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被仇恨綁架了的“藥家鑫案”(3 / 3)

和解之前提

有報道說,“藥家鑫案”二審判決後,法庭外有放鞭炮的,有高喊勝利的,但張妙的父親張平選卻愣在那裏,抽煙,覺得審判就這樣結束了嗎,好像什麼道理都沒有說清楚。這有點像電影《秋菊打官司》中的結尾,村長被抓走後,秋菊反而困惑了。法院給的隻是懲罰,卻沒有給出一個“說法”。也許,在張平選老人心目中,法院是個說道理的地方,除了懲罰,他更想要的是“說法”:一個女兒,怎麼就不明不白地死了呢?有人能給解釋解釋其中的道理嗎?從這個意義上說,和解不但是施害方的需要可以減輕罪感,同時受害方也需要和解來化解內心的傷痛和仇恨;而單純的複仇或懲罰並不能達到這樣的目的。不幸的是,在現實的司法經驗中,和解這麼重要的功能往往被簡單地理解為減刑的必要條件和賠償金額的多少。

對社會來說,影響這麼大的案件,就更需要說法與和解。這需要社會和媒體能夠比較深入、中和而理性地來討論,最重要的當然是對犯罪行為的個人、家庭、學校、社會等等原因的探討,從小到大,由個別到一般,其社會功能除了能更深刻地了解個案,還能有效地化解仇恨,因為某種程度上談論家庭、社會原因,不可避免會對罪犯產生某種同情,或是把罪責分攤給社會,這個社會結構中的每個人,似乎都要承擔一些責任,無形中就會減輕罪犯的責任。但也正因為對家庭、學校、社會原因的探討有消解仇恨的功能,所以當社會的仇恨正在聚集的時候,去談論犯罪的社會原因,這些聲音就會被漠視或敵視,反而會激化仇恨,這也是非常吊詭的地方。在“藥家鑫案”中,央視《新聞1+1》播出後的遭遇,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甚至一直到現在,張顯還是固執地認為“藥家鑫案”會是這樣的結果,全是因為這個發明“鋼琴動作”的李玫瑾。

不過,就“藥家鑫案”,要談社會原因,的確不太好談,至少是一時半會談不清楚。許多人會將其與數年前同樣是大學生殺人的馬加爵案加以比較,人們發現,盡管馬加爵的罪行更重(蓄意、殺死多人、潛逃),但他卻有某種程度上讓人同情的遭遇與動機(貧窮、被同學看不起),而“藥家鑫案”,其殺人動機實在(至少在常識層麵上)很難找到讓人同情的地方,所以要談,也應該到審判結束塵埃落定的時候。

真的大快人心嗎?

複仇和寬恕

6月7日,藥家鑫被執行槍決。藥父發微博,說見不到屍首,隻能領到骨灰。語氣平靜但卻難掩喪子之痛。似乎此時人們才驚覺這也是一個破碎的家庭,對藥家的同情也慢慢開始產生。一些希望藥家鑫死的人,得到如願的結局後,卻發現並不快樂,也開始沉默,從網絡的混戰中抽身。央視柴靜主持的《看見》欄目,采訪案件結束後的兩個破碎的家庭,充滿了悲憫,這是在做消弭仇恨的努力,在董倩的《新聞1+1》被狂批之後,仍有勇氣做這樣的片子,值得敬佩。此外,路鋼、蘭和、《三聯生活周刊》都發文詳述藥家鑫案件審理過程的來龍去脈,也有助於公眾能夠更全麵客觀冷靜地反思整個案件,這說明,幾個月的沉澱後,可以慢慢開始進行比較客觀理性的反思了。

看藥家鑫父親在藥家鑫死後發的微博,內心總是很沉重,不管怎麼說,一個生命消失了。這會讓我想到波蘭導演基斯洛夫斯基電影《十誡》中的《殺人短片》,那個片子講的是一個殺人犯被處以絞刑的故事,導演以近乎“紀錄片”的自然主義方式來拍攝最後的絞刑場麵,殘忍而震撼,用畫麵直接顛覆了殺人償命罪有應得的正義觀,它讓人感受到以法律的名義殺人同樣也是令人難以忍受的。影片放映後輿論反響巨大,引發波蘭廢除死刑的討論,大約三年後,波蘭廢除了死刑。

