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12日
【編者按】理論是旗幟,為實踐指明方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命題提出以來,關於和諧社會的理論研究如火如荼,來自不同領域的專家、學者從理論與實踐、曆史與現實的不同角度進行研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論體係迅速豐富、完善。本文刊載於中宣部《時事報告》雜誌第9期,擷取了學術理論界最有價值和代表性的觀點,就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十大理論熱點問題進行了梳理。文章認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做的工作很多,每個方麵的工作都很重要,但一定要準確把握切入點。
一、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背景是什麼
二、什麼是“和諧社會”
三、什麼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四、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什麼特征
五、衡量社會和諧的標準是什麼
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意義何在
七、當前社會主要有哪些“不和諧”因素
八、如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九、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切入點在哪裏
十、怎樣理解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同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關係
一、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背景是什麼
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五中全會再次強調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央之所以要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其立論依據是什麼認識這一背景,是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立足點與出發點。
目前學術界的觀點主要有:
(一)“關鍵階段論”。認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人均GDP從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的關鍵階段。從國際經驗看,這個階段既是發展黃金期,又是矛盾凸顯期。我國正處於這一階段,所以必須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任務。
(二)“社會轉型論”。認為和諧社會是針對社會轉型時期通常伴隨的不穩定這一特定現狀而言的。我國經濟增長速度明顯加快,但同時由此帶來犯罪案件、經濟糾紛、民事糾紛、信訪數量的增長速度也很快。這一時期是社會問題多發期、社會結構最不穩定期,使社會運行不順暢。正是在這種社會背景下,提出了和諧社會的問題。
(三)“問題依據論”。認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提出,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主要是我國改革發展和經濟社會領域都遇到了許多問題,有的還相當嚴重,比如城鄉差距和貧富差距的持續擴大等,這些問題不解決是要出事的。
(四)“內外依據論”。認為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主要是國內和國際兩方麵的因素決定的。就國內而言,我國加快推進工業化、城鎮,與此同時,我國社會出現了“五個多樣化”。這些都對我們黨的執政基礎和執政能力提出了挑戰。就國際而言,經濟全球化給我們帶來的壓力愈來愈大。來自國內國際這兩方麵的原因,是我們黨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背景。
(五)“階段性特征論”。認為要準確把握我們黨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背景,一定要從我國所麵臨的階段性特征入手。隻有從重要戰略機遇期、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改革發展處於新的起點和經濟社會結構轉型等階段性特征出發,才能更全麵地把握我們黨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曆史背景。
二、什麼是“和諧社會”
要準確把握和積極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我們首先必須搞清楚到底什麼是和諧社會。這涉及到另一個理論問題,即什麼是“社會”,“社會”具有廣泛的、不同層次的含義,因而對和諧社會也有不同的理解。
(一)大、中、小和諧社會。“大和諧社會”涵蓋整個社會領域,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麵,是這些方麵的有機統一。“中和諧社會”涵蓋的範圍是相對於經濟、政治、文化而言的社會生活領域,主要是指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包括社會事業、社會保障等。“小和諧社會”是指社會領域中社會關係的和諧,主要是社會階層關係的和諧,以及微觀意義上的和諧社會建設,比如社區、村鎮、企業、學校、家庭的和諧。
(二)廣義的和諧社會與狹義的和諧社會。廣義的和諧社會相當於前麵所講的大和諧社會,狹義的和諧社會則相當於中和諧社會,它涵蓋的是與經濟、政治、文化相對應的社會領域。
(三)和諧社會就是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用社會學的術語來表達就是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的社會。
(四)和諧社會就是社會係統中的各個部分、各種要素處於一種相互協調的狀態。和諧社會實際上是一種整體性思考問題的觀點,要求我們把工作視野拓展到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方麵,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多種手段,統籌各種社會資源,綜合解決社會協調發展問題。
(五)和諧社會是社會資源兼容共生的社會。應當給各類人謀取一定的物質利益,提供生存與發展的條件;和諧社會應當是各類社會資源互相促進而又互相製衡的經緯交織的公民社會;和諧社會是社會結構合理的社會,即社會的各個組成部分之間——通常指的是人口結構、階級結構、民族結構、職業結構、地區結構、家庭結構,有一個比較勻稱、比較均衡、比較穩定的關係。
三、什麼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和諧社會有多種不同類型。我們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充滿創造活力的社會,是各方麵利益關係得到有效協調的社會,是社會管理體製不斷創新和健全的社會,是穩定有序的社會。這主要是根據十六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對和諧社會部的論述歸納出來的。
目前理論界的主要看法有:
(一)主張從廣義和狹義的區別上來理解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相並列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這是狹義的。包括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在內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則是廣義的。正因為這樣,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既是並列關係,又是包含關係。
(二)認為社會和諧是社會主義社會的一種屬性。它應該是一個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社會。也就是說,它是一個能夠不斷地解放生產力、發展產力的社會;一個消滅了剝削、消除了兩極分化,人們能夠共同占有生產資料、平等相處、民主協商、自由發展的社會;一個人民群眾通過己的辛勤勞動最終走向共同富裕的社會。既然社會和諧是一種屬性,它會滲透或體現在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等領域,它是社會主義本質的體現。
