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四川善書(1 / 1)

第六章四川善書

“四川善書”又名“聖諭”、“宣講”、“格言”。韻散相間有說有唱地敘述故事。因其說唱之內容全為宣揚“忠孝節義”勸人為善,帶有明顯的化俗作用而有是名。流行四川全省。

四川善書源於明代之善書(見《明史·後妃傳》),亦稱“寶卷”、“宣卷”。清代,由於善書具有特殊的社會功能,進一步受到統治者的重視與提倡。康雍兩朝不厭其煩地頒發“六訓”、“聖諭十六條”、“聖諭廣訓”等強加在善書的頭上,並規定了一套有著濃厚封建色彩的儀式(搭高台、供“聖諭”牌及舉香燭、焚黃表、誦讀聖諭後,方能開始講唱故事)。故統一稱為“聖諭”,但其他名稱仍在民間通行。

清初的幾個皇帝(順、康、雍、乾),為鞏固其封建統治,十分重視昌明理學,尤其是對知識分子的控製。所以“十六條”最初是令“懸各地學宮”,並令各學官“每月朔望,令儒學教官傳集該學員宣讀,務令遵守。違者令教官並地方官詳革治罪”(《清朝通考·學校考》)。後來各地地方官出於同樣的目的將此項活動推行到了學宮以外的民間。乾隆二十年(1755)四川布政使司下令各州縣衙宣講皇帝政令及勸農桑、盡忠孝、守節義等內容,令“士民環集聽講”。很明顯已不是隻在學宮內對諸生說教,而是對廣大百姓宣講了。在此基礎上形成一種風俗性的文化活動。如清末徐心餘在其《蜀遊聞見錄》中說:“川省習俗,家人偶有病痛,或遭遇不祥事,則向神前許願,準說聖諭幾夜。所謂說聖諭者,延讀書寒士,或生與童,均稱之曰講師。或設位大門首,或借設市店間,自日暮起,至十點鍾止,講師例須衣冠,中供木牌,書聖諭二字,高僅及尺,寬三寸餘,香燭燃之,主人行三跪九叩首禮。講師先將聖諭十六條目錄讀畢,即將木牌換轉,現出格言二字。講師設座於旁,擇格言中故事一則,或佐以詩歌,或雜以諧謔,推波助瀾,方足動人觀所。有著名講師,能處處引人入勝,圍而聽者,途為之塞雲。”

故有清代講唱善書的活動十分普遍。

清末民初由於社會動蕩,特別是辛亥革命的衝擊,宣講善書的活動逐漸衰落下來。到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由於當時政府及各地慈善機構大力提倡,這一活動又出現了一個高潮。各種“宣講業務改進會”、“宣講堂”、“宣講社”之類的組織應運而生。這一時期由於各種社會原因,善書的形式與內容都發生了一些變化。供奉的木牌在一些地方由“聖諭”二字換成了“孫中山先生之位”,“格言”二字改為了“遺訓”,意為孫中山遺囑。講唱的內容除仍講那些善惡果報故事外,增加了“講解當日之重要新聞”。抗日戰爭時期出現了反映抗戰及現實生活的新善書。如《周建章獨守三山峰》《同胞悟》《半升米》等。這時的善書宣講已或多或少地拋棄了它往日封建主義的神聖,而和其他民間曲藝一樣,或出沒於街頭,或獻技於茶館而受著人們的歡迎。

新中國成立初期,各地尚有此活動。一些藝人也力圖跟上時代,曾將《白毛女》《小二黑結婚》《劉胡蘭》《血淚仇》等小說、戲劇改編為善書講唱。但終因內容與形式的尖銳矛盾無法解決而為時代所揚棄,上世紀50年代後徹底消亡。

四川善書以說為主,唱為輔,唱腔比較簡單,“依字行腔,倚情運腔”是其突出特點。

早期的善書沒有專業藝人,而是學宮的先生或有功名的舉貢生員,他們的所謂唱即是平日誦讀詩文的聲調,即在吟哦的基礎上拖長聲音,遵循著“依字行腔”的原則,隨“劇”情的悲喜而唱出抑揚高下,即“倚情運腔”。雖有“平詞”、“歌詞”、“謳詞”之分,但這些稱謂都不是指某一曲牌或板式,隻是吟哦時的一種情感提示。

清嘉、道以後出現了專業民間藝人,且日漸增多。加之當時川劇盛行,善書即對川劇高腔音樂作了模仿性的借鑒。將高腔曲牌[幽冥鍾][紅衲襖]作為善書的主要唱腔,逐漸形成似川劇又非川劇的帶有高腔味的新腔。

善書唱腔為上下句結構。其唱段一般都比較長,故演唱中多采用節奏的伸展或壓縮造成上下句的不平衡,以破除單調沉悶之感,增強曲調的表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