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敢斬閻羅討得命4(3 / 3)

三、人的一生中,數事業最大。活著就要幹一番事業,就是為了給社會做貢獻,為推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向前發展出一份力。別的都比事業小。別的必要時可以忘記,可以拋開,事業一定掛在心上,抓住不放。別的影響了事業,應當要事業。這樣做了,才是一個懂得了生活真諦的人,搞清做人的意義的人。才是一個精明的人,一個高檔次的人。他才活得無悔、無恨,活得圓滿。否則,就是一個糊塗人、庸人、低能人,一個為活著而活著的人。我雖不才,也無能,但我並未一點事也未曾做過,一點好也沒有得到過。如今,癌症雖給我尷尬,給我出難題,給我設置障礙,把我的天地變得比健康的人窄小得多,我卻不信,如果我量力而行,花盡所有,我就不再能獲得魔力、魅力、吸引力、感召力和搖撼力。我卻不信,我前麵的道會越走越黑。說不定山重水複之後,會是一個風光無限的又一重天。我不能在“亞型癌症期”中躑躅得太久,我該幹我該幹的去,一點不剩地獲取我能獲取的,不留遺憾在人間。

四、癌症把我變成了弱者。弱者的生存肯定是艱難的。癌症已“賞賜”給了我許多的刺激,許多的羞辱、不愉快和不幸。它還會繼續著這樣的“營業”的。我隻能這樣:做好思想準備,堅定我的心願,在它有了新的“賞賜”時,趕緊進行一番自我排解、自我安慰,淡化它的“賞賜”對我身心的破壞力度和強度。總之,無論什麼氣我、傷我的事,都不應該往心裏去,婚變及婚變帶給我的災情也不例外。顯可憐相,當可憐蟲,失態,變“形”,於事何補,於己何益。我心雖傷痕累累,滿目瘡痍,但活著總比死了強,更何況我還沒有活得無聊,打算無聊地活下去。

“強心法”果真強心。我靜下心來寫我的《奪命》,上午寫,下午也伏案,而以往的下午是在幹休所活動站的象棋室裏度過的。我很快完成了《奪命》的餘下篇章,將書稿交給了出版社。2001年1月,《奪命》正式出版發行。一位與我頗談得來的也與自己的妻子離異了的好朋友說,你用於婚姻“抗災救災”的時間之短是令他佩服的。他是說好話、客氣話。不過,實事求是地說,我所用的時間是不算太長的。

我慶幸我自己有能力及時地擺脫因婚變而引起的情感糾纏。癌症是凶殘的、野蠻的,卻極喜歡借情感之題而“發揮”,尤其是借愛戀之題而“發揮”。它最願意“親近”那些因婚戀失意、失敗而引發心緒不良者,把災星帶給他們,折磨和毀滅他們。有人寫書介紹說,美國華盛頓大學醫學院的霍姆博士等對能夠導致癌症發生的諸種事件排了一下隊,排在第1位的致癌作用最大的是配偶死亡,排在第2位的就是離婚,排在第3位的就是夫妻分居。有一本談癌症的書寫道,有一個女人迫於父母的意誌和一個男人結了婚,而她並不喜歡他。結果她因婚姻的不稱心而患了乳腺癌。好在她後來在別人的幫助下,實現了自己上大學的願望,有了一份正式的工作,才從精神的陷阱中衝了出來,保住了性命。據知,配偶死亡、離婚、分居等事件,之所以與癌的發生、發展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是因為這些事件給人造成的不良情緒會增加人的疾病的易感性;使人免疫係統處於一種抑製狀態,為癌細胞的增長開了綠燈;因免疫係統受抑製而導致激素分泌失調,等等。我當時如果不能勇敢地麵對我的婚變,我的下場是可想而知了。

努力向他人獻愛心

我以做善事促進我的心理健康,從而達到治我癌症的目的之方法,是在聽了萬大姐的建議後采用的。萬大姐是我的老鄉,早年參加新四軍,是個老革命。她對我說:“德如,我在一家刊物上看到一篇文章,說是樂善好施利於健康,利於治病,據說也能治癌,你不妨試試。”我點頭稱是,答應照她說的去做。

