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摧毀了統治中國二千多年的封建社會架構,儒學也失去了正統思想的光環,從天上回到了民間;“五四運動”提出“打倒孔家店”,對統治了中國人思想二千多年的儒學的曆史總清算,其鋒芒直刺扼殺人性、窒息社會活力、阻礙社會革新發展的封建“禮”教。新中國成立以後對私有製的改造,打破了封建禮教的經濟基礎。“文化大革命”時期的破“四舊”、“批林批孔”運動,使中國傳統文化遭到了連糟粕和精華一起塗汙和被打倒的厄運。改革開放以後,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國際交流的擴大,中國傳統文化又受到西方文化的衝擊。但是,由於根深蒂固的封建正統觀念和禮教體係,在社會政治、倫理道德與民間習俗中仍潛移默化地發揮影響。封建禮教將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斷被唾棄,但傳統文化重視德治、以人為本、人際關係等價值準則仍然會延續下來,儒家文化中的中庸、忠恕、仁、義、禮、智、信等思想會在商品經濟發展和現代化進程中賦予新的內涵而延續下來。
就一個較長的曆史階段而言,作為移民或移民後裔的華人,都將經曆與祖籍地社會漸行漸遠,最終融入移居地社會的過程。從民族學的觀點來看,除血緣外,民族識別的最重要標識體現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特征,而民族心理狀態具有非常的穩定性。在東南亞一些國家,華人的人口規模比較大,又喜好聚居在一起,具有較強的凝聚力,使得傳統文化容易得到延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東南亞各國政府普遍實行扶植原住民經濟而限製、排斥華人的政策,華商的經濟活動被壓製,華語教育被禁止,被迫接受居住國文化、采用居住國語言,甚至被要求改姓名。盡管如此,但東南亞華人的經濟實力與居住國原住民的經濟實力相比仍具有很強的優勢。因此,華人具有根深蒂固的優越感和華人意識。對這些華人來說,要進入居住國貴族或政治精英的通路被封鎖,但他們大多為居住國的經濟精英或中產階級。與一般經濟地位不高的居住國原住民相比,華人則持有都市上、中流階層的意識。這也在客觀上有利於華人文化的延續。因此,海外華人不論持有何種國籍或漂流、居住在世界哪一角,他們都是炎黃子孫,在語言、文化、教育、風俗習慣、鄉土觀念、價值取向等方麵都有一個文化共同體,特別是第一、第二代華人,他們曾受到中國傳統文化的熏陶。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給了他們一筆豐富而寶貴的精神財富,並獲得令世人矚目的成功。
二、具有相似的價值觀
集體主義取向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基本特點。儒家思想框架是大一統的集體主義原則,是君、臣、民各安其分的統一體。但這個“家國一體”的和諧要靠“仁”以培育人心,靠“禮”以規範行為,強調集體主義,自我犧牲,自我克製來維護。在儒家看來,群體認同的更深刻的意蘊,是一種責任意識。作為主體,自我不僅以個體的方式存在,而且總是群體中的一員,並承擔著相應的社會責任。他固然應當“獨善其身”,但更應“兼善天下”。正是在這種責任意識的孕育下逐漸形成了“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價值傳統。與儒家同時期的墨家提出了“兼愛”的原則,對群體予以了更多的關注,“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是其基本的主張。墨家學派摩頂放踵,席不暇暖,為天下之利而奔走,也確實身體力行了上述價值原則。正是由強調群體認同,墨家進而提出“尚同”之說,也含有群體溝通之意。在法家那裏,群體原則得到了進一步的強化。墨家重兼愛,法家尚暴力,兩者相去甚遠。但在群己關係上,法家的主張卻頗近於墨家的“尚同”,強調君權至上,君主即整體的化身和最高象征,個體則總是離心於整體,韓非子言:“匹夫有私便,人主有公利。”也就是說,君權的合理性,就在於它代表了整體的利益。這既是對君權的論證,又滲入了整體優先的原則(張岱年、方克立:《中國文化概論》,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416頁。)。可見中國傳統思想中有著強烈的集體主義精神,並非是一種個人主義的價值導向,而是將個體與類、人與自然和社會交融互攝,強調個人對宗族和國家的義務。
