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學教育改革的思考
夏善晨夏善晨,上海政法學院教授。
摘要: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就意味著接受了國際經濟活動的普遍規則,因此,適應中國經濟社會國際化發展需要的法律人才培養就顯得相當重要。中國經濟社會的進步和可持續發展也需要中國的社會管理從行政思維向法治思維轉變,因此,現代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在轉變,要求我們的法學教育價值觀和體係也應作相應的轉變。
中國的司法考試製度作為選拔法律職業者的資格考試製度是執業資格製度的體現,應與目前的法學教育形成良性互動,這對於加強中國法學教育的執業教育功能可以起到推動作用。客觀的情況是,中國行政和司法條線係統的學院是幹部教育的基地,司法培訓機構是各法學院校爭奪社會資源的場地,具有很強的市場化競爭性質。目前司法考試的要求與法學教育內容的差異明顯較大,法學教育偏理論化,而司法考試卻注重案例、法條的運用。因此,法學教育除了應有效地設置法學教學課程、實施人性化的教育管理之外,還應突出教師理論和實踐結合性的教學主導地位,除了讓學生學會各部門法的基本結構和原理外,還應在有限的課堂教學中多注重培養學生對案例的分析運用和法條的綜合思考能力。法學教育理論學習與實踐運用兩者不可偏廢,理論學習促進實踐運用,而實踐運用則能深化理論理解……
關鍵詞:建立社會需要法學教育教育改革思考
中國的法學教育一直側重於法學理論的學習,而經濟社會對於法學的需求不僅是法理科學的研究,還包括具有應用價值的法律服務。回顧曆史,抽象現狀,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中國的法學教育中,理論學習與實際運用的相對分離,不僅是受大陸法係製度性的影響,更是由於中國法學的存在從一開始就是作為一種人文知識而非一種職業的科學知識引入的。因此,對法學理論的學習無疑就成為了法學教育和培養人才的目標。
然而,中國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對法學教育提出了全新和更高的要求。中國共產黨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根據國家治國方略方麵的要求,法學教育主要通過培養法治國家需要的法律專門人才來實現。十七大報告還明確提出“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深化教學內容方式”等改革方向。但是,事實證明,目前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並不能導致當代法學教育與德育、與職業教育、與社會實踐、與法律實務、與國際現代化教學的自然合拍,離現代經濟社會的要求和體驗也非常遙遠,因此,我國的法學教育亟須改革。
筆者不敢妄談整個教育事業的改革,隻是將自己在法律教育、研究和實踐過程中的思考落筆成文,貽笑大方。
一、法學教育的目標和價值取向的思考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國的對外開放度在不斷擴大,尤其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正越來越多地參與國際事務和國際競爭。中國富有創建性地提出了建立和諧世界的外交思想,並正在國際上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因此,中國內國法的一部分或者大部分必然成為國際公法和私法體係的組成部分。
中國正處於社會轉型的重要時期,即從計劃經濟體製向市場經濟體製轉變;從人治社會向法治社會轉變;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變;從封閉性社會向開放性社會轉變。王江:“對社會轉型中法學教育的思考”,《中國科教創新導刊》2007年總第467期,第57頁。與之相適應,中國製定、歸並和調整了大批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法規,司法製度的改革在逐步展開,法律服務也日益體現出專業性和技術性的職業特點。為此,法學教育工作應該適應變化,法學的教育也必須相應做出調整、變化和改革。於是,中國的法學教育必然要回答四個問題:法學教育是精英教育還是普通教育?是素質教育還是職業教育?要通識教育還是專業教育?是否應該交叉地體現現代教育的特點?
