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高校教師職務聘任製的實踐與探索李惠(1 / 3)

李惠,上海政法學院教授。

摘要:

教師職務聘任製的實行為我國高校注入了生機和活力,但隨著改革的深入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和困難。本文擬對存在問題剖析之基礎上,結合本校教師聘任製的改革實踐,探析高校教師職務聘任的改革,並提出在管理思路上的轉變,即:考評要力求在目標、對象、內容、方式及期限上實現“五個轉變”。

關鍵詞:高校教師職務聘任評價機製改革

高校推行聘任製改革,是政府對高校人事製度改革的重大舉措,是我國高等教育在新形勢下改革和發展的必然要求。幾年來,在高校教師職務聘任的改革實踐中,我們為著建設一支與學校發展定位相符合的師資隊伍,建設一支掌握並遵循教育規律的高素質師資隊伍的目標,不懈努力,以崗位職務聘任為突破口,初步建立了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製度。但隨著改革的深入,問題和困難也接踵而至。聘後管理,尤其是考評指標體係的改革成為教師職務聘任的主要瓶頸。本文擬對存在問題剖析之基礎上,結合我校教師聘任製聘後管理的改革實踐,探析高校教師職務聘任和考評體係的構建,以進一步推進我國高校教師職務聘任製的全麵實施。

一、問題與困難

在千帆競發、百舸爭流的變革時代,高校解放思想、大膽探索,停止職稱評審,全麵推進教師職務聘任製改革,並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高校教師職務聘任製的實施,為中國高校注入了生機和活力,但隨著改革的深入,形勢的發展,也暴露出一些問題與困難。筆者認為,要使高校人力資本釋放活力,要使教師職務聘任製深入持續下去,就必須下力氣克服三大問題。

(一)評價體係和考核製度存在缺陷

教師中為什麼會出現搞科研“重量輕質”,寫論文追求“短平快”,做項目“搞單幹”?筆者認為關鍵是目前人才評價體係和考核製度存在缺陷。因此,在教師職務聘任中,公正科學的人才評價機製亟待建立健全,要注重學術地位和實際作用,不應以論文多少論英雄。

(二)能進不易出,磨平人才銳氣

聘後管理缺少動態變化,使教師職務聘任“能進不易出”,甚至“有進無出”,讓不少人漸生暮氣。教師隊伍的動態化、多元化、多型化是聘後管理的重要抓手。

(三)職務聘任中,收入分配仍存在一係列問題

如多勞多得的“活”收入沒有體現出活性來;收入分配中平均分配的比例較大,高端人才的收入平均水平與其他職工收入的檔差不大。因此,建立與聘任製相呼應的高校人事分配製度的呼聲越來越高。

二、改革與探索

近3年,在我校的快速發展和建設中,我們充分認識到學校的發展關鍵在於擁有一支出色的教師隊伍,而我們的教師隊伍整體水平還跟不上學校事業快速發展的迫切需要。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和用人製度,以崗位職務聘任為突破口,實施高校教師職務聘任;從製度上實現教師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從機製上解決部分教師壓力不大,工作狀態不佳的問題。

在改革過程中,我們始終在探索兩大問題:其一,教師職務聘任製的內涵和最終目標;其二,如何從原有管理體製過渡到真正的教師職務聘任。

(一)抓關鍵——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建立以聘用製為基礎的用人製度

用人製度是高校人事製度改革的瓶頸,也是學校人事製度改革的主要內容。我們的重點放在把聘用製度作為我們基本的用人製度,真正實現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全麵推進教師職務聘任製度的改革,引入競爭機製,努力改變“學校不用的人員出不去,要用的人員進不來”的現象,強化與聘任製相適應的製約機製。

1.政策到位——製度先行,政策保證,由單位行政管理向法製管理轉變

在製度上,我們先後製定出台了《上海政法學院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暫行辦法》、《上海政法學院教學科研人員崗位考核暫行辦法》、《上海政法學院關於教職員工在職繼續教育的暫行管理辦法》、《上海政法學院人事工作文件彙編》等20餘份人事管理的規章製度,逐步建立健全教師崗位設置、崗位規範、考核獎懲、爭議調解等有關教師隊伍的管理製度,使教師隊伍管理有章可循,並逐漸納入法製化的軌道,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管理教師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