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並沒有去最貴的地方,我帶他去了一個市郊的小餐館,那裏由於有極鮮美的魚頭火鍋,而日日生意火爆。我下意識地不想與他在太安靜、太豪華的環境裏吃飯,因為那樣意味著我要花更多的心思來與他活躍氣氛。
當他隨我走進煙霧彌漫、人頭攢動的小店,頓時被那架式嚇住了,第一句話說的居然是:“這裏可不可以刷卡?”
我心裏暗笑,但還是很認真地回答他:“應該可以。”
滿身油汙的服務員擠過人群大聲招呼我們:“幾位。幾位?”
我伸出兩個手指頭,意思是兩位。“樓上請,樓上請!”服務員大聲地說,帶領我們繞過雜亂的桌椅和大聲說話笑鬧的食客,上了二樓。
樓上相對安靜些,我們被安排坐在窗邊的一張小桌子上。
我根本沒看菜譜,就熟練地報出了幾個菜名,然後問他,“林總,你還要什麼?”
“不用了,這樣挺好。”
服務員扔過來兩個杯子和一壺茶,下樓交菜單去了。
我端起茶壺,往杯子裏倒滿茶,把其中一杯推到他麵前。他連忙說:“謝謝。”
他的頭發半幹著,有幾絡搭在了額前,這令他看上去比平常年輕許多,也沒有了那種高高在上的踞傲。我感歎說:“如果鄒月知道我和你坐在一起吃飯,不知會不會發瘋?”
“她還不知道我和你見過麵?”他抬眼問。
“我怎麼敢讓她知道,搞不好她半夜背把菜刀,把我當西瓜切了。”我一邊說,一邊作切西瓜的手勢。
他笑了起來,我發現他右邊的臉上竟有個酒窩。“你有個酒窩,好可愛!”我指著他的臉,隨口說了出來。
聽我這麼說,他竟然不好意思地低下頭。
我也意識到自己太隨便了,為掩飾尷尬,端起茶杯喝起茶來。
幸好這時火鍋端了上來,我連忙扶起筷子,熱情地邀請他:“來,吃,吃。”
“你經常來這裏吃嗎?”他一邊端起筷子,一邊問。
“是啊,我們做這一行,也經常要陪別人吃吃喝喝。這個城裏有什麼好吃的,我基本都知道。”
“那不是和我一樣嗎?”
“也有些不同,我們和那些法官、當事人,既是工作關係,也是朋友,所以有時吃得也很開心。說實話,你們吃飯的那些地方,又貴又不好吃,完全是吃排場。”
他點點頭,似乎很認同我的說法。
“你沒有應酬的時候,在哪裏吃?”我好奇地問他。
“中午在食堂,晚上基本都有應酬,偶爾有空,就回家吃方便麵。”
“不到爸爸媽媽家去吃?”
“我母親已經去世了,父親又另外成了個家,我很少回去。”他回答。
我忙說:“不好意思。”
他擺擺手:“沒關係。”
“那你的女朋友呢?”我鬥膽又問到這個問題。
他抬頭看了我一眼,終於正麵回答:“她不在這邊,在香港。”
我一拍桌子:“喔,難怪你說你情人節那天在香港,原來是和女朋友在一起!”我的力度太大了點,桌子晃了晃,熱騰騰的火鍋也跟著晃了晃,他嚇得躲開好遠。
兩人又都笑了起來。
這餐飯吃得很愉快,他表現得平易近人,有問必答。當然最後又是我請客,這樣的小店哪有什麼刷卡機。兩人有說有笑地下了樓,這時,我的手機突然響起來,一看,是他對外的那個手機號碼。
我連忙遞給他看,他的笑容馬上凝固了,考慮了片刻,對我說:“你接吧,看他是什麼事?”
我接通了電話,那個助手很焦急地說:“鄒律師,你好,請問你是不是和林總在一起?”
“林總……林總……”我拖延著時間,看他的反應。
他點點頭,接過了電話,轉身走開幾步,低聲與對方交談了幾句,然後掛斷電話,回身還給了我。
“走吧,我送你回去。”他說。
車子在寬闊的馬路上飛馳,他開車的速度很快,而且臉上又恢複了心事重重的表情,與剛才判若兩人。
過了許久,他說:“今天很謝謝你。”
“不用客氣。”我公式回答。
“是真的,我在這裏沒有什麼朋友,我小學畢業就出國讀書,回來就進公司做事,我周圍的人,不是我的手下,就是我的生意夥伴。”他轉頭看了看我,很認真地說:“可能你不相信,但我確實沒什麼朋友。今天和你在一起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