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漫談洪升與《紅樓夢》(3 / 3)

《紅樓夢》第一回中說此書“其中大旨談情”,又說“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自色悟空”,都明白地交待了,這是一場“愛情悲劇”。它的“情”不消多說,這悲劇既不像杜十娘、祝英台,也不同楊玉環,而悲劇主角的結局是“自色悟空”。這就是說洪升在創作前已確立了故事的總綱,主人公的結局是最終遁入空門。洪升當年,而非當今,沒有那麼高的覺悟和文藝理論,沒有把主人公寫成一個與封建禮教、封建道德做不懈鬥爭的勇士,而是出家做了和尚。今天遭到了許多非議和不滿,至少是遺憾。於是把這個罪責加在高鶚續書的頭上。《紅樓夢》後四十回,恐怕高氏還沒有那麼好的水平去續寫。不談清朝的續本,隻說近代那些觀點和立場自謂正確的續作,為什麼得不到人們的認可?一部水平極高的電視劇《紅樓夢》,其後一部分被高明者遂意篡改,已經背離了“曹雪芹”的原著,生拉硬套“階級鬥爭”和“反封建”。退一萬步講,即便是高鶚所寫,那也是中華的古典文學,如果確實需要為某種意識形態服務,何不重改一部《戲說紅樓夢》?讓賈寶玉、柳湘蓮覺醒,跑到黑山村發動貧困莊戶……高鶚自有他的功勞,另當別論。

讓我們再回到“模擬劇本”中來,“戲語西廂”、“黛玉葬花”這出戲之前,是真正的鼎盛時期,包括感情戲都是一帆風順、歌舞升平、盛席華筵,甚至出殯都熱鬧非凡。第十一出到第十三出以後,家族和感情已經危機四伏到激化。從“黛玉焚稿”到“寶玉出家”,主人公們的悲劇結局是一個必然而自然的結果。因此也可推斷: 洪升的小說底本至少是一個較粗線條的全本,其傳奇戲本也同樣是一個完本。否則何以用“半拉本”請棠樹作序,請吳玉峰、孔梅溪題名?這裏所說的“棠村”不是杜撰中曹芹溪的弟弟“曹棠村”,而是《長生殿·例言》所說的棠村(梁清標)相國,康熙時代的詩詞大家。至於那本小說底本,“作者當日發願不作此書”,而把精力集中於他所專長的傳奇上,又可見這個底本比較簡單,因此有相當多的創作空間,這就無意中給後來的曹家留下伏筆。無怪乾隆年間的裕瑞有話: “聞舊有《風月寶鑒》一書,又名《石頭記》,不知何人之筆。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時之人情諺語夾寫而潤色之,借以抒其寄托。以是書所傳述者,與其家之事跡略同,因借題發揮,將此部改至五次,愈出愈奇……聞其所謂寶玉者,尚係指其叔輩某人,非自己寫照也。”此話非望風捕影,也並非全部屬實,但他給出了一些重要線索。如“雪芹得之”、“抒其寄托”、“借題發揮”、“非自己寫照”等。

從《紅樓夢》演變的層麵上,至少可以說,書中和脂批中反複提到的“作者”才是《紅樓夢》的初創者,洪升對《紅樓夢》的貢獻在時間上應居首位。這一點連曹家人都沒有否認,這個頭銜今人何必硬塞給曹霑(芹溪)。這裏並非貶低他,曹芹溪自有他的貢獻,無論洪升的小說或傳奇,不可能作得篇幅太長,場麵太大;小說作為傳奇的底本,故事可能更梗概些。寫傳奇才是洪升的“強項”,在清初不會有今日之大型舞台,戲曲的主角不會太多,應該不足十二釵,更沒有副冊、又副冊。這就為下麵所要提到的曹寅、畸笏叟、曹霑的增刪、潤色再創作提供了廣闊的空間。有專家早已發現或覺察到,《紅樓夢》小說中,林黛玉的年齡忽小忽大,這正是洪升的林黛玉與曹寅的林黛玉有差異,後者在寫作時出現的接榫誤差。洪升作為《紅樓夢》始作俑者,說他的貢獻是在時間上居先,比較公平;說他是主要作者,不是事實。然而,“洪升初創說”可能有多種理解: 是否是“曹芹溪自傳說”的改名換姓,即“洪升自傳說”?或者還有其他未知的隱情?洪升和曹芹溪二人分別是康熙、乾隆時的人物,既然《紅樓夢》像是“洪升自傳”也像是“雪芹自傳”,這一現象的本身,就意味著對“自傳說”的否定。需要更深入的探索其間的複雜關係。

再如洪升《長生殿》中楊玉環有一段台詞: “奴家楊氏……早失怙恃,養在叔父之家。生有玉環,在於左臂,上隱‘太真’二字。因名玉環,小字‘太真’。”這個左臂上戴著一隻玉鐲而降生的女嬰,長成後,便是《長生殿》裏的(女)情種。再看《石頭記》中的寶玉,口中含玉而生,上有“通靈寶玉”之字,因名寶玉,長成後,便是紅樓夢裏的(男)情種。這種神似情節構思,應是兩部作品“血緣關係”的重要痕跡。

康熙四十三年(1704)五月,洪升應曹寅之邀,來金陵(南京再演《長生殿》,六月初一,返程時路經浙江烏鎮,意外落水身亡。洪升的創作生涯到此結束。從1689年《長生殿》問世到1704年的十五年間,應是洪升創作《石頭記》的可能區間。至於《紅樓夢》第一回裏所雲“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篡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的事,大致情況是: 洪升死後,曹寅(雪樵)參考《石頭記》、《風月寶鑒》,以自己的才智、經曆、地位,汲取了當時著名文人群體的文化思想精粹,演繹成一部《金陵十二釵》,時間約在1704年至1712年間。此便是今本《紅樓夢》的主體,曹寅才稱得上是《紅樓夢》章回小說的真正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