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在開庭的前幾天,曲小雪又接到童律師的電話:“曲小姐,我想我還是應該提醒你,在刑事案件中,當事人請不起律師,法庭可以代請;而民事案件一定要當事人自己請律師。任何一方沒有律師出庭,法庭就不會開庭。所以我勸你還是接受對方的建議,庭外和解算了。”
又是一個晴天霹靂!可曲小雪在晚上繼續鑽進法學書籍時,有個驚喜的發現:原來美國的律師法規定,律師接受了當事人的委托承辦案件之後,如無正當的理由,不得中途終止辦案。
當天晚上,曲小雪給童律師打了電話:“童律師,我還是請你繼續受理我的案子。”
“很抱歉,這已經不可能。”
“那我隻好控告你了!”
“你控告我?”
“美國律師法規定,律師無故中止辦案是違法的,我可以請求律師工會吊銷你的執照!”於是在和愛德華打官司之前,曲小雪先和童律師打了一場官司。結果童律師敗訴。為了保住飯碗,童律師隻得重新拾起這個案子,與曲小雪再度合作。
嚴辭痛斥在地方法庭上,愛德華的三個律師極力說服法官,並且在庭內和庭外向童律師施加壓力,要他再度勸說曲小雪同意庭外和解。法庭最後也裁決為庭外和解,不進行訴訟判決。
曲小雪不服,於是上訴;再次開庭,結果又是勸說曲小雪庭外和解;曲小雪仍然不服,繼續上訴。結果這場官司打了4年,而曲小雪始終威武不屈,堅如磐石,始終堅持一個“不”字,最後使得這場官司一直由地方法庭打到了最高巡回法庭!在最高巡回法庭開庭的前幾天晚上,曲小雪怎麼也睡不著,她知道,這次最高巡回法庭開庭,被告愛德華是一定要出庭的;經過這4年堅韌不拔的上訴,她終於將這個打人凶手告上了法庭,她確實很興奮。
開庭了。她穿了一身白色套裝,胸前別了一朵小小的淺紅色的胸花。她不卑不亢,嚴肅而又得體。當愛德華在他的三個律師陪同下走進來時,曲小雪目光如劍,使他不敢與曲小雪對視,但又不得不故作矜持,有意表現出對曲小雪不屑一顧的樣子。
法官到庭,全體起立。愛德華和他的三個律師向法官點頭致意,大聲問好,有說有笑。這顯然是心理戰術,為的是讓曲小雪精神瓦解,不擊自潰。
“法官先生!”曲小雪出其不意,站起來大聲地說,“由於剛才表現出的被告及其律師和本庭法官不同尋常的親密關係,我對本庭法官能否公正地審理本案表示懷疑,我請求本庭法官回避!”這如一聲驚雷,使全場大為震驚。本庭法官、愛德華以及他的三個律師張口結舌,他們萬萬沒想到他們搬起的石頭砸到了自己的腳。
事實俱在,陪審團和所有旁聽者都看到了剛才的那場表演,當庭法官隻得回避,宣告休庭。何時開庭,由下任法官另行通知。
又盼到了第二次開庭。這次換了個黑人法官。
在原、被告雙方宣誓之後,黑人法官宣布由原告陳述案情。
曲小雪此時此刻終於站在了原告席上!她麵對著這個嚴肅而陌生的美國法庭,麵對著這位尚不知對這起案件持何態度的黑人法官,麵對著使她4年以來曆經悲苦、痛不欲生的被告——她的仇敵,麵對著她堅信一定會同情她、支持她的陪審團和旁聽者,不由得感慨萬千,悲從中來,還沒說話,就已淚流滿麵,泣不成聲了。
黑人法官用木錘敲了敲桌子:“我要提醒原告,這裏是莊嚴的法庭,請不要用這種戲劇性的表演來獲取陪審團和聽眾的同情!”曲小雪委屈極了,這怎麼是表演?不,我的眼淚是從心上流淌出來的;流的不光是淚,也有血!“法官先生,你錯了!”曲小雪憤慨地說,“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女兒,假如你也有個女兒,也和我一般大的年齡,也在異國他鄉打工求學,也被人打傷了,打得也像我一樣的慘不忍睹:髕軟骨永久性挫傷、脊椎骨錯位彎曲、嚴重腦振蕩。隻因為她是外國人,她的膚色和她所在國的人的膚色不一樣,她就無處申冤,狀告無門,叫天不應,叫地不靈。在漫長的4年之後,曆經艱難,才有一個法庭願意為她主持正義。你想想,那個時候,你的女兒會是什麼樣的心情?她4年的淚水能不傾盆而出嗎?難道她連哭的權利都沒有了嗎?(曲小雪撩起衣袖和衣襟,露出手臂和背部的累累傷痕)請法官先生看一看,這是表演嗎?”曲小雪的傷痕曆曆在目,全場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