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權力——在集權與分權中找平衡(3 / 3)

領導者應把適當的權力授予同工作性質最接近的決策人員和執行人員,因為他們掌握第一手信息,熟悉業務,因而能夠有效地行使上級授予的權力。

2.用人不疑

授權一定要做到用人不疑。法國總統希拉克曾經說過:“我的辦法是授權和信任,因為,如果你用人得當,那麼,在他們所做的決定中有95%是你在他們的位子上也會做的。”

3.量力原則

要因事擇人,視力授權。唐太宗說過:為官擇人者治,為人擇官者亂。授權的工作量,不能超過被授權者的能力所承擔的限度,使其疲於奔命,理想的狀態是要使所授的工作難度略大於被授權者平時的工作能力,使其能挑起擔子的同時又須盡力去挑。

4.適當原則

委托下屬去辦的事情,不能隻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否則久而久之,下屬就會感到領導不重視自己,從而喪失積極性。要使下屬感到,領導者授予自己的工作是比較重要的工作,這樣下屬才會因為領導者看重自己而努力工作,起到授權的激勵作用。

5.動態原則

授權在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可依實際情況變化的需要進行變動。一般的動態授權有:單項授權,即把解決某一特定問題的權力授予某人,問題解決,權力收回;定時授權,即在一定時間內將權力授予某人,時間一到,權力收回。

6.明責原則

這是一條十分關鍵的原則。領導者必須向被授權者講清其所擔負工作的責任、權力範圍,讓他知道自己對什麼資源,比如人、財、物等有何權力,並對權力運用的效果負有什麼責任。這樣,下屬才能在規定的範圍內有充分的自主決策權和臨機處理權。如果責任不清,讓人不知所措,就起不到授權的效果。

7.適度原則

授權要適度,授權太少會造成領導者工作太忙,下屬的積極性受到挫傷;授權太多又會造成工作雜亂無章,下屬思想混亂,甚至難以對其控製。授權要做到下放的權力剛好夠下屬完成任務,絕不可無原則地隨便放權。

8.關係原則

領導授權時應注意下列關係:上下級之間的直線關係,授權某些專家對某一問題進行谘詢的橫向谘詢關係,注意對秘書、助理等人的授權不應與直線授權發生矛盾,注意平級之間的相互協調關係。

9.激勵原則

領導者在授權的同時,應做到對下屬進行適當的激勵,比如稱讚他完成任務的優點和有利條件,當然也要指出他應注意和克服的短處等,恰當運用表揚與批評的技巧,調動其積極性。

10.分類原則

為方便授權,提高工作效率,授權時最好按工作程序、類別等分設工作機構,進行分類授權。

領導者應學會自我控製

領導者在運用權力特別是授權中,一定要注意對權力的控製。一方麵,要做到自我約束,不把權力商品化;另一方麵,又要對被授權者進行適當監控,使之不放任自流,尾大不掉。上述兩個方麵都非常重要,領導者一定要慎重。

任何一個領導者,都有一定的權力。但是無論什麼權力畢竟上下有限,左右有度,不可越權、爭權、濫用權和享受特權。領導能行使多大的權力,應該有一種權力約束製度,以免喪失權力的正當作用。一般來說,領導者要達到自我約束的效果,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是堅持政務公開。決策民主化和民事公開化,是減少工作失誤,確保事業成功的關鍵,一個組織的發展壯大需要全體幹部職工群策群力,共同奮鬥。如果一個單位的重大決策都由少數領導在幕後拍板定奪,不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缺乏必要的可行性研究,難免要失誤而導致事業失敗。假若領導者在做決定前能多聽聽各方麵的意見,多做點科學論證和可行性研究,此類失誤完全可以避免。

第二是根除自己的權力欲。一些領導者之所以權力放縱,究其原因是封建權欲作祟。在這些人眼裏,似乎有了權,就一定要有威,就一定要有勢。得到了權,就好像獲得了所有自己想要的一切。還有的領導者,把以權謀私看成是“能耐”、“本事”,為了獲取私利,享受特權,就視權為命,唯權是奪,把人權、財權、物權等一切權力緊緊攥在手心裏,權欲逐漸膨脹,久而久之,就難免要因權失權。所以,作為自我約束的關鍵,首要的是從頭腦裏清除封建殘餘,樹立正確的權力觀。

