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翰林院學士嚴訥,字敏卿,號養齋,官任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這一年他打算在城中建造一座新房,地基已經量好,隻是有座民房夾在其間,顯得十分不協調。民房的主人經營豆腐生意,所居住的是他祖上傳下來的房子,很是珍惜。嚴家主持新居建築工程的人和民房的主人商量,打算出錢買下那幾間小民房,可民房的主人無論怎麼說也不答應。家人回來向嚴納說起此事,並且想請他出來懲治民房的主人,嚴納不以為然,隻是讓主持建造新居的人先蓋其它三麵。這樣工程如期開工了。開工以後,每天匠人食用大量的豆腐,嚴納讓家人到那幾間民房的主人那裏去購買,而且每次都付現錢,民房的主人因此每天繁忙的不得了,人手吃緊,他隻好招人幫忙。這樣不久,這家豆腐房招的工人越來越多,店主也增了不少錢,製作豆腐的工具也增加了不少,原來的祖屋就顯得格外狹小而擁擠。民房主人十分感激嚴訥對自己的扶助之德,主動把祖屋讓給嚴家,而且嚴訥又購置了一所更大的住房,作為回報。房主幾天之內就搬走了,而嚴宅也得以順利造成。正是嚴訥深明欲取之,必先予之的道理,才能這樣把問題解決好。
取予之道,不僅在於方法,而且還要注意可取與不可取,可予與不可予的問題。《勸忍百箴》中說:“取戒傷廉,有可不可;齊薛饋金,辭受在我。胡奴之米不入修齡之甑釡,袁毅之絲不充巨源之機杼;計日之俸何慚,幕夜之金必拒。幼廉不受徐幹金錠之賂;鍾意不拜張恢贓特之賜;彥回卻求官金餅之袖;張奐絕先金之遺。千古清名,照耀金匱。”
“富視所與,達視所舉。不程其義之當否,而輕於賜予者,是損金帛於糞土;不擇其人之賢不肖而濫於許與者,是委華袞於狐鼠。春秋不與衛人以繁纓,戒假人以名器。孔子周公西之急,而以武秉之責冉子。”
這段話的大意是告訴我們:獲取財物要切忌損害廉潔,故有可取與不可取之別。齊國與薛國的饋贈黃金,收與不收全在於自我的判斷。陶胡奴饋贈之米不為王修齡所接受,袁毅所送賄賂之絲被山濤束之高閣;生活仰仗著計日發放的俸祿,楊震無所慚愧,夜晚時送來的賄金斷然予以拒絕。李幼廉不接受徐幹賄賂的金錠;鍾離意不接受皇商賜給的張恢的贓物;褚淵拒絕求官者賄賂的金餅,張奐回絕先零酋長贈送的黃金。他們的千古清名和高風亮節是照耀史冊的。
同樣,富裕了,看他把財物送給什麼樣的人,做了顯貴的大官,看他舉薦的是什麼樣的人,不權衡道義上的應當不應當,一概輕率地給予財物,這樣做如同將金銀布帛扔入糞土之中;不區別人的好與劣、善與惡而隨隨便便地授予官爵,這樣做如同把華貴的衣服穿在狐鼠一類的動物身上。孔子救濟公西赤出使齊國所急需的物品,冉求私下送了武秉,超過了孔子答應的數量,受到孔子的責備。
從以上我們可以看到在論及取予之忍時,古人極力主張,該取的取,不該取的,雖一絲一毫都不能苟得。這才是正人君子的行事。另一方麵,一個人的取予是受他的思想支配的,從他取予的方式、對象就能判斷出一個人的道德風貌。戰國時,魏文侯想立丞相,一時無法決定人選,就問李克:“季成與翟璜,哪個可以作丞相?”李克回答說:“要看他們和什麼人關係密切;富裕了,看他們把東西送給什麼樣的人;做了大官,發達了,看他們推薦的是什麼樣的人;不如意,做官不順的時候,看他們在幹什麼;在貧困的時候,看他需要的是什麼。從這五個方麵,就可以判定其中哪一個可以了。”文侯回答說:“我的丞相已經定好了。”魏文侯把一個人取予行為和他們的人品、誌向聯係在一起,作為評判人的標準,是有一定說服力的,以這樣的標準判斷人才的優劣,使他很快選到了良才。如果我們在從事經濟工作過程中,選擇什麼樣的合作者,也不妨效法這一點去進行。
人一生中常常會碰到給予和索取的問題。對此古人有許多獨到精深的論點。
子思住在衛國的時候,能夠穿暖、吃飽,但沒有皮大衣,二十幾天隻吃了九頓飯。田子方聽說了,派人送給他一件白狐狸皮大衣,子思推辭而不接受。田子方說:“我有而你沒有,為什麼不接受?”子思說:“我聽說,隨便給人東西,不如將東西扔進臭水溝。我雖然很窮,但也不願意把自己當成無賴,所以不願接受。”
《魯論》記載子華出使齊國,冉子為子華的母親申請粟米。孔子說:“給她六鬥。”冉子要求增加,孔子又說:“給她十六鬥。”結果冉子給子華的母親八十斛。孔子說:“我聽說子華出使齊國,乘的是肥馬,穿的是輕裘。君子應該補不足而不該續有餘。”孔子在這裏責備了弟子的亂給。由於你所給的對象不恰當,他已經是很富有或是不需要這些財物,那他對你的行為不會理解,也不知道珍惜你的給予。相反還可能由於你的給予養成了他的貪婪,這是不懂取予之忍的毛病之所在。
當取則取,而且取之有度,該給予則給予,給予的及時,這是明白取予之忍的道理,不會給自己惹來災禍,造成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