在這裏,並不想討論廢除死刑問題,這問題太大,非我能力所及,我隻想借此談對“藥家鑫案”的感受:複仇或懲罰是不是正義實現的唯一方式?如果是,那寬恕呢?我們有太多“以牙還牙”、“以血還血”的說法,小說電影裏也有太多的“快意恩仇”;至於寬恕,有時會被認為是比複仇更高一級的思考,比如“以德報怨”、“冤冤相報何時了”,有時候又會被認為是“善良”乃至“懦弱”、“沒有血性”。當然,寬恕要有前提,那就是對方認罪。而就“藥家鑫案”,從現在的結果看,也許是寬恕,而不是複仇更能實現社會正義。就社會而言,一個社會中充滿了太多的“仇恨”和“暴戾”終究不是好事。

一段著名的關於寬恕的演講經常被引用,那是美國律師克萊倫斯·西華·達羅在上個世紀初為兩個綁架殺人者的辯護,其中說道:“你可以絞死這些孩子(綁架殺人者),你可以用繩子套住他們的脖子,直到他們死去……在這樣做時,你將使任何一個注定要在那種隻有青少年才懂的迷惘中摸索前進的愚昧無知的孩子感到這比較難以接受……我是在為未來辯護,我是在為仇恨和殘忍將不再支配人們內心的那一時刻辯護。當我們能夠通過理智、判斷、理解和信任認識到所有生命都是值得挽救的時候,寬容則成為人類最高的美德……”用這一段來說明“藥家鑫案”非常貼切。寬恕隻能在仇恨不再支配人們內心的那一刻才產生,藥家鑫死了,仇恨才會消失,寬恕才會來,或者說,寬恕來了,但藥家鑫已經死了。

如果你是張妙家人,你會如何?

“如果你是張妙家人,你會如何?”這是“藥家鑫案”中所有要求寬恕的人所麵臨的最尖銳的質疑,永遠無法繞開。捫心自問,如果我們是當事人,能夠做到寬恕嗎?即使可以,作為外人,也沒有權力要求受害者家人寬恕吧。這也是法律為什麼將取得受害者家屬諒解作為減刑要件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死刑存廢的討論中,這也是最為棘手的考慮。台灣“法務部”前兩年曾考慮廢除死刑,就是因為受到受害者家屬的抗議而作罷,“法務部長”甚至為此辭職。

但在“藥家鑫案”中,說這句話更多的時候是為自己的仇恨尋找支持。仿佛隻要有這一句話,在論戰中就永處於不敗之地了。這也是張顯在猶豫要不要和解時,會在網絡上遭到鋪天蓋地撻伐的原因。如果張家人都選擇了和解,那麼這些呐喊助威的人又該如何自處呢?他們的仇恨又建立在哪裏呢?

但無論如何,這也表明,目前整個中國社會是沒有寬恕基礎的。在兩極分化、貧富懸殊,社會矛盾尖銳、群體性事件頻發的當下,提倡寬恕,無異於是讓那些充滿仇恨的弱勢者、受壓迫者像沉默的羔羊般乖乖地引頸就戮,要寬恕,也要先寬恕那些仇恨者吧。像普方基金那樣的例子畢竟太少了。那是十多年前發生在南京的一個滅門慘案,奔馳中國公司的德方經理普方在家遭劫,一家四口(妻子、兒子、女兒)被四個來自蘇北的十八至二十一歲的失業青年殺害。據說普方的母親從德國趕來要求中國法院能夠寬恕這四個年輕人,因為她認為他們並不是十惡不赦的人,犯罪是因為教育的缺失,而且德國也沒有死刑,但中國方麵還是根據自己的法律判處了四個年輕人死刑。後來普方先生的好友在南京成立了普方基金,用以捐助中國的農村教育。如果這樣的例子多一些,也許就會在社會上慢慢培養起寬恕的氛圍,而現在中國,到處都是戾氣,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藥家鑫父親營救孩子的最後努力失敗後,選擇了一條訴訟之路,起訴張顯發布傳播不實言論毀壞藥家的名譽權。不清楚藥父的動機是什麼,或為證明自己的清白,並在某種程度上為藥家鑫討個公道?或是要讓張顯身敗名裂?或者隻是要借此一吐在“藥家鑫案”審理過程中所受到的冤屈?都有可能。可以肯定一場網絡民意的爭奪戰又要展開,張顯也恢複到了戰鬥狀態,而這一回合藥父也懂得利用網絡微博了。這樣,本來可能有的反思和寬恕又會被新仇舊恨代替,張妙和藥家鑫的死看來並沒給人帶來多大的內心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