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用人——每個人的才能都能施展(1 / 3)

一個傑出的領導者必須能做到:“發現人才、識別人才、愛護人才,充分發揮每個人才的智能和潛能。”因為善於牧羊的人,知道羊的天性,知道它們要吃什麼,住在什麼環境,如此方能適時地滿足他們的需求,並使它們依天性,長得又肥又大;善於養花弄草的人,知道花草的天性,讓它們的需要能充分滿足,並且依天性使它們長得又美又好。

才能與職位盡量相稱

古人曰:“君子所審者三,一曰德不當其位,二曰功不當其祿,三曰能不當其官,此三者乃治亂之源也。”可見,能當其位是用人的重要原則,是判斷領導者用人是否正確的首要標準。在用人時,領導者對人才一定要量體裁衣,既不能讓統禦千軍的將帥之才去做夥頭軍,也不能讓縣衙之才去當宰相;既不能讓溫文儒雅、坐談天下大事的文官去戰場上馳騁,也不能讓叱吒風雲、金戈鐵馬的武將成天待在宮廷內議事。應該辨清各自的特長,派其到相符的地方或授予其相應的職位。不當其位,大材小用或者小材大用都是用人的失敗。大材小用造成人才的極大浪費,必挫傷人才的積極性,使其遠走高飛,另謀高就;小材大用隻會把原來的局麵越弄越糟,成為專業發展路上的絆腳石。“用人必考其終,授任必求其當”,古人已經給現代領導們作出了榜樣。

狄仁傑就是一位善於用人的官吏。有一天,武則天問狄仁傑:“朕欲得一賢士,你看誰能行呢?”狄仁傑說:“不知陛下欲要什麼樣的人才?”武則天說:“朕欲用將相之才。”狄說:“文學之士溫藉,還有蘇味道、李嵋,都可以選用;如果要選用卓異奇才,荊州長史張柬之是大才,可以任用。”武則天於是擢升張柬之為洛州司馬。過了幾天,武則天又問賢,狄說:“臣已推薦張柬之,怎麼沒任用?”武則天說:“朕已提拔他做洛州司馬。”狄仁傑說:“臣向陛下推薦的是宰相之才,而非司馬之才?”武則天於是又把張柬之升遷為侍郎,後來又任他為宰相。事實證明,張柬之沒有辜負重任。可見狄仁傑多麼懂得任人應當其位的道理。

在考慮能當其位的過程中,領導不能僅僅以人才能力的高下來衡量,還得考慮人才的性格、品行。如果此人性格懦弱、不善言辭,則不宜讓他擔任公關和推銷方麵的任務;如果他處事較隨意,且常出一些小錯,不拘小節,就不應任用他做財務方麵的工作;如果品行不太端正,愛占小便宜,且比較自私,對這種人尤其要小心任用,最好不要委以重任或實權,還要使其處於眾人的監督之下,不至於危害大局,一旦發現其惡劣行為,立即嚴懲不貸,絕不心慈手軟,以防止“一粒老鼠屎攪壞一鍋湯”。所以,作為領導,在用人時一定要從人才的能力、性格和品行等多方麵綜合考慮,再授予一個適當的位置。

此外,作為領導還需考慮一個重要因素,即年齡。年輕人熱情奔放,充滿活力,且敢拚敢闖,創造力強;中老年人沉穩、冷靜,忍耐力強,且經驗豐富、老到。年輕人缺乏的是經驗,中年人缺乏的是闖勁。了解到這些,領導就可以根據該項工作的特征確定合適的人選。同時,領導還不能忽視年齡層次問題,機關部門、事業單位的年齡層次可以適當偏大一些,薑畢竟還是老的辣。而企業的年齡層次宜年輕化一些。因為年輕人精力充沛,後勁十足,工作年限還很長。這樣就避免公司出現人才斷層,有利於公司持續快速發展。

