況,省政府建立聯席會議製度,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徐憲平和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石華清為召集人,省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建設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省環保局湖南保監局《關於開展環境汙染

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湘政辦發〔2009〕51號

2009年7月31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省環保局、湖南保監局《關於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原則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根據各地情況貫徹執行。

關於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長株潭城市群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中關於“支持保險資金參與兩型社會建設,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等新型保險業務的試點”的要求,為加強環境汙染風險管理,現就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意義

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突發汙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試點,是維護汙染受害者合法權益、提高企業防範環境風險能力的有效手段。加快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製度建設,是環境管理與市場手段相結合的有益嚐試,有利於增強政府處理環境汙染事件的調控能力,切實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重要性,結合實際,製訂方案,積極推動本地區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

二、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範圍

本次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範圍是化工、有色、金屬礦采選、砷製品、涉鎘等高環境汙染風險企業。試點工作時間2年(2009年8月—2011年8月)。長株潭城市群區域內的試點範圍企業在2009年內爭取全部投保,其他地區試點範圍企業力爭2010年年底前全麵實現投保。

推薦省內具備條件的保險公司(分公司)作為保險試點機構,重點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產品開發、承保、理賠以及政策試行等工作。

三、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高度重視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出台和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將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製度作為強化高環境風險企業環境管理的重要手段,納入當地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體係。環保部門要將試點範圍企業投保環境汙染責任險和環境風險防範作為日常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並在核發和換發排汙許可證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開展行業準入審查、上市環保核查、申報環保專項資金、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等工作中,大力加強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宣傳和推介工作。要督促企業認真履行環境汙染事故預防和事故處理等責任,開展高汙染、高環境風險企業和工藝設施的調查,充分評估其環境風險和影響,盡可能杜絕環境汙染事故發生,一旦發生環境汙染事故或遭遇突發環境事件,要積極配合保險公司開展事故查勘、定損、理賠等工作,確保汙染受害者得到經濟賠償。

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試點機構要把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工作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加強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基礎工作,提供科學合理、優惠簡便的保險方案,嚴格執行經保險監管機關審批或備案的保險條款費率,對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環境汙染事故及時提供理賠服務,兌現理賠承諾,切實維護投保企業的合法權益。

環保、保險監管等部門和保險試點機構要加強相關政策和技術研究,重點解決好風險評估、損失評估、責任範圍、賠償限額、索賠時效等關鍵問題,切實增強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可操作性,要積極宣傳,推進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二、資源、能源政策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加強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