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對此罵聲一片。許誌永的批評也許是比較溫和的:“首先,公安機關查獲手表的經過,據我們了解,實際情況是,1月14日淩晨公安機關到王立權家,帶走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客觀上導致村民又一次恐慌。雖然說公安機關使用傳喚的手段’程序上沒有明顯違法之處’但這樣的行為被描述為‘主動坦白’和‘思想動員’顯然是不對的,官媒的公信力就是這樣失去的。其次,從錢雲會之死這樣一個巨大的公共事件僅僅得出‘有人唯恐天下不亂’的結論,沒有絲毫反省的跡象,實在是這個製度的悲哀。如果隻有幾個人興風作浪,能形成這樣如此巨大的公共討論嗎?如果有那麼多人‘唯恐天下不亂’說明了什麼?為什麼公安機關屢次召開新聞發布會,總是有大量的網民(甚至可能是多數)表示懷疑?”
由官方報道中“王立權向辦案人員主動坦白”一說的虛假,網民很自然地聯想到了同一篇報道中“進一步佐證公安部門對案件性質認定的結論”的虛假,正應了許誌永的批評:“官媒的公信力就是這樣失去的。”
由於警方從秘密獲取手表錄像到正式公布錄像之間,足足有半個月的時間差,公眾有理由懷疑錄像已經被剪輯加工過了。其實隻要稍微明點事理就可以想到,手表被主張“謀殺論”的村民們輾轉藏匿了這麼長時間,村裏的精英分子早就看過這些視頻,將其拷入電腦,並且爆料給各路記者,如果手表視頻真是支持“謀殺論”的,村民們早就將其大白於天下了,哪輪得著由警察來公布這些視頻。或者如果真是由警察對其做過手腳,村民們隻要將電腦中的原始數據拿出來一對,馬上就能揭穿警察的把戲。
但那些並未深入了解真相的絕大多數中間網民,早被謀殺論者的輿論轟炸弄得暈頭轉向。多數中間網民都是依賴被動進入視線的簡單判斷來形成“印象”,而不是做出“判斷”。2011年5月,吳法天在新浪微博發起一個關於錢雲會案的民意測驗,共有一千零一十二名網民參與投票,測驗結果依次為:“謀殺”66%、“交通肇事”22%、“不知道”8%、“其他”4%。也就是說,直到5月31日,絕大多數網民依然相信錢雲會死於謀殺。
謀殺的成本
假設錢雲會真是被謀殺的,我們為蒲岐鎮鎮政府計算一下謀殺行動的策劃、成本和收益。
1.謀殺行動如此周密,製造出了這麼多“恰恰”,充分說明這是一次有組織、有計劃,不計經濟成本的高水平謀殺行動。
2.行動人數如此眾多的一次大型謀殺行動,各部門配合如此完美,步調協調高度一致,一定得到了黨和政府的英明領導。作為副鎮長的徐祥忠絕對不可能是謀殺行動的最終決策者,他至少得到了鎮黨委和鎮政府主要領導的全力支持。
3.按照網民們官官相護的推論,以及樂清市公安局在事故後不惜一切成本的維穩表現,蒲岐鎮一定事先打點好了公安係統的主要領導幹部。
4.不僅樂清市委市政府一再表態,溫州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視此案,而一查再查卻沒有結果,隻能說明上至溫州,下至樂清的各級領導全都被蒲岐鎮買通了。
5.負責安裝村口監控錄像的中國移動樂清分公司,以及承接工程的生產廠家,都得事先買通。
6.直接凶手之一,肇事車駕駛員費良玉,是要大價錢的。鎮政府不僅要為其支付行凶費、封口費、入獄誤工費,還要支付費良玉用來購買肇事車輛的費用。最莫名其妙的是,費良玉行凶的時候,副駕駛還坐著一個叫黃標的駕駛員。
7.控製錢雲會的打手四人(一說五人,一說三人),甘冒死刑風險做下這等驚天大案,應該收取一筆極其巨額的行凶費。
8.最早到達事故現場的,是被村民們疑為凶手的保安人員。由於虹南大道鋪設電纜,施工單位聘請了樂清市保安公司前去維護施工,當天在現場附近執行任務的保安人員多達一百餘人。要同時買通這一百多人參與目擊謀殺事件,且保證每個人都嚴守秘密,這個風險比較大,到底得付多少封口費,難以計算。
9.事後,徐祥忠請了許多人為其不在謀殺現場作證。作偽證當然是一項高風險的違法行為,收費不能太低。
10.鎮政府需要支出如許去向不明的巨額費用,主辦會計和出納人員不能不知情。既知情,不能不收取一筆高額知情費。
一次如此簡單的謀殺行動,卻動員了數百人的謀殺隊伍。上至溫州市委主要領導,下至上百名保安人員,隻要有一個人稍有不慎透露半點風聲,整個謀殺行動就將前功盡棄。更失敗的是,蒲岐鎮居然將謀殺地點選擇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寨橋村口。這得具有多大的魄力,多高的智商,多糊塗的頭腦才能決策得了啊!可是,大多數網民相信,他們相信地方上的這些貪官汙吏“沒什麼幹不出來的事”。
謠言是一種“反權力”
難道網上就沒有一些明白人嗎?難道那些號召網民們一追到底絕不放棄的公共知識分子想不到這些簡單的問題嗎?