堅持寧缺毋濫的原則

寧缺毋濫要求領導者在用人時選用精兵良將,如果在當時沒有找到合適的人選,寧可讓職位空缺,也不要濫竽充數。

1.“官”不必備

古人曰:“官不必備,惟其才。”用人之多少,應根據工作需要而定。在確保工作質量的情況下,再合理安排職位,然後根據一人一職的原則任用人員,既不可備位,也不可備人,更不能在找不到合格人選的情況下隨便以人頂替。否則,就會影響整體效率和質量。

古人對任人時寧缺毋濫的原則也早有認識。早在唐朝吳兢就提出“官在得人,不在員多”,宋朝蘇軾曾強調“省事不如省官”。西魏蘇綽在其《奏行六條詔書》中極力主張裁減官吏以避免人浮於事的弊端。他說:“官省,則善人易充。善不易充,則事無不理;官煩,則必雜不善之人。雜不善之人,則政必有得失。”北宋包拯堅持用“勤”,不用“冗”。他針對北宋冗員眾多,“居官者,不知其職者,十常八九”的情況,向仁宗皇帝指出:“欲救其弊,當治其源,在於減冗雜而節用度。”他主張“留神深察”,對於“固位無職”而又無所事事的官員堅決予以清除。可見,“官不必備,惟其才”古往今來就是用人任人的一條重要準則。這句話對今天仍有重要的借鑒價值。

2.任之以專

一個人能力再高,在短時期內都難作出重大成績,人的聰明才智的發揮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其能力和功績須在較長時間內才能體現出來。領導者在任人時一定不能急功近利,急於求成,經常更換人事,這樣做會適得其反,離自己所要求的目標越來越遠。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一旦確定了人選,就給予充足的時間,讓其潛心研究,放手施為,反而能夠作出顯著成績。舉個例子,美國科學家的科研水平乃世界一流,但如果美國政府要求他們在短期內便將人類送上月球並在上邊正常生活顯然是不可能的。如果因此而將科學家們撤職查辦,那豈不成了天大的笑話。可見,任人以專的效果明顯地比經常更換好。

北宋王安石曾特別強調任人必須“任人以專”,“久於其任”。他主張一旦確定合適的人選,就讓其多幹幾年,予其充分展示才華的時間,則“智能才力之士則得盡其智之赴功,而不患其事不終其功之不就也”。古人尚且如此,今天的領導更應理解其內涵。經常更換人事不僅對事情本身於事無補,而且會弄得人心惶惶,紀律渙散。

法國經濟學家亨利·法約爾對人員任期問題有一段深刻的解釋。他說,人員任期穩定是一個均衡問題。雇員適應新的工作和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務都需要時間,即使是假設他有相應的能力,如果在他已經適應工作或在適應之前被調離,那麼他將沒有時間提供良好的服務。如果這種情況無休止地重複下去,那麼工作就永遠無法圓滿完成。因此,人們常常發現,一個能力一般但留下來的管理人比一個剛來管理人更受歡迎。這段話雖然是針對企業而發的,但同樣適用於其他組織和機構。它深刻地告訴領導者任之以專的重要意義。

當然,任之以專並不是任期越長越好,它並不排斥工作人員的正常變動,隻是強調要給人以充分展示才華的時間,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有利於事業的發展。

適時擴大下屬的職責

每個人都喜歡有責任性的工作,在座談會中,大部分人都有如此的想法:“讓我從事責任更大的事吧!”或者說“責任感愈重之事做起來越有價值”。

為什麼人們想負這麼多的責任?最大的原因在於愈有重責則表示此人愈有能力。不過給了某人責任之後,相對的也要賦予相當的權限。在此權限內,可以依照自己的方法做事。低層工作人員或從事單純、輔助性工作的人員,即使能圓滿完成任務,也不覺得有什麼自豪感,這是因為他們不能依自己理想做事之故。

每個人都有強烈的欲望,希望別人看重他,故想多負擔一些責任。因為負擔了責任,自己就有責任感。換句話說,給了某人責任與權限,他就可以在此權限範圍內有自主性,以自己個性從事新觀念的工作,因此他就擁有了可自己處事的滿足感與成就感。

