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法庭內外(13)(3 / 3)

判決書書下來了,王雁像吃了顆停心丸,心想這下總算可以要回自己的借款了,可是誰知,過了十天期限,弟弟王鴿的還款還是遲遲沒有到帳。無奈,王雁一不做二不休,再次請求法院對弟弟借款強製執行。並要求法院扣押王鴿的汽車及有關財產。兄弟倆為了借款鬧到了這步田地,是誰也沒有想到的,但序幕已經拉開,戲隻能是硬著頭皮演下去。法院依照程序,對王鴿的汽車實行扣押,再次請王鴿到法院對其進行了細致耐心的思想工作。執行法官對語重心長地開導他:兄弟的情份重於一切,絕不能因為錢而傷了親情,你在沒有資金時,王雁也是看在兄弟的情份上借給你50多萬元,這錢不還是講不過去的,你暫時有困難,完全可以與哥哥王雁協商,分期歸還;轉而又對哥王雁說,現在弟弟王鴿承認是欠你49萬元,但是他不能馬上全部還你,你們畢竟是一個爹娘生的,應當互相體諒,你既然是看在兄弟的情份上借錢給他,那也可以看在兄弟的情份上讓他分期還款,總不能一下子逼死你弟弟。兩兄弟在執行法官的真誠開導下,意識到各自的過激情緒,當下弟弟王鴿承諾了還款日期;哥王雁也答應了弟弟分期還款,並主動撤回了強製執行的要求。

一起簡單的兄弟借款糾紛,和善地緩解了。親情與錢在生活的天平上永遠不會平衡。錢是有限的,親情是無限的,為了錢而放棄親情,那隻有傻瓜才做得出來的。

(發表於2009.10.30《常熟日報》)

“寶馬”失前蹄朋友成傷殘

2009年春節剛過,新春的喜慶還沒有散盡,王偉與朋友李明卻是在喜慶鞭炮的餘音中遇上災難。

2月28日,吃過晚飯,王偉開上了寶馬車,招呼朋友李明說,兜風去。李明便樂呼呼的鑽進“寶馬”,坐上副駕駛位置,寶馬車便在虞城的公路上飛馳起來。新春的夜來得早,六點剛過,公路兩邊的路燈已經燈火通明,寶馬在色彩斑斕的燈海中穿梭奔馳,李明雙腳擱上車前擋風玻璃板前,悠閑自得地聽著輕音樂。忽然,他覺得車子有些異樣,舉目向前一看,隻見寶馬車失控地向右邊的花台滑去。不好!李明的雙腳還沒來得及放下,車子就“蓬”的一聲,重重實實地撞上了路邊的花台、樹木,李明的頭猛撞上了寶馬的車架上,隻覺得眼前一黑……

因王偉駕駛不慎,車速過快,寶馬車撞上了路邊的花台樹木,寶馬車已麵目全非,朋友李明也是血流滿臉,王偉嚇得六神無主,心急慌忙地離開了事故現場。李明受傷,急送市醫院救治,經醫院診斷:李明因受撞擊,椎體多處粉碎性骨折;碎骨片突入椎管;脊髓受壓損傷;右恥骨下支骨折……後經有關部門司法鑒定,李明因車禍致腰L2爆裂粉碎性骨折已構成九級傷殘。

事故後經市交警大隊調查後認定,王偉因在夜間行駛時車速過快,遇情況措施不當,應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李明無責。事故的責任認定後,接著雙方就賠償一事經多次商量,沒有結果。王偉因一時疏忽,發生了車禍,跑了;李明因沒及時防備,傷了。這筆帳怎樣了結?王偉把朋友撞成九級傷殘,非但不與李明協商妥然處理,而且人不露麵,下落不明,李明那能忍受得了,親兄弟也得明算帳啊,他也顧不了朋友之情了,便把王偉告上了法庭,要求王偉賠償李明因事故造成的醫療費、誤工費、傷殘鑒定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26萬元。車主王偉羞於麵對朋友,幾經交涉,仍不露麵。王偉父親知道自己的兒子闖下了大禍,他知道兒子確是理虧,擔責賠償是理所當然的,為了息事寧人,於是他就委托代理人出麵與受害人李明在法院主持下協商解決,受害人李明還是看在朋友的情份上與王偉的代理人達成了賠償協議,最終王偉賠償受害人李明因事故而損失共計9萬元。

事故糾紛平息了,賠償也相應落實了,但還是給人們留下了深刻的教訓:交通事故對人們帶來的慘痛教訓還少嗎?為什麼至今還有人開車如此的張揚,漫不經心,不計後果呢!前車之轍,後車之鑒,教訓不能不記呀!有車得慢慢開,有福得慢慢享,何必那樣的矯狂。你看“寶馬”撞得“鼻青眼腫”,李明弄得遍體鱗傷,這還不夠嗎!

(發於2010.5.26《常熟日報》03版2010.5.21《姑蘇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