當然,傳統文化中集體主義的載體是很寬泛的,從家庭、家族到國家,都是集體主義的載體。這種集體主義是建立在人身依附基礎上,強調無條件地對家族和國家的孝忠。特別是到後來,經過董仲舒的“三綱五常”、韓愈“道統”學說、宋明理學的“存天理滅人欲”,片麵強調個人對社會集體的服從而否定個人的自由,片麵強調社會集體對個人的規範而否定個人發展對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個人的獨立人格與理想追求徹底被淹沒、扼殺了。在這種集體主義規範下的個人表現出極強的依附性、奴性和保守性:在家中,子對父、婦對夫俯首帖耳,唯命是從,無獨立人格,無獨立見解;在社會,民對官、臣對君竭忠盡孝,雖死無憾。這種集體主義是與封建專製和小農經濟相適應的。隨著時代的發展,封建專製已經不存在了,商品經濟得到了發展,個人已經不再有依附性、奴性和保守性了,而傳統文化中所浸潤的注重集體的發展、以義節利、個人必須對集體承擔責任和犧牲、注重集體成員之間的融洽、個人要自我控製和修養等集體主義取向仍然與現代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海外華人雖然身居不同的國家或地區,但他們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集體主義仍然是他們的價值取向,並世代相傳和延續。起初,華人漂洋過海到他鄉,人生地不熟,麵臨諸多困難;在東南亞處於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時期,海外華人與當地各民族都是被壓迫民族,在夾縫中求生存;戰後東南亞各國先後獲得獨立,當地的多數民族掌握了國家政權,上升為統治民族,但一些掌握國家政權的多數民族往往采取排斥的政策,使華人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對待,甚至一再發生衝突。這些環境進一步強化了華人的群體意識,使他們要更加依靠以血緣和地緣為基礎家族或泛家族,集體主義取向不僅沒有得到削弱,反而加強了。
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自然也是堅持集體主義。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說:“過去的一切運動都是少數人的或者為少數人謀利益的運動。無產階級的運動是絕大多數人的、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的獨立的運動。無產階級,現今社會的最下層,如果不炸毀構成官方社會的整個上層,就不能抬起頭來,挺起胸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3頁。)《共產黨宣言》最後號召:“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這是關於無產階級集體主義的最初表述。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建立以後,麵對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造的各種困難,列寧說:“現在,我們也不會被巨大的困難和艱巨的事業開始時難免的錯誤所嚇倒,因為改造一切勞動的習慣和風氣是幾十年的事情……我們將雙手不停地工作幾年以至幾十年……消滅‘人人為自己,上帝為大家’這個可詛咒的常規……我們要努力把‘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原則灌輸到群眾的思想中去,變成他們的習慣,變成他們的生活常規……”(《列寧選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5頁。)後來,斯大林對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係進行了係統的闡述:“個人和集體之間、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之間沒有而且也不應當有不可調和的對立。不應當有這種對立,是因為集體主義、社會主義並不反對個人利益,而是把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結合起來。”