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什麼是生育保險?(1 / 1)

與劉明這樣的男員工相比,公司裏的女員工比他們多享受一個保險險種,就是生育保險。到底什麼是生育保險?它對女員工的生育方麵提供什麼樣的保障呢?

生育保險的適用範圍

生育保險是為保障員工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障製度。目前沒有全國性的生育保險條例,以《北京市生育保險條例》為例,生育保險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各類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職工。

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

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月繳納,員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用人單位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0.8%繳納生育保險費。用人單位繳費總基數為本單位符合條件的員工繳費基數之和。

生育保險基金的支付範圍

員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包括:

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女員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按照女員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三十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生育醫療費用。

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生育醫療費用的內容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女員工因懷孕、生育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品費。以北京市為例,員工生育、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應當按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的規定到具有助產、計劃生育手術資質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員工就醫應當出示《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需住院治療的,在辦理住院手續時應當同時出示《北京市生育服務證》,並由定點醫療機構留存複印件。

產假的規定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九十天;難產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三十天。女員工妊娠不滿四個月流產的產假為十五天至三十天,妊娠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四十二天。在此基礎上,符合晚育標準的夫妻可以享受晚育獎勵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