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8章 第一個吃螃蟹(1 / 2)

饒清華作為法院副院長,話說得很誠懇。法院有法院的顧忌,近些年司法權威日漸消弱,法院麵臨眾多審判壓力,有些法院求穩,生怕惹爭議,不願受理新穎棘手的案件。

饒清華的身份擺在那,語氣又陳懇,這麼一說,一般的律師通常要賣個麵子。

李超平靜地看著饒清華副院長,陳懇地說道:“饒院長,您從事法律工作比我還久,也知道很多司法實踐做法,最終被吸收采納,寫進法律的事情。”

“我們這次提出的賠償請求,最後一項雖然法律現在沒有規定,但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精神,理應支持。”

“我之所以提出這項主張,不是我個人為了嘩眾取寵,追求聲名。而是,我想為這類事故的受害人進行司法實踐嚐試。不管這次我們能否勝訴,至少這些受害人以後起訴時多了一個賠償項目,他們可以選擇是否要求這項損失賠償。我相信立法機關會重視民間的呼聲,會關注司法實踐中產生的難題,最終會對這個問題給出個明確的規定。受害人的利益也因此得到保障!”

李超充分表明了自己的立場,饒清華輕輕地點點頭,先是肯定,“李律師,你的想法蠻好,為了受害人的利益考慮,這點值得肯定。”

接著又委婉地提出,“但想法美好,並不代表現實就具有可操作性。現在提出來,時候未到,待條件成熟時,有類似案件再提出更為恰當。”

李超朗目中帶著堅毅之色,不卑不亢地堅定說道:“世界上沒有完全成熟的事情,法律也是與時俱進,不斷修改出台以規範新出現的事務。我這項訴求,就是社會不斷發展,群眾對幸福生活不懈追求的背景下,所衍生的新訴求。現在提出來正是恰當時候,有些事總要有人去做,法律有規定不全的地方,總要有法律人去疾呼。”

饒清華勸了幾次,李超都堅持就這麼立案。最後,饒清華有點不悅地點頭道,“好吧,李超,你們堅持要這樣立案,這是你們的權力,但法院如何判決那是合議庭的事情。”

饒清華這話是在敲打了,李超微微一笑,淡定地道:“我相信法院和我們律師的立場一致,都是為了維護公平正義,都是為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堅信合議庭一定會依法判決!”

饒清華拂袖而去,立案法官接過訴訟材料,不情願地立了案。

立完案後,李超和鄧誌輝告辭離去。立案法官立即將案卷材料分案,而承辦法官一拿到案卷,看了相關賠償之後就炸了鍋,案子未審,一場大討論已經在法院內部展開。

剛走出訴訟服務中心,鄧誌輝欲言又止,張了幾次嘴,最後才忐忑地發出聲來,“李律師,我們不會得罪了法院的領導吧?”

李超看著焦急的鄧誌輝,輕鬆一笑,寬慰道:“別擔心,法院都是依法辦事的地方。而且,你這起案件,賠償的標準是固定的,法院也不可能不按照這些標準計算賠償,所以你完全不用擔心法院會給你穿小鞋”

“我作為律師,常常要在法院代理各類案件,我都不擔心。因為我知道,不管是法院,還是律師,我們的出發點都是追求公平正義。基於共同的立場,我堅持原則,就是和法院‘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義’的目標想契合。我想法院最終也會理解並支持我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