社會發展的研究表明:在一個後發型國家經濟起飛的過程中,因經濟發展的需要,社會對工科人才的需求也大大超過對文科人才的需求。“政治上的首要問題就是政治製度化的發展落後於社會和經濟變革”,[美]塞繆爾·P.亨廷頓:《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三聯書店1992年版,第5頁。當經濟發展到一個臨界點時,社會才感到固有的體製和觀念對其的束縛,社會科學人才匱乏的窘境畢現。改革開放初期,因為重建司法機關,法律人才也比較匱乏,一時興起的政法幹校(司法學校)能夠比較快速地為司法機關補充人員。隨著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法學教育的狀況嚴重妨礙了整個社會的進一步全麵發展,法律優秀人才的質量匱乏狀況才真正凸顯。鄧建新:“中國法學教育的曆史與現實”,2006年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因此,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國際競爭的加劇使我國對法律人才需求從一般人才向精英人才轉變。為適應社會的需求,法學教育應從普通教育向精英教育轉變。
關於素質教育還是職業教育筆者認為:就法律工作而言,特別是律師和公證工作,因為更具有社會中介、社會公信力的功能,獨立執業的特點明顯,故用執業較好。的爭議也由來已久,目前看來加強職業教育的呼聲顯然更占優勢。但筆者認為,從教育的體係而言,法學的基礎教育應該與職業教育或執業培訓有所不同,不能混淆。法學的基礎教育從法學具有的社會性考慮,必須是堅持理論和實踐相交叉的教學。總的來說,法學是法律工作的一部分,其終身教育是一定要堅持的。這樣,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執業培訓和終身教育的結合就構成了法學教育完整的體係。素質教育不能脫離具有職業教育和執業培訓的內容;基礎教育也不可能脫離具有職業要求的素質教育,而且應該成為關鍵的部分,彼此不可偏廢。同時,素質教育的遞進和提高是與法學和非法學的終身教育相連,擁有較高的素質必然有助於提高自己的職業(執業)能力,提高素質的最終目的也主要是為了強化職業(執業)能力。素質教育則應著重造就與現代經濟社會的合拍、具有現代文明意識的法律工作者。
筆者也曾多次聽到教育家錢偉長教授的觀點:專業教育應建立在通識教育的基礎上,而所謂的大學本科是基礎教育。因此,他強調,本科是通才教育。法學是對各類社會關係的法律實踐、總結的理論,因此對法律的學習必須建立在對社會學習的基礎之上。本科法學教育應更注重通識教育,研究生法學教育則應更注重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專業教育。法學教育必須通過學生有興趣的學習、有意識的學習和有誌向的學習,才能真正樹立起他們為正義和公平服務,為獻身社會和人類的和諧發展而奮鬥;才能建立法學的價值觀,具備高尚的法律情操;才能真正學到知識的寬度和深度。這種法學的通識教育比其他人文學科更具有法學的哲理性、挑戰性,需要更大膽、謹慎和敬業的精神和健康的人生觀。法律從業人員好比是社會病的治理“醫生”,因此,提倡法學教育“臨床實習”的重要性猶如醫科學生需要臨床
實踐一樣。美國法學教育中對LLB和LLDLLB〔縮〕〔拉丁語Legum Baccalaureus=Bachelor of Laws〕法學士;LLD〔縮〕〔拉丁語Legum Doctor=Doctor of Laws〕法學博士。學生的實習教育更為關注,從而提高專業的廣度和深度。因此,加強對法學教育的改革是完善通識教育非常關鍵的內容之一。筆者以為,要建立結構性的法學教育體係,即:在高端層麵培養具有創造能力的法學研究、教育、實踐的精英人才,在中端層麵培養具有理論和實踐結合的運用性人才,在基礎層麵普及和造就各種其他學科的人才在法學教育中彙集,形成各類交叉、複合性的人才。因此,我們首先必須確定正確的價值取向,完善教學的手段和內容。
二、法學教育中某些現象的思考
首先,筆者所定義的現代法學教育某些現象的思考,不是否認,也不可能否認中國教育的成果和現實要求。但是,也不能說現在的法學教育狀況和教育資源配置就是合理的、適應需求的。記得2008年初,在與教育部副部長吳啟迪等同誌討論我們的教育改革時,作為法學教育、研究和實踐工作者的我是很感歎和兩難的:(1)對中國教育的投入是寫進國家法律中的,如果做不到應由誰來承擔責任,其責任主體又應該受到何種處罰——顯然目前並沒有相關的責任主體和處罰措施;(2)中國教育的管理權限正在逐步下放,但是各級相關部門都有“一放就亂,一亂就收,一收就死”之輪回的擔心,這又將磨去中國教育事業發展多少寶貴的年頭?(3)“戰略機遇期”、“科教興國”我們是耳熟能詳的詞彙了,但是我們教育管理的落後,特別是觀念的落後,如何實現教育超前的必然要求?(4)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中,以製造標準化“產品”——人才的各類學校和各種評價體係如何適應中國建立創新型國家的理想和抱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