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第二天早晨起來,小雪紅腫著眼睛對我說:“你昨晚的話我想了一夜,既然你覺得離了對你好就離吧。不過,離婚前,你能答應我,和我一起出去旅遊一次嗎?”
我想了一陣說:“好吧,我答應你!”本不想耽誤我寫作時間,我是一個好強的人,雖說一氣之下作出罷寫的舉動,可隻有我自己清楚,我內心裏並沒有放下。但想到自己欠小雪實在太多了,在離婚前這個要求不答應就太無情了,畢竟我心裏還愛著她啊。
1996年8月這個暑假裏,我與小雪一道踏上了外出旅遊的路途,這是我結婚近兩年後第一次陪小雪出去旅遊,也是我第一次走出了書齋,走向外麵的世界。
這一次我們將西南三省的風景名勝區和省會城市都遊過了,但想著這次旅行的目的,我心頭既煩悶又莫名的傷感。所以,一路上我都悶悶不樂,隻是傻呆呆地隨從小雪走。剛到成都時,我在賓館裏悶睡了一天一夜,而小雪卻興致很高,整天在外麵東遊西逛,說去看這看那。
看到小雪開心的樣子,一點也不為我的憂愁而憂愁,我心頭又老大的不痛快。
“你現在是在幸災落禍了吧!”有一次,在峨眉山上看到她高興的樣子,我恨恨地說。
“人生失敗是常事,你總不至於讓我也跟著氣吧?我氣病了以後又誰來照顧我呢?”小雪一副不氣不惱的樣子。
沒想到與小雪旅遊一圈回來的第二天,我正準備與小雪商討離婚的具體事宜時,就意外地收到一筆稿費,是小雪從單位收發室拿回來的。一百元,成都的《青年作家》雜誌社寄來的。彙款單附言內還寫著:你的作品不錯,請以後常給我們投稿。隻是沒注明發表的作品到底是哪一篇和發表在雜誌的哪一期上。
因為是第一次收到稿費,我也不知道雜誌社是否會寄樣刊,而我所在的小城又沒該雜誌賣。我向《青年作家》投過好多次稿,一次也未得回複。當天就到處去找最近幾個月的雜誌,可一直沒找到,所以我實在不清楚是哪一篇作品發表了。
雖然如此,我依然興奮得不得了,把離婚的事也忘記了,當晚就專門請小雪去火鍋店燙了一頓火鍋。看到出來,小雪也很高興,並說,“你看《青年作家》從沒回複過,還發表了,說不定哪些沒退稿的雜誌也可能要發表哩。所以你要繼續寫,不斷地寫不斷地投稿,然後文章就會陸續發表了,稿費也就不斷了,離你的成功也就不遠了。”小雪壓根不提離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