(《斯大林文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頁。)新中國成立以後,毛澤東同誌及時地指出:“提倡以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相結合的原則為一切言論行動的標準的社會主義精神”(《毛澤東選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44頁。);“必須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個方麵。”劉少奇同誌1954年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報告》中,針對國外一些資產階級理論家攻擊中國“忽視個人利益”的觀點,專門分析了集體主義和個人利益的關係問題,他的結論是:“我們的國家是充分關心和照顧個人利益的,我們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不能拋開個人的利益;社會主義、集體主義,不能離開個人的利益;我們的國家充分保障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這種公共利益正是滿足人民群眾的個人利益的基礎。”(劉少奇:《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報告》,載《人民日報》1954年9月16日。)改革開放以後,中國共產黨也始終堅持集體主義的價值取向,用集體主義引導和教育廣大人民。十六大報告指出:“切實加強思想道德建設,認真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弘揚愛國主義精神,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以誠實守信為重點,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特別要加強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設,引導人們在遵守基本行為準則的基礎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標。”(江澤民:《全麵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麵》,載《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7日。)
因此,盡管作為一個族群的華人居住在中國內地、港澳台、東南亞和世界其他國家或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同,社會製度不同,但他們都保留了集體主義取向的價值觀。雖然他們所具有的集體主義的載體和表現形式有很大差異,但封建社會那種片麵強調集體而完全否定個人人格和自由的極端集體主義已經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個人人格和社會人格相統一、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統一的集體主義。個人關注集體發展,個人對集體負有責任,注重人際關係和諧,集體關注個人利益,集體尊重個人人格和自由。這種與現代商品經濟相適應的集體主義,台灣曾仕強教授稱之為“交互主義”。也就是說,將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合在一起,形成“在集體中完成個人”的合理主義。
三、具有相似的管理行為
華商具有中華文化傳統的價值觀,尤其是受嶺南和閩粵區域文化的影響。中華文化優秀傳統為華商提供了一筆豐富而寶貴的精神財富。遍布於世界各地的華商企業家深受儒家文化的影響與熏陶,恪守儒家商業文化傳統、儒家經濟倫理和商業道德。隻不過,在跨文化背景與生存競爭中,華商文化對傳統價值觀進行了揚棄,並吸收西方現代管理方法和居留地的文化。因此,華商管理的根是中國傳統文化。通過這些紐帶,華商管理保留了中華文化傳統,從而與中國式管理有著相近或相同的文化基礎。因此,沿著中華傳統文化對管理影響的路徑,顯然可以尋找到華商管理與中國式管理所具有的諸多相似之處。具體表現有:
