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討論:郭美美事件,是福是禍?(2 / 3)

【趙麗苗】如果不是法律問題,而是道德問題呢?比如質疑某人所捐為過度榨取工人的血汗錢,以此否定其慈善行為。

【施愛東】不應該問你的錢是哪兒來的。

【楊早】陳光標的複雜在於,有報道指責他利用公益贏取政府關係,套錢,這就指向詐騙了。

【趙麗苗】對於盧氏父女的質疑也在於此。

【楊子雲】我繼續回答一下對於陳光標的問題。高調慈善不是錯,暴力慈善也是他的個人自由。但如果他的資金來源是非法的,不能因他的慈善行為而免責。

【楊早】這是我與子雲看法的不同。暴力慈善也是可以質疑的。

【王旭東】暴力慈善,就是我剛說的違背了社會工作的原則,對目標人群不夠尊重等等。

【楊子雲】是否尊重要由接受捐贈的人說了算,不是旁觀者能代表的。如果接受的人沒覺得被暴力,那就不存在所謂暴力慈善。像台灣,就直接拒絕了陳光標的捐贈,說明他的暴力慈善沒有得逞。那也不構成暴力。

【楊早】子雲這個說法可以考較一下。公益事業,非當事人可不可以對態度提出質疑?這就像明星露點,按說也不關他人事,但公眾會批評有傷風化。

【楊子雲】不同境遇下的人對於尊重的閾值是不同的。貴州災區的人,估計就不會覺得他拉豬去現場是暴力慈善,反而覺得很實在。

【王旭東】是的。但也要先把受益對象作為一個人來對待才好。

【趙麗苗】這是否也存在知識分子代民眾發言的問題。如2009年陳發樹捐款時,就是普通民眾叫好,而知識階層在質疑其行善動機。

【楊早】我們來假設一下,如果郭美美沒有改那個頭銜。或者她的確參與了一些公益運作,那麼她這種炫富的行徑會給公益事業帶來損害嗎?

【王旭東】參與公益活動沒什麼錯的,其實,比々釀多參與者都是有錢、有閑的人,捐款或做誌願者不在公益裏麵搞什麼商業運作就好。

【趙麗苗】我覺得在這個極度仇官、仇富的時代,隻要跟官方、跟炫富扯上關係,就會被放大對待,就會受到關注。盧美美也是因為頭銜的問題受到關注的。

【楊子雲】我主張一個原則:私德與公德要分開。不是道德高尚完美無缺的人才能做慈善和公益。當然,觸犯法律的除外。我覺得在郭美美事件中,唯有《財經》的報道比較可取。從個人公私德的質疑,堅定地轉向了紅會組織公共管理能力、製度的質疑。

【趙麗苗】前期的報道大部分還是在紅會身上,後麵當郭美美主動放言接受獨家專訪時,有些媒體就不淡定了。在報道郭美美這件事情上,《財經》確實表現得很專業。

【楊早】子雲這樣說,好像有道理。但公眾的好惡不那麼簡單,美國人會因為總統離婚而不選他,中國人也會因為道德不完美而心存顧忌。我們討論的是實然,不是應然。你光強調私德公德分開,我認為在實際操作中說不通。

【楊子雲】這不說明他們不能做,而是需要規範的管理、透明的財務、媒體充分的監督。我覺得,在郭美美事件的討論中,媒體已經開始致力於探討慈善組織的公共治理了。

【趙麗苗】二位作為業內人士,對於“微公益”的發展怎麼看?