第三是謹防權力商品化。眼下,在權力的使用中,要特別防止權力商品化,不搞肮髒的權力交易。外部環境固然是滋生權力商品化的土壤,但是關鍵還是自身的素質,欲防止權力商品化,眼下最要緊的是自尊自重,一是要潔身自好,不為五鬥米折腰;二是抵製住誘惑,不憑感情用權;三要堅持原則,不向“麵子”屈服。

下屬越權應采取的措施

對待下屬越權可采取以下三個措施。

1.先表揚後批評

有的下級越權,是做了本來應該由上級領導決定的事。這和他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有關。這種越權精神還有可以原諒的地方,對這種出於正當動機而越權的下屬,應該又表揚又批評,先表揚後批評,這樣下屬才既能為領導者的公正、體貼、實事求是所感動,又會領悟到什麼該做,什麼應該克服。

2.強調下不為例

有時下屬的越權決定而處理的問題,可能是正確的,甚至幹得很好,即使這樣,可以維護現狀,但領導者一定要指出下不為例。

3.因勢利導,糾正錯誤

有時下屬越權,對問題的處理是錯誤的,這時領導要根據情況及時補救、糾正,“亡羊補牢”,力爭把損失減少到最小,並及時教育下屬吸取教訓,警誡其越權行為。

要減少下屬的越權,還要注意在授權中做到以下兩點:

第一,盡量減少反向授權。部下將自己本來應該完成的工作交給領導者去做,叫做反向授權,或者叫倒授權。發生反向授權的原因一般是:下屬不樂意冒風險,怕挨批評,缺乏信心,或者由於領導者本身“來者不拒”。除去特殊情況,領導者一般不能允許反向授權。解決反向授權的最好辦法是在同下級談工作時,讓其把困難想得多一些,細一些,必要時,領導者還要主動幫助部下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

第二,學會分配“討厭”的工作。分配那些單調乏味的或人們不願意幹的工作時,領導者應開誠布公地講明工作性質,公平地分配繁重的工作,但不要講好話道歉,要使下屬懂得工作就是工作,不是娛樂遊戲。

權力移交的持續與平穩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世界上很難找到一個全才的領導。而且有時領導也難免由於工作需要而必須暫時離開工作崗位。為了不使自己行使權力的過程發生停滯或間斷,領導者有時要及時將手中的一部分權力轉移出去,由下屬或他人代為行使部分職能,這就是領導權力轉移過程。為了使權力轉移過程平穩、順利,領導者必須學會一定的權力轉移的技巧與方法。

1.大公無私

領導者轉移權力,必須出於公心,排除個人主義私心雜念,不打自己的“小算盤”。就是說權力該轉移的一定轉移,不該轉移的也不能隨意轉移。有三種傾向是必須防止的:一是權力欲大,大權獨攬,不許別人沾邊,該他人的權力也不授予;二是飽食終日,把事情推給別人,不願承擔責任;三是拈輕怕重,推過攬功。持這些思想的領導者,要麼大權獨攬,小權不讓;要麼“不理朝政”,逍遙自在;再就是明哲保身。這些都不利於權力的轉移和使用。

2.平穩、有序

領導者的權力轉移,不能使權力失控,組織處於無序狀態,必須有組織、有計劃、有程序、有步驟地進行,必須置於可控製之下。無論領導者在何種情況下,也不論采取什麼方式,轉移權力都不能是倉促草率,使企業處於無政府狀態。

3.適時收回

領導者的權力轉移在時間上要具有一定期限,不可能無限期地轉移出去。無論何種方式的權力轉移,都必須在時間上作出明確的要求,以使代行權力者嚴格遵守完成任務的時間限製,掌握工作進程。總之,領導者權力的轉移的階段性,決定了權力轉移的“放”與“收”這個概念的形成,放,就是將權力轉移出去;收,就是接受權力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後,領導者要及時收回權力。放與收,可以說完整地代表了領導者權力轉移的一個全過程。

4.始終盡責

領導者在權力轉移過程中必須清楚,權力雖然轉移了,但與權力緊密相連的責任並沒有完全轉移,有的甚至隻轉移權力而不能轉移責任。因此,領導者在權力轉移的情況下,務必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做到心中有數,信息靈通,了解進程。不可一推了之,將一切拋於腦後。領導者在轉移權力過程中一定要牢記,雖然權力轉移了,但主要責任還應自己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