1.人本管理。儒家文化的核心是“仁”,其根本內涵就是重視人,強調人的價值,“仁者,人也”,“仁者愛人”。它強調個人對家庭、國家、民族的責任和義務,強調把個人價值置於社會價值之中(王益民:“根植於傳統文化的現代管理模式”,1999年世界華商管理大會第二屆《世界管理論壇》文集。)。華商管理具有顯著的“以仁為本”的特征,遵循“仁、義、禮、智、信”的道德規範,把“仁”奉為自己的人生處世信條。許多知名華商都以“仁”管理員工,諸如尊重員工,真正把員工作為企業的一分子,在生活等各方麵給予細致的關懷,及創造員工發展機會。印尼“木材大王”黃雙安就是把員工的生活福利作為一件大事來抓的。他對員工的生活非常關心,專門為他們蓋了漂亮的宿舍,還配備了完美的生活設施。一位著名的攝影師參觀後讚不絕口,說這是他所見過的設施最齊備、最完美的職工宿舍。黃雙安還實行一般公司所望塵莫及的優厚退休金、良好醫療保健和適時的休假等福利製度。每逢年節,即使再忙,他都要帶大批禮物去和員工一起歡度。印尼另一著名華商蔡雲輝也為員工修建了大量住宅,而且還建造了醫院、體育館和遊泳池等生活福利設施。鹽倉集團的員工工資,一般也比其他企業高30%—100%。像這樣的事情在華商企業中真是不勝枚舉(黃英湖:“中國文化與海外華人的企業管理”,《八桂僑史》1998年第3期。)。
中國式管理也具有以人為本的特征。在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職工被界定為企業的主人,參與重大問題的決策。即使在國有控股的股份製企業中,職工代表大會仍然是企業治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與職工有關利益的決策擁有發言權。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重視員工的需要,實行人性化的管理,以至於被理論界認為職工和企業領導是站在“同一戰壕”上與所有者博弈。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較強,對企業忠誠度較高。
在私營企業中,比較多的是家族企業。在這樣的企業中,按照“信任度”劃分的“自己人”範圍內也普遍實施“人本管理”。特別是那些高技術企業,對人才的依賴性很大,以人為本被越來越多的企業家所接受。
2.重視群體管理。華商身居異地,在上無“天時”,下無“地利”的險惡環境中,唯有盡其所能求得“人和”,重視團隊精神,強調人際關係的協調、和諧,以建立和鞏固自己的優勢地位。印尼華商林紹良認為:“個人的能力有限,孤掌難鳴,再大的本領也需要人的合作和支持。”(顧曉鳴:《海外華人》,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26頁。)華商管理重視群體管理,表現在:一是依賴家族和泛家族的力量,重視華商網絡。華商企業的各個部門,特別是那些重要部門的負責人,以及各分公司的經理等主要職位,大多是安排本家族的兄弟、子侄等成員,或者是與本家族沾親帶故、關係密切的親戚、宗親,以及老鄉等人來擔任。華商善於人際關係的協調,利用地緣、親緣、商緣、神緣、文緣把人際關係網絡延伸到各地,形成龐大的商業網絡。二是重視企業凝聚力。華商善於通過身體力行,增強企業凝聚力,深入到員工中去注意了解他們的困難和疾苦,認真傾聽他們的意見和呼聲。印尼華商黃雙安就經常到員工中去和他們暢談,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了解他們的各種要求。馬來西亞“種植大王”李萊生還經常光著膀子,汗流浹背地和工人一起幹活,並進行傾心交談,拉近了勞資間的距離。所以,在華商企業裏,勞資關係都比較和睦融洽,一般都不會發生工人請願罷工的事情。黃雙安的公司在1983年曾一度陷入很大的困境,隻能給員工發放一半的工資。在這時候,更是需要企業的“人和”。因此,黃雙安及時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要求大家體諒公司的苦衷,同心,協力,共渡難關。由於黃雙安平時善待員工,所以,員工們都能同情公司的境遇,同意隻領工資的一半。一直到1986年公司的境況好轉,在這漫長的三年時間裏,員工們都能和企業同舟共濟,沒有一人因為工資銳減生活困難而離開,也沒有一人為此而請願或鬧事,真是十分難得(黃英湖:“中國文化與海外華人的企業管理”,《八桂僑史》1998年第3期。)。