【楊子雲】相當好。公募基金會溝通大眾的好渠道。

【王旭東】關於微公益,我覺得微博這個新技術,幫到的不僅是“公募基金會溝通大眾的好渠道”,而是官方、某些機構(公募)壟斷公益的時代一去不複返了。其實誰也壟斷不了,誰做的有效率有效益,誰就能贏。

【楊子雲】隨著社會的開放,會有諸多力量(可以說魚龍混雜)進入社會領域、進入公益慈善領域,我們現在的困境是秩序未能建成,程序幾乎沒有。

【王旭東】沒錯,沒秩序。

【楊子雲】我說的壟斷,是個人通過微博募捐成為可能。網友參與的門檻已低得不能再低:他隻需要舉手轉發一條微博就能完成一次捐助。比如在騰訊微博上發生的事情,一個叫賈悅的女孩獲得一個叫上官軍樂的人三十八萬元的手術救助,這個過程沒有經過任何公募基金會。從這個意義上,我覺得微博時代的公益,相對傳統媒體時代的公益,最大的特點就是中心的喪失。一對一的救助成為可能,捐助人最大可能地實現了自己的意願。

【王旭東】現狀是,但趨勢一定不是。

【趙麗苗】不是說募款達到一定金額必須掛靠慈善組織嗎?

【楊子雲】幾家微博上每天都有一對一的救助在發生,你們可以關注一下。“免費午餐”之所以需要掛靠了,那是因為他是有組織訴求的,這是微博公益的另一種類型。

【王旭東】其實我覺得NGO沒有什麼大的、小的之分,隻有做得好的和做得不好的之分。微博是一個平台,事情是人做的。

【楊子雲】當然有大小之分。比如青基會,資金進出量很大,那麼10%的管理費,對於你們就是奢侈;但對於一個小機構來說,10%的管理費限製,他們就難以支付基本薪水。

【王旭東】人員和各方麵管理支出也相應增加了,成正比的。

【楊子雲】微博這個技術平台,可以幫助很多普通人完成助人、自助的過程。否則,他隻能向某一個核心求援,這種求援往往得不到及時回應。

【王旭東】沒錯,公民自助。

附錄:中國慈善為何缺乏公信力?

從郭美美到盧星宇,接連兩件“美女牌”炸彈給2011年的慈善事業造成了巨大的衝擊和損失。民政部的統計數據顯示,自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等發生後,社會捐款數以及慈善組織捐贈數額均出現銳減。6月,全國社會捐款為十點二億元,7月份則降至五億元,降幅超過50%;慈善組織6月至8月接收的捐贈數額降幅更是達到86.6%。(9月13日《法製晚報》)慈善機構收到的老百姓以個人名義捐贈款更是大幅下降,公眾通過相關慈善組織進行的捐贈下降幾乎90%。

除去具體事件的刺激,目前中國社會對慈善的質疑,可以歸結為如下幾點:

一、“我捐的血汗錢去了哪裏?”

“我捐的錢是否真的到了我想幫助的人那裏?”這應該是捐贈人最關心的問題。很多公益組織的網站上並沒有明確給予這些答案。平心而論,對民間捐贈的每一筆數字(小到幾十元)都追蹤其去向,似乎也不太實際。不過,想清楚了解自己的錢究竟捐到哪裏,有沒有用到正處,是捐贈人的必然心理。

事實上,中國紅十字會的官方網站已經在2008年公布了2006和2007年度統計數據公告(2006年之前以及2007年以來的相關統計數據未見公布),數據顯示,紅十字會的理順管理體製按照省、市、縣劃分成三個等級。2006年,省級的百分比最高,縣級理順情況僅占19.95%(五百七十二個)。而到了2007年,省級理順所占比例有所下降,而縣級數量明顯增加到了七百四十六個,占26.8%。這個數字表明,隨著時間的推移,善款具體用到了更多的實處而不是滯留在無法實際操作的省級管理層。根據統計的七個方麵看,紅十字會的工作正在逐年細化,正在逐步擺脫省級單位的製約。這是慈善工作誠信度提升的表現。然而或許隻有業內人士,才能明白其中意義。

應該說,在過去二十多年,中國公益慈善組織主要瞄準受益人的需求,對捐贈人的需求、動機、內兒、感受沒有給予足夠的關注。捐贈人常常被忽略,知情權、監督權被剝奪。善款的使用情況,大部分捐贈人無從知曉。因為善款流向及慈善機構本身行政支出不透明,導致很多人對捐款的信心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