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那坦然自若的氣勢折服了鄧誌輝,鄧誌輝道謝之後,搭車回家。接下來的時候,李超一邊努力打探師姐的消息,一邊精心準備好開庭將要發表的觀點以及辯論的焦點。
與此同時,法院將民事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原告方的證據等應訴材料送達給x醫院。
x醫院的院長帶起老花鏡查看起訴狀,看到訴求的最後一項,氣得立馬摘下老花鏡,直接扔在桌上,生氣地敲了下桌麵,怒氣衝衝地嘟嚷句,“亂彈琴!”
隨即院長拿起話筒,拔通一個電話,直接下令道:“請張梁翰律師過來。”
沒想到李超之前交過手的律師張梁翰,竟然是x醫院的法律顧問。
張梁翰來到醫院,聽說原告的代理人是李超,當即來了興趣。之前代理黃藝鋒的案子,被初出茅廬的李超辯得毫無招架之力。這對張梁翰來說可是難忘的經曆。
現在有機會能再與李超同堂對辯,張梁翰那是求之不得。
當即,張梁翰興致勃勃地翻看起訴材料。當看到損失清單的最後一項時,張梁翰也忍不住笑出聲來,以嘲諷的口吻道:“好個李超,初生牛犢不怕虎,又玩新花樣了,這項請求他還真敢提出來。”
說到後來,口氣中又帶著羨慕的意味,“不得不佩服李超啊,就是有闖勁,這還是法學學術論文中爭辯的權利主張,他就在司法實踐中提出來。這麼來一下,他就代理了全國首提該項權利案件的律師,不管案件是否勝訴,他再次揚名了!”
張梁翰是從名聲的角度,揣摩李超提出這項訴求的立場,因此大表欽佩。
院長不在法律圈,可不管律師是否揚名,隻關注自身的利益是否受審,當即著急地問道:“張大律師,這官司到底怎麼打,對方提出的訴求法院都會支持嗎?尤其是最後一項訴求?”
張梁翰合起翻看的應訴材料,看著院長,一臉自信地道:“放心,人身損害的賠償都有相應的標準,其他幾項都變動不了,按標準計算是多少就是多少,前幾項我方的論點就是要堅持原告是農村戶籍,應按農村居民的標準進行賠償,兩者之間相差十多萬。”
“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告要求也過高,九級傷殘要求賠償50000元,這是不合理的,這點咱們也可以辯駁,按照深鵬司法實踐做法,最多20000元為宜。”
“對於您最擔心的最後一項賠償要求,恰恰是法院最不可能支持。法院出於社會整體利益的考量,立場向來保守,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他們不會草率做出裁決。”
“最後一項賠償請求就是如此,雖然有學者在鼓吹,但法律還沒有對其做出相應規定,法院一定不敢裁決讓咱們賠償。”
張梁翰條分縷析,說得很篤定,聽得院長滿意地點頭。院長給張梁翰遞過一根雲煙,笑著說道:“張大律師,這場官司你可要幫我們醫院好好打,不要折了醫院的麵子。”
張梁翰點上火,吸了一口再吐了一口煙,目光看著遠方,眸子閃閃發亮,堅定地道:“院長,您放心。這樣新穎的案子,李超這樣有趣的對手,我十分渴望與他在法庭上再較量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