中國內地國有或集體企業也重視群體管理,提出尚群精神、和合精神,重視人際關係、個體對群體的責任、奉獻和服務,培養和激發職工的企業主人翁精神,增強使命感和危機感,使職工與企業同生存、共憂患,為企業發展竭盡全力。中國內地企業重視群體管理,注意營造群體和諧,是因為中國人傾向於把自己視為某一特定組、隊或單元中的一部分,而且清楚“圈內”和“圈外”的區別。和“圈外”人相比,“圈內”人的溝通會更個人化、更開誠布公。如果沒有做好群體管理,就會出現集體跳槽這樣常見的現象。群體管理與中國人集體主義價值取向是一致的。因此,在企業文化中,很重視營造“家庭式的氛圍”、以企為家、增強凝聚力。例如,海航集團的企業文化提出“做到四大”:“大眾認同”,人人都要認同這個事業;“大眾參與”,人人都要積極參與到這個事業中來;“大眾成就”,大家在公司裏工作都有成就感;“大眾分享”,讓企業員工和社會大眾共同分享發展帶來的效益(林立:“新晉商:以德治企陳峰帶領海航創造飛天奇跡”,《新晉商》2005年7月。)。
3.重視德治。華商管理由於受中華文化的影響,在很多方麵都體現了“以德為先”的要求,“德”實際上是成為華商的立身之本,具體表現在:第一,華商重視自身修養,自強自勵,勤儉敬業,以德率才。中國傳統文化提倡“修己安人”、“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認為“強必富,不強必貧,強必飽,不強必饑,故不敢怠倦”,即從事經濟活動必須有頑強的意誌,高尚的情操,遠大的目標和誌向,不倦的品格和作風。馬來西亞著名華商企業家郭鶴年說:“孔子主張‘其身正,不令而行’,公司的領導要正,下麵才正。”“持續實行的良好管理,需要來自高層管理人員做出榜樣。”(周少龍:《郭鶴年傳》,香港明窗出版社1993年版,第200頁。)要使公司上下團結一致,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企業的領導者就必須以身作則,以自己良好的道德品質去影響別人。隻有企業家自己行得端,走得正,嚴於律己,寬以待人,才能夠獲得企業員工的尊敬和信任,自己對公司員工才會有感召力和影響力,才能帶領大家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他的一些屬下對他是這樣評價的:“他是一位正人君子,同時具有作為一位成功企業家的魅力。”(同上書,第127—128頁。)正是依靠這種以巨大道德力量為基礎的人格魅力,郭鶴年才能夠把企業的眾多員工凝聚起來,激勵大家齊心協力,以企業為家,為企業的發展而共同努力。第二,“義利合一”。凡經營活動,其最突出的莫過於一個“利”字,這是經營活動的本質特征。否定了“利”的存在,也就否定了經營本身。沒有利潤的經營行為,違背企業的社會責任,不能獲利的企業等於在浪費寶貴的社會資源。華商企業家對“義”的理解是,個人追逐財利的行為不能縱欲妄為,而必須受到一種人們所公認的社會行為準則的規範和製約。郭鶴年指出:“企業的牟利行為與我們華人所注重的傳統仁義道德必須並列而立。”對華商而言,人際信譽是商業信譽的基礎,從而道德約束也成為法律強製之外又一重要的商業機製。在有些場合,甚至它能夠取代法律強製的作用。東南亞華商在法律體係不健全、市場不規範的背景下,發展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風險回避手段。例如遇到商業糾紛時“私了”,由僑領或華人社團出麵斡旋解決,其依據就是信譽機製,對雙方都有很強的約束力。第三,回報社會。華商普遍認為,企業的“利”要善於回報社會。泰國著名華商企業家、當地的大慈善家謝惠如說:“一人得利不如社會大眾蒙惠。”他認為,任何一個人都不能僅僅依靠自己的能力來成就事業,隻有依靠國家和社會的幫助,個人才能求得其利,所以,一個人財富越多,說明他所接受的國家和社會的幫助也越多,因此,積極參加社會非贏利事業、多多興辦慈善事業實際上就是對自己所接受的這些幫助的報答,唯有如此,方能達到利用財富真正價值的目的。東南亞華商企業家無一不積極捐助當地的公營事業、熱心興辦各種社會慈善機構,一些著名的華商企業家,同時也是當地知名的慈善家。謝惠如將個人財產視為“身外之物”,在成為富翁之後仍然過著簡樸的生活,可是為了泰國的社會公益事業,他卻願意慷慨解囊,一擲千金。他說自從14歲到泰國定居,“在皇恩廣被、仁澤庇之下,安居樂業至今”,深感必須知恩圖報(林勇:“小議東南亞華人企業家的經營理念”,《八桂僑刊》2000年第4期。)。