(三)從社會學角度界定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認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是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的社會。對於當代中國來說,和諧社會就是經濟和社會、城市和鄉村、東中西部不同區域、人和自然、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等關係良性互動和協調發展的社會。
四、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什麼特征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同其他類型和諧社會的區別,最集中地體現在其特征上。胡錦濤同誌指出,我們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製、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關於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特征還有不同角度的論述:
(一)認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四個主要特征。第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以人為本、經濟社會全麵發展的社會;第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把公平和正義作為核心價值取向的社會;第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創造活力得到充分激發的社會;第四,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法製健全、管理有序的社會。
(二)認為以人為本是和諧社會的根本特點。和諧社會就是一個“政通人和、經濟繁榮、人民安居樂業、社會福利不斷提高”的社會。這些特包括:一是經濟持續增長,人們生活逐步改善;二是社會各階層人們互相尊重,平等友愛,融洽和諧;三是實行和諧的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協調各方利益;四是精神文化生活豐富多彩,人們素質大大提高。五是法製逐步健全,社會管理規範有序。
(三)認為現階段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有五個。第一,社會各項事業不斷發展,人民生活不斷改善;第二,改革擇時有序,體製機製逐步完善;第三,勞動、知識、人才和創造得到尊重;第四,確立民主法治,倡導誠信友愛;第五,思想活躍,信仰明確,社會充滿活力。
從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特征研究又引發了一個重要課題,即如何衡量或評價一個社會是否和諧的問題,更準確地說,就是如何建立社會主義和社會的指標體係問題。
目前學術理論界已經意識到這個課題的重要性,但研究還剛剛開始,提出的有價值的觀點不多。
一種觀點認為,和諧社會有三個標誌。首先,社會階層之間的相互開放和平等進入,任何階層特別是具有較高社會位置的階層都不應以任何理由人為地設置障礙,來排斥其他階層的社會成員進入本階層,以達到維護本階層特有利益的目的;其次,各個階層應當得到有所差別的並且是恰如其分的回報,這就必須按照貢獻進行分配;再次,社會各個階層之間應當保持著一種互惠互利的關係,這就必須在其相互之間實現互惠互利的公正規則。一個社會隻有同時具備了這三個標誌,方稱得上是一個和諧社會。
第二種觀點認為,和諧社會至少要有四個條件:一是社會的管理控製體係能夠充分發揮作用;二是文化中的核心價值觀念有凝聚力;三是不同利益群體的需要能得到滿足;四是社會成員具有流動的途徑。
第三種觀點認為,我們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既要達到人與人的和諧,又要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既要達到我國各社會階層、社會利益群體之間的和諧,又要爭取外部世界格局的和諧發展;既要實現微觀的各個社會組織細胞的和諧發展,又要促進宏觀的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既要促進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各子係統之間的和諧發展,又要促進各子係統內部的和諧發展。
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意義何在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是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第一次提出來的,是我們黨理論創新的一個重大成果,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一)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並把它擺在突出位置,這就使得我們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體布局的認識,由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和先進文化建設三位一體,擴展為包括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在內的四位一體。這體現了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體現了我們對現代化建設規律和黨執政規律認識的深化。
(二)提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表明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的認識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抓住“什麼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這一基本問題進行不懈的探索,對社會主義的認識越來越深入。從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社會主義社會是共同富裕的社會,到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再到社會主義必須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現在,我們黨進一步認識到,社會主義社會應該是和諧的社會,構建社會主義的和諧社會是一項重大戰略任務。
(三)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將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作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麵,這是對黨的執政能力認識的一個新突破。
(四)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表明我們黨在執政55年後,更加關注社會建設,即更加關注社會和諧、社會公平和社會正義,標誌著我們黨的執政理念、治國理念和治理社會的理念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和完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全麵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關鍵時期提出的治國理政的核心理念。說它是核心理念,不僅是因為它體現了崇高的價值目標和社會曆史發展過程的高度統一,而且是因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體現了最高社會目標與當前奮鬥綱領的有機統一。
七、當前社會主要有哪些“不和諧”因素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是沒有任何矛盾和問題的社會,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這才是社會和諧之道。
第一種觀點認為,當前社會中的“不和諧”,首先表現在階層關係的不和諧方麵,主要是社會排斥、社會剝奪和社會斷裂問題。社會排斥是說在會當中,我們製定遊戲規則時,盡量考慮大家共同的利益,但每一個遊戲規則都是一把雙刃劍,它在維護部分人利益的同時,會有意無意地斥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至於社會剝奪,體現最突出的就是城市拆遷和農民失地問題,尤其是對失地農民的社會剝奪是最明顯的。這種社會剝奪,反映了我們當前的一些政策考慮得還不夠周全。社會斷裂,指的是我們社會當中出現一些障礙,阻礙了階層間流動,尤其是下層向上層的流動。其次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不和諧,中央的很多思想,在地方很難貫徹下去,越到下麵越難,甚至會在貫徹的過程中走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