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劉明住在同一病房的是一位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他正是因為家庭經濟困難才進城打工的。可是這次受傷住院的所有費用全得自己承擔,因為他打工的單位沒有為他辦理醫療保險。這種情況合理嗎?農民工如何才能參加醫療保險呢?
個人無需繳費
按照《北京市外地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外地農民工參加北京醫療保險、繳費全部由用人單位負擔,個人不繳費。具體是以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為基數,按百分之二的比例,按月為外地農民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金。按本辦法繳費,外地農民工不建個人賬戶,不計繳費年限,繳費當期享受相關待遇。
醫療費用的支付範圍
按本辦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以及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的下列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支付範圍:
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急診搶救留觀並收入住院治療的,其住院前留觀七日內的醫療費用;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的門診醫療費用。
選擇定點醫療機構
外地農民工就醫,可以選擇四家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作為本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另外還可以直接到本市定點中醫醫療機構和定點專科醫療機構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