“以德為先”也是中國式管理的一個顯著特點。海航集團董事長陳峰說:“中國文化的內涵就一個‘德’字。‘德’是做人應有的規矩、做人最基本的屬性,丟掉了這個根本,人在處理事情,處理人與社會、與自然的關係的時候,無論做官、經商,還是做學問,就會出現大麻煩。以‘德’為根本,每個人都會嚴格要求自己。”海航的管理幹部都要學習《精進人生》這本小冊子,並接受“三為一德”的培訓。第一條就要做到“為人之君”,要有君子般的風度,君子般的責任;第二是“為人之師”,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為人師表;還有“為人之親”,要求要像對待親人那樣對待周圍的人。這三句話構成了一個“德”字。“海航‘以德治企’,是把做人的規則作為第一條防線。我們不是不要製度,而是要以製度為最後一道防線。”(林立:“新晉商:以德治企陳峰帶領海航創造飛天奇跡”,《新晉商》2005年7月。)民營企業通化振國藥業集團把“以人為本,德愛治企,創新進取”作為企業文化的靈魂。董事長王振國認為,做人要有德行,德行,即“在心為德,施之為行”。振國集團製定了六個方麵的職業道德和商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忠於職守;勤奮學習、研究業務;關心下層,員工至上;勇於創新、追求卓越;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公平競爭、互利互惠。其中把自勤、自律、誠信作為立業之本。“作為中國企業家,最佳境界應該是‘德商’,是‘新儒商’。”
4.多謀善斷。儒家認為,君子應具備“五德”,即“仁、義、禮、智、信”。所謂“智”,指的是智謀、預見、靈活善變。“智者,先見而不惑,能謀慮,通權變也”。因此,重計謀策略是中國人和海外華商企業管理的一個特色。如果“在良好的規劃和適當環境下,可以出奇製勝,但用之不當,則會流於投機取巧。”(〔美〕成中英:《C理論:中國管理哲學》,學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70頁。)
對海外華商企業家來說,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謀生存,求發展,就必須善於預測市場發展趨勢,並把握最好時機,及時采取正確的經營戰略和策略,多謀善斷,以智取勝,化險為夷。因此,對中國傳統文化中的謀略思想加以傳承和發揚光大,並運用於商戰,如《孫子兵法》的謀略思想,古代“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等等。台灣企業家陳茂榜就將《孫子兵法》的“五事”概括為商業經營的五大原則,其中“道”是指經營目標,“天”是指機會,“地”指市場,“將”指人才,“法”指組織和編製,“五事”並重,成了他“生意興隆通四海”的“經營經”。包玉剛先生就是善於權變的華商企業家。在20世紀40年代末50年代初,他抓住世界航運大發展時機,涉足航運界,很快成為世界級“船王”。在70年代末,他預見到世界航運業會走向蕭條,及時地賣掉了相當一部分船隻,這使得他順利地逃過了航運業大蕭條的滅頂之災,並積累了相當的力量,向陸地上的不動產市場進軍。“棄船上岸”,在與英資財團九龍倉展開收購與反收購的商戰中,其迂回曲折的情節,扣人心弦的場麵,令人難以忘懷。在這場商戰中,包玉剛充分顯示出他過人的大智大勇,成為第一個非怡和洋行的華人九龍倉主席。
中國內地企業家多數認同“商場就是戰場”,兵謀即為商謀。他們十分重視商業競爭謀略,有的從《孫子兵法》中吸取謀略思想,有的從毛澤東軍事思想中吸取謀略思想。例如,把《孫子兵法》思想精髓概括為“深謀遠慮、雄才大略、隨機應變、速戰速決”。“修道而保法”,“能擇人而任勢”,“知彼知己”,“未戰而妙算”,“先為不可勝”,“兵之情主速”,“避實擊虛”,“出奇製勝”等常常掛在一些企業家的嘴上。
第三節華商管理與中國式管理的差異性
華商分布在世界各國及中國的港澳台地區,所處的社會經濟環境差異很大,當地文化環境也各有特點。因此,華商管理盡管與中國式管理有著諸多的共性,但也具有很大的差異性。
一、價值觀產生的管理差異
新中國成立到20世紀70年代末,私有製基本消滅,傳統的宗法製度徹底摧毀,對傳統的思想進行了徹底的批判,對西方思想實行徹底的封鎖,馬克思主義思想成為意識形態中唯一的指導思想。馬克思主義思想確實塑造了一批又一批有理想、講奉獻的革命誌士,他們為革命事業和建設事業奉獻終身,甚至犧牲了寶貴的生命。
