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時能歡喜亦隨時嫌棄,不用再記起怎去忘記。——《失憶蝴蝶》填詞: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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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有很多想寫的東西,而自己又有能力去寫,便要去寫。抬起筆的瞬間,坐在鍵盤前一刻,一種使命感便猛然升起,促使著作者盡最大努力來用文字表達自己的思想,傳達給眾人。
劉思明正是要做此事——但是,違背他意願的卻是無情的現實。他作為一名新聞報社的編輯員,每天埋首在小辦公室裏敲著鍵盤,寫著違背自己心意的虛假文字。有些文章是他極不願意寫的,但當他禿了頂的老板凶神惡煞走到他的辦公桌旁,看著思明的眼神充滿著深深的不屑與鄙夷之時,劉思明隻得乖乖就範。有時候寫的標題內容很浮誇或是慢慢的噱頭,內容卻是平淡無奇(最令他作嘔的還是有時候還要內容偏激,必須故意做些噱頭來引起讀者注意,再引起話題,從而提高報紙知名度,增加銷量與影響力……大概吧,他見到的大概是這樣)
然而在每個寂靜的晚上,當他回到家裏唯一讓他對殘酷的事實有所希望的是什麼呢?
對,他同時還是個網絡寫手,一個已經混了六年的老鳥。
他可以想寫什麼就寫什麼,隻要是能暢快的表達出自己心中所想的,他都喜歡。他甚至還簽了約,雖然不是個職業寫手,但是每天晚上敲敲鍵盤還是能一更,這樣勉強達到全勤。他自己作為一個寫手,名聲不算太大,但好歹有會有點收入。碎肉再小也是肉不是?(至少他是這麼自我安慰的)
他,渴望實現自己的價值。想起十年前自己還是有一番作為過,現在想想就羨慕。能待在一個和睦的社團,拚上一個副社團長一職,還能同其他社員製作屬於他們的音樂……
當然,還有她……那個時候,他還擁有過她……
“不不不不……”此時正坐在電腦前碼著字的他,突然走神回想起與她過去的種種……很美好,但卻致命。他卑微的不敢再想起,便尖叫著狂搖著頭讓自己緩過神來。
緩過神,回到冰冷的現實。隻有夜半烏黑的牆壁,泛著光的電腦屏幕,和隻穿著睡衣的自己。以防自己再走神,他又賞了自己一巴掌,讓自己一下子提起神來。
為什麼回想起她呢?——是因為什麼呢?——說到底好像是有什麼聯係?她最愛什麼呢?自己曾經最擅長什麼呢?音樂。
音樂。一個很平淡的詞,卻在他心頭激起千層浪。他再次恍神,全然忘了自己現在正在做什麼。
自己曾經也搞過音樂啊,是啊沒錯。自己還給歌填過詞,那個時候還表現出自己的天賦來著……
究竟是因為什麼自己變成現在這樣的呢?
他惘然。一時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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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短發的女孩兒臉上的妝還沒有卸掉,頭上的白色蝴蝶結隨著她鬼鬼祟祟的動作一晃一晃。她此時還穿著彩排用的服裝,趁沒人注意的時候偷偷溜進舞台幕後的休息室,扒著門偷看著在裏麵休息的蔥綠色長發女孩兒。
她這兩天都沒有怎麼還好吃飯,公司老總和經紀人都認為是彩排太多給累的壓力太大,但鏡音鈴可知道,她這是心裏有事情壓著,壓得她很難受才導致的。
未來此時正抱膝坐在燈火通明的休息室內的沙發上,呆望著自己雪白的膝蓋,仿佛下一秒就會瞬間長出花來似得,就那麼死死的盯著。
她的目光黯淡無神,貌似身邊有個吸引她神智的黑洞將她的精神都吸走了去,隻留下這一具虛無的空殼。耗盡著自己的生命,漫無目的的度日如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