1.不要做囉唆的領導

領導若過於囉唆,無論大小細節都要說明、吩咐,隻會徒增下屬的煩膩,同時下屬也會覺得自己根本無需負責,於是欠缺責任感,工作熱情也隨之降低。在囉唆的領導吩咐下的工作人員,其責任感較公司給予概括的指示,然後一切細節由工作人員自行負責者來得低。比如:

某公司裏一位A股長調職,繼任者是B股長。不到一年的時間,該部門生產量增加了16%,在此我們研究了A、B股長的作風。A股長一天到晚從樓梯爬上爬下,不厭其煩地指示下屬;B股長作風卻迥然不同,任何事僅指示大綱,一切細節則由下屬自行負責,他也不限製下屬的自由,完全尊重他們。下屬因為依照自己的想法做事,愈做興趣愈濃,也希望將該事做到完美的境界,因此達到了良好的效果。因二人作風不同,工作成效也大不相同。

照這個例子看來,不僅要讓工作人員負責任,而且要賦予他們相當的權限,使其可依照自己的意誌做事,如此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2.權責必須均衡

責任與權限必須均衡。我們所說的賦予工作人員權限就是讓他們在自己意識下工作。很多領導對下屬隻強調責任,而極少賦予權限,隻是一次次地指示他們,以致下屬根本毫無機會依照自己的辦法去做,在此狀態下,無論如何強調責任都無法收到預期的效果。

在許多企業、機關中,責任與權限無法合二而一。權限都集中於上級,下屬僅負責任而已。須知無論何事,一旦欠缺權限則產生不出責任,因此責任與權限必須始終一致。

那麼,責任到底是什麼呢?工作人員有完成工作的義務,假無法完成或工作成果不好時,就非要負責任不可了。但所謂的責任並非要提出辭呈,或者要等待受罰,而是將失敗之處加以彌補,使其不良影響降至最低限度,而且要找出失敗的原因,絕不再重犯。

另外,下屬做錯了事,領導也不能免除責任。當自己的下屬失誤時,在處罰下屬之前必須自己先反省一番,看看自己的做法是否妥當,導致失敗的原因何在,並且要改正缺點,這才是領導的職責所在。

在與年輕人的交談中,大家都認為:“任何一件事,上司若信任我們,可放手讓我們單獨去做,我們必定會更加賣力。”新來的員工在經過一段時間的鍛煉之後,逐漸積累了工作經驗,新鮮感再加上適當的經驗,使他愈做愈有味道。反之,若積年累月做同樣的工作,時間一久會覺得枯燥無味,單調無比,原先的工作熱忱也漸漸消失了。故領導應依照員工工作熟練程度,由最基本的D級工作晉升做C級工作,再由C級工作跳到B級工作,如此一級級地賦予較高級的工作,使他們做起事來也不致有厭倦感。

但是工作編排並不隻限於縱的方麵賦予高級工作,有時也可在橫的方麵賦予範圍更廣的工作,其中的道理都是一樣的。

不任用任何多餘的人

社會上有種情況屢見不鮮,即某個職位由一人擔任便足以應付,卻安排了好幾人。這種現象表麵上看是體製問題,實際上是領導者在任人上的嚴重失誤。不用餘人是領導者應該嚴格遵守的原則,否則就會造成機構臃腫,冗員繁多,效率低下。

1.兵不在多而在精

唐太宗李世民,任人就一貫堅持“官在得人,不在員多”的原則。他多次對群臣說:“選用精明能幹的官員,人數雖少,效率卻很高;如果任用阿諛奉承的無能之輩,數量再多,也人浮於事。”他曾命令房玄齡調整規劃30個縣的行政區域,減少冗員。唐太宗還親自監督削減中央機構,把中央文武官員由兩千多人削減為643人。他還提倡讓精力旺盛、精明能幹的年輕官員取代體弱多病的年邁官員。通過這種方法,朝廷上下全都由能人主持,辦事效率大大提高,使得政通人和,出現了繁榮昌盛的“貞觀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