當然不是。這些公共知識分子自己清楚得很。意見領袖韓寒說:“真相是什麼,我不知道,因為我知道政府時常說謊,而且無論事情是真的假的,它總是習慣以一副做賊心虛的態勢來處理問題,所以,我不能完全相信官方說辭。但我也不相信很多網友的推測,因為我不相信看圖能斷案,也不相信看兩集Lie to Me就能判斷別人有沒有撒謊,至於後來的很多所謂的疑點也越來越牽強,包括有人提出工程車不可能在二十四分鍾內經過很多路口開九公裏路,這是屬於被情緒衝昏了頭腦。”其實每一個人內心都有一個大致的判斷,韓寒的文字也暗示了什麼是“真相”,他不是“不知道”,而是“不能說”。
微博意見領袖們之所以窮追不舍,不是為了錢雲會,而是為了發泄他們對於強權的反抗,表達一種政治理想。曾經飽受地方官員迫害的報人程益中一語道破天機:“謠言是謊言的報應,是弱者抵抗強權的語言暴動,是小壞企圖挑戰大惡。謠言四起,其實就是想象力的起義風起雲湧。在核子時代,在暴政擁有絕對武力優勢而個體卻無處講理的時代,謠言便是飽受壓迫者最怯懦的反抗、最卑微的意願表達;它相當於被侮辱、被損害的弱者,對雖權暴政的一個詛咒、一次精神勝利。”對於許多普通網民來說,也許並沒有如此高屋建瓴的政治眼光和政治目的,但正如韓寒所說的,他們隻是需要一個符合他們想象的故事。“故事就應該是這樣:一位正直的為民請願而多次進監獄的老村長,長期與當地的惡勢力作鬥爭,最終被政府或者官商謀殺,並偽造成了交通肇事,村民得知情況後義憤填膺要討個公道,但是被早已在現場安排好的特警無情鎮壓,警方抓走了很多正義之士和錢村長的家人,奪走屍體,威逼利誘知情者封口,封鎖媒體,成為千古奇冤。”
而對於寨橋村民來說,編造故事恐怕還有更直接的利益因素。正如記者柴會群所說:“根據我的采訪經驗,身處弱勢的農民,在不具備政策、法律和經濟優勢的情況下,要想實現利益最大化,所能采取的辦法就是‘把事搞大’。把錢雲會之死說成是‘謀殺’,無疑是將事搞大的最佳辦法。可以說,謠言的製造者,是在用一種極特殊的手段來維護全村人的利益。而寨橋村民在直接的利益麵前,也願意相信這一說法,我想這就是為什麼‘謀殺’在寨橋村眾口一詞的原因。”
可是,用謠言反抗強權,用一種非道德、非正義的方式去反抗另一種落後的體製,就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嗎?我們用一種惡行反抗另一種惡行,就算成功了,我們收獲的是什麼?隻能是表層的暫時利益和根深蒂固的惡行!當謠言通過鬥爭的勝利獲得了正義的價值,它就當然地被賦予了合法性的身份。一個允許謠言穿上正義的合法外衣風行於世的社會,如何可能杜絕三聚氰胺?如何可能杜絕地溝油?如何可能建立誠信的社會風尚?
當然,政府方麵需要反思的地方似乎更多。以中央電視台為例,錢案發生之後,中央電視台和鳳凰衛視分別推出了同為《錢雲會之死》的調查節目。相對來說,中央電視台的節目更全麵、更冷靜、更客觀,新聞記者王曉清的表現亦稱上佳,結果卻是鳳凰衛視節目大受追捧,央視節目橫遭貶抑,有些網民根本看都不看央視節目,直接就將之斥作“一派胡言”。
中央電視台作為政府的喉舌,慣於以官方的立場和語氣進行社會報道,當它用嚴肅和真誠奉獻一份謹慎的調查報告時,卻被網民習慣性地當成了官方喉舌的例行公告,真應了“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
“假作真時真亦假”的悲劇源頭,主要還是自身公信力的喪失。政府官員長期作威作福,無視民情民意,反正“你信也得信,不信也得信”。可是,互聯網時代大大加強了弱勢群體團結抗爭,一致對付粗暴強權的輿論力量,一旦民眾被壓抑的憤怒情緒被調動起來,就如決堤之水,洇湧澎湃難以控製,而地方政府顯然對此毫無準備,根本就拿不出有效的應對方略。
錢雲會事件中謠言的風行和非理性情緒的爆發,並不是單純的錢雲會事件所能激發出來的,而是民眾長期以來所積壓的對於強權政治的滿腔怨氣。這一點,李承鵬說得很有道理:“他們為什麼會總有情緒,不僅寨橋村這事,很多從中石油到高房價到物價飛漲的事情,有情緒是因為沒真相,沒真相是因為沒證據,沒證據是因為證據會缺席,證據缺席就會帶來新一輪有情緒。”錢雲會之死隻是一條導火線,隻要民眾的積怨和情緒被堵著,即使沒有錢雲會,也遲早會出現一個張雲會、李雲會。
卡普費雷認為,謠言是一種“反權力”:“謠言是對權威的一種返還。它揭露秘密,提出假設,迫使當局開口說話。同時,謠言還對當局作為唯一權威性消息來源的地位提出異議。謠言是無人邀請的自發性發言。”這段話告訴我們兩個道理:一、謠言是不可避免的,隻要存在對權威信息的不信任,就一定會產生謠言;二、當政治謠言盛行的時候,根本不需要追究“是誰生產了謠言”,隻需要先問“謠言為什麼能夠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