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光複益陽(3)(1 / 2)

6、焦達峰之死

起義軍占領撫署後,按理,根據之前湖南谘議局與新軍的會商結果,暴動之後,將仿照湖北的成例設立軍政府,推谘議局議長擔任都督。所以,暴動當日上午,湖南谘議局就依約發布了譚延闓以“軍政府都督”名義簽發的宣言。但是,當日下午,焦達峰、陳作新在谘議局院子(民主東街24號,今省總工會)召集會議,宣布“中華民國湖南軍政府”成立,並發布《討滿清檄文》。接著,焦達峰毛遂自薦道:“吾在湘謀革命多年,當為都督。”陳作新說:“你當都督,我來做副都督。”焦達峰說:“原議無副都督一職,湖北也不曾設副都督,要麼你當都督好了。”陳作新說:“我不是和你爭當都督,我隻當副的。”聽罷二人的自薦,眾人隨即鼓掌“一致通過”。時年才25歲的焦達峰和39歲的陳作新,就這樣分別成了湖南的正副都督。其時,谘議局的議員們,也曾紛紛表態支持新政府。但副議長、主持人常治最後宣布:“現在所舉的正副都督都是臨時的,將來還要正式選舉。”此話也為今後留了個伏筆。至於“午前告示為譚,而午後告示為焦”,更成了辛亥政權蝶變的一大奇觀。

推舉完都督,焦達峰等即向“首義”後的湖北省軍政府致電:“黃帝四千六百零九年九月初一日,湖南全省人民宣告獨立,公推焦達峰、陳作新為正副都督。特此電聞。湘軍政府全體叩。”接著發布《討滿清檄文》:“為吊民伐罪,誓眾出師,昭告於天下……”。再對內頒發《安民告示》,宣布保護外人在湖南享受的各種利益及權利,同時保護人民生命財產,要求市麵照常貿易,各學堂、公司、會社及衙署應照常治事等等,並通告各級軍官迅速歸隊。

這些通告剛剛發出,有長沙縣知事沈瀛、營務處處長申錫綬、勸業道道員王毓江等三個官吏不識時務,跑到街上還在鼓動巡防營武裝對抗。革命黨將這三人抓進谘議局,審訊時幾個人皆哭鬧大罵,結果觸犯眾怒,三人都被拖出殺死,算為清王朝盡了忠。

湖南軍政府成立後,焦、陳遂派第四十九標、五十標軍赴鄂助戰,其總兵力達16個營以上。因首義部隊主力皆派往武漢,有人據此分析,焦、陳二人身邊已空虛無實力。所以,兩人僅僅任職了八天,卻不料在同一日被管帶梅馨發動政變而謀殺了。至於梅馨發動政變,究竟是受譚延闓指使,還是梅馨殺人後擁舉譚延闓,至今也沒人能拿出確實的證據來證實。但不管怎樣,譚延闓是立憲派的首領,湖南谘議局就在他的掌控之下,他上台就等於立憲派奪了權,所以,焦、陳二人的死,與他肯定是脫不了幹係。此外,焦、陳二人的死,其實也是自身缺乏警惕所致,而並非沒實力。因為,為鞏固自己的地位,焦達峰已開始大量收編民軍。都督府內,來投靠他的人如蟻附膻,每日給飯至四百餘席,這些人幾乎都被編民軍,而他招兵的公開理由是要出兵支援湖北,所以,短短幾天之內,焦達峰已招募了6萬人,編成了4鎮(師)。不過這些部隊沒什麼戰鬥力,最終也沒派上前線。焦達峰身邊沒留多的人,完全是缺乏警惕而已。當時,盧性正和譚人鳳都提醒過焦達峰,要他對可能出現的陰謀采取適當對策。焦達峰卻認為“理論應如此,而事實或有窒礙”,且說:“我認為種族革命,凡我族之附義者,不問其昔為官僚,抑為士紳,餘皆容之。”這說明,出事之前,焦、陳兩人因躍居高位而忘乎所以,確實都放鬆了警惕。據考,焦達峰其時十分關注的是要裁縫為他定做合身威武的都督服,他把都督印就吊在褲腰帶上。陳作新亦命人用繡龍的黃緞做了套軍服招搖過市,譚人鳳見之大罵道:“死期殆不遠矣!”結果,其言很快說中了。

10月31日下午三時,立憲派紳士常治跑到都督府,借口部分流氓地痞在北門外和豐火柴公司鬧事,向焦達峰報告說:“這些亂民滋擾秩序,請都督彈壓。”焦達峰不知是計,即派陳作新前往調解。陳作新單騎獨馬行經北門鐵佛寺時,一魁梧大漢劈頭對他一刀砍去,削去他左額上一塊皮肉。劇痛之下,陳作新飛身下馬跑入街旁一成衣房,爾後忍住劇痛,操起一條板凳把緊追而來的刺客腦袋砸個稀爛。其他早已埋伏的叛兵齊齊開槍,陳作新最終中彈而死。這位寫過一首著名情詩的軍中才子,不料最後的結果卻是為名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