改革開放以後,中國內地不少人的價值觀發生了很大變化。一是新中國出生的多數人沒有係統地接受傳統思想的教育,對傳統思想基本上處於一知半解的狀態,或者隻是聽說一點。當然,通過長輩的言傳身教,世俗化的儒家精神中的優秀成分仍然在中國人血液中流淌,但更多留存下來的是可以體驗到的某些家庭倫理和某些為人處世方法。即使如此,由於全民所有製和集體所有製經濟在很長一段時期內仍占主體地位,平均主義分配方式的打破也是近十年的事情,政府對微觀領域的深入幹預,“隻生一個”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家庭的經濟功能和社會功能大大削弱,離婚率逐漸上升,“單身貴族”的隊伍正在壯大,因此,傳統家庭倫理和為人處世準則受到衝擊。二是西方文化隨著改革開放大潮開始大量地進入中國內地,並被一些新生代年輕人所接受,但西方文化並不進入基礎教育和意識形態領域,因此一些人所接受的西方文化也隻是枝節、表象的東西。對西方人信仰領域的文明,如基督教中的原罪、複活、三位一體觀念等等,很多即使受過教育的中國人都覺得莫名其妙、無法理解,更不用說接受其價值觀了。三是馬克思主義思想一直在教育體係和意識形態占據主導地位,但馬克思主義倡導的大公無私的集體主義精神與經濟多元化、分配方式多元化產生很大衝突,再加上一些人把馬克思主義教條化的思維方式、說教式的宣傳教育方式,使馬克思主義價值觀在中國內地社會的影響力受到挑戰。雖然有相當多的人把馬克思主義價值觀當作信仰,並身體力行,但也有一些人是瞎子打燈籠:照別人不照自己。因此,可以判斷,現階段中國人的價值觀正處於轉型過程中。在這個過程中,多種價值觀可能並存下來,並將持續相當長的時期。這種多元化的價值觀主要有:
1.社會主義社會的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社會的集體主義是一種以國家、集體利益為根本出發點的思想意識,是社會主義社會從國家層麵倡導的價值觀。社會主義社會的集體主義的基本要求是:一是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統一。集體主義主張人的本質是社會關係的總和,人總是生活在社會集體中,個人和集體不可分割,個人和集體互為手段和目的,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相互結合,辯證統一。集體主義作為社會主義的基本原則,它本身既體現著集體的長遠和根本的利益,也包含著對個人正當利益的高度重視,兩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社會主義的集體,代表著集體中每一成員的利益,而集體中的每一成員的個人利益,又都把維護集體利益作為首要前提。沒有這種集體利益的發展和集體價值的實現,也就不可能有個人利益和個人的價值;同時,隻有集體中每一個成員的個人活力和能動性得到充分的發揮,每一個成員的價值得到充分實現,集體才能成為堅強有力、富有朝氣和充滿活力的集體。二是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這是指在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發生矛盾時,個人要顧全大局,以集體利益為重,應當為集體利益而放棄個人利益,特別是當國家財產、人民生命安全受到威脅麵臨危險的時候,個人不僅應當為集體犧牲個人利益,甚至在必要時,犧牲個人寶貴的生命。三是關注個人利益。社會主義的集體主義並不否認正當的個人利益,而主張把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結合起來。它強調集體(包括國家、民族、社團、政黨等)必須充分關心和保護個人的合法權益,使個人的正當利益得到實現,並力求使每一集體的成員的個性和才能得到最好的發揮,重視個人的正當利益,維護個人的尊嚴和價值,並使個人的個性得以自由和諧地發展。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曆史條件下,依據中國內地經濟生活和道德狀況的實際,對集體主義具有不同層次的要求。第一層次的要求是無私奉獻、大公無私,即毛澤東在《紀念白求恩》和《為人民服務》等文章中所稱讚的那種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這是集體主義的最高層次,是一切共產黨員、先進分子所應該力求達到的最高境界。第二層次的要求是先公後私、大公無私。它強調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要求自覺地考慮集體、社會、國家的重要,努力為建設社會主義盡職盡責、辛勤工作。第三層次的要求是顧全大局,遵紀守法,誠實勞動,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這是對每一個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