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筆記(1 / 2)

這個長篇是從春天開始寫的。從春天到秋天,我一直沒有為它找到一個滿意的名字。每隔幾天,我就會為它換一個新名字。隨後立刻覺得新名字不盡如人意,再次換掉。一直到了9月——

9月18日:讀台灣雜誌《印刻》,看到上麵引用胡蘭成的句子:“水仙已乘鯉魚去,一夜芙蕖紅淚多。”心中不覺一陣悲涼。

9月27日:再次想起那兩句詩,饒有興趣地找來很多與之相關的內容閱讀。這兩句詩最早出自李商隱的詩《板橋曉別》:水仙欲上鯉魚去,一夜芙蓉紅淚多。

9月30日:決定用《水仙已乘鯉魚去》作為書名。忽然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仿佛這個名字也在尋找著我。我們終於遇見。它如此充分地貼近我,像是變成了一顆痣或者一條掌紋線。

10月1日:今天翻查資料發現,古代傳說裏那個鯉魚一躍而過,變成了龍的地方,竟然叫做“悅城”。好像它冥冥中在這裏等著我。

10月3日:我一直記得從前聽過的希臘神話:美少年納喀索斯不喜歡任何女子,隻是癡戀自己水中的影子,最終無法忍受這煎熬,縱身跳入湖中,從此與影子朝日相伴。後來湖邊開出一朵孤單的水仙花。因此,水仙代表著自戀的人,而它的癡,是一種病。可是這樣的故事,我卻不覺得納喀索斯傻,隻覺得很美。我想,那少年看著他的影子時,應當是很專注的,好像這世上,除卻他與影子,再無他物。

10月4日:隻對三兩個人說起了我決定的小說名字。我試圖向他們解釋“水仙”和“鯉魚”在我心中的意義。不過這些都是徒勞,它們在我心中建造起一座無實體的城。仙境、欣欣向榮的馬戲團、水墨彩虹和寶石藍的花崗岩……

10月7日:我一直喜歡沒有太多旁枝、莖枝光滑、顏色純一的花,比方說馬蹄蓮,比方說水仙。童年時,我生活在中國北方,那時氣候要比現在冷一些。過年前家中總是會有南方運來的水仙,家中有暖氣,因此水仙不久就開了。初來的時候,水仙不過隻是幾塊形狀怪異的醜陋塊根,又像是大個子的馬鈴薯,這樣普通。四年級的時候,我才知道水仙花根有劇毒,有人當真誤當馬鈴薯吃了,因此送命。這些是同班的女孩M告訴我的,她還說如果她爸爸再對她媽媽動粗,她一定會把這個煮在爸爸的晚飯裏。她後來轉學了,我不知道她是不是這樣幹了,可是如果我盯著水仙的根看得久一些,就會心驚——M惡狠狠的話好像又響起來。

10月11日:今天寫這個小說的時候,忽然想起了女伴E。E曾自殺過,她在某個冬日忽然告訴我。E有非常脫俗的少女時代,那時她是一個銳不可當的女朋克。後來她決定與自己荒唐的往事清算並解脫自己。酷愛水仙花的E用她爸爸修剪水仙花根的刀割開了動脈。獲救之後,她就再也沒有絲毫女朋克的特質,再也不喜歡水仙花,甚至——我記得她是暈血的,因此十分懷疑她講的那件事不是真的。當一個女朋克可能自始至終都是她的夢罷了。不過我似乎繼承了她拋棄的愛好,開始喜歡和擺弄水仙花。後來我在小說中寫過這樣一個女孩,以切碎水仙花根為快樂。她叫小染。

10月12日:按照中國舊時花曆,十一月對應的是水仙。水仙是洛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