“樂善好施的人健康長壽”,這話我不是第一次聽到,小的時候,我的祖母也對我說過。

我信祖母的話,一直做著好事。我做好事覺得是自己應該做的,是做人之本。我讀書時,除了黨和政府的關懷之外,親友們也曾幫助過我,我不能隻接受別人的幫助,而不幫助別人。我覺得樂善好施能夠長壽的說法多少含有些迷信的色彩,所以我在做好事時,從未聯想到過長壽這檔子事。現在萬大姐又提樂善好施的好處如此之大,使生命處於危險之中,尋求各種治病方法的我不能不對其產生濃厚的興趣。我便繼續樂善好施起來。

很久以後,我親自讀到了樂善好施有助於治病、有助於治癌的醫學理論根據。一本醫書指出,近幾十年來,一大批關於心理學和心理神經免疫學的研究結果表明,健康的心理狀態肯定有助於治病和治癌。對“自我”以外的世界做有益的事,關心外部世界,保持給他人以愛心,就是諸種健康的心理狀態中的一種。換句話說,樂善好施的人的心理狀態就是一種健康的心理狀態,所以樂善好施有利於治病、治癌。

我樂善好施做好事,首先要做的是,我必須幫助我的弟弟。弟弟弱智,且從小飽經磨難,吃足苦頭,實在可憐,值得同情。

多年來,我一直在幫著弟弟,錢是錢,物是物,不計其數。就說衣服一項,我及妻子兒女們所給的,恐怕足夠弟弟開一個服裝店的了。在受到萬大姐的宣傳鼓動後,我加大了對弟弟的支持和幫助的力度。我將我病後編著的《中外軍事人物辭典》稿費所獲的絕大部分用於對弟弟進行扶貧解困活動。我給弟弟蓋了幾間房子。後來弟弟把房子出租給人家,所得的不僅夠弟弟抽煙喝酒的花費,還解決了他們家的零花錢。我又出錢給弟弟家砌了後院牆,建了豬圈、雞舍等,為他們開展家畜養殖業創造了良好條件,並使他們獲得許多經濟效益。此外,我還花錢給弟弟家添置了不少家具。主要由於弟弟他們自己的努力,加上我的一臂之力,他們的生活已上了一個新的台階。壓在我心頭的一塊大石頭落了地,我的高興程度絕不比弟弟他們差。

我一定也要幫助我親叔叔的女兒、德春堂妹。她三四歲時趕上“三年困難時期”,由於家中沒有大人照顧,沒得吃的,又生了重病,氣絕身亡,被我父親和我的親妹妹抬上墳地掩埋了起來,幸好被在外做工的嬸嬸探家路過墳地時,及時發現她並未真的死去,才撿回了她的一條小命。她很小就遭到了很大的不幸,使我對她產生無限的同情。我當時就想,將來有機會有條件一定幫她把日子過得更快活些,使她對得起她得來不易的生命。她結婚後不久,國家就實行改革開放政策。我利用回家探親的機會登門拜訪她和她的愛人,建議妹夫到北京來幹木匠活賺錢。他們采納了我的意見,妹夫來了北京。開始時,我給妹夫提供食宿,幫他拉活,使他很快獲得效益,站住了腳。後來,妹夫到部隊一家單位當木工,賺了許多的錢,蓋了樓房。

在妹夫到北京打工的第3年,德春妹妹也前來北京,在妹夫單位的食堂工作。一度,她嫌待遇低,要我幫忙給她找份更好的工作。這時我已動了手術,身體夠嗆,但我還是幫她找了幾個“肥”單位。遺憾的是,由於種種原因,她未能去成。她曾因病找我,我立即領著她去我們部隊醫院治療,替她抓藥。她一度和堂妹夫的關係鬧得很緊張,瀕臨感情徹底破裂的險境。我告誡他們,有了孩子後(他們此時已有一男一女)談離婚,無異於造孽,一定要懸崖勒馬,互相妥協,重修舊好。他們夫妻倆很給我的麵子。不久前,他倆的兒子來北京做生意,並不成功,我建議自己的正在做個體服裝加工的兒子收下他,安排點活給他幹幹。兒子采納了我的意見。

我深知,我們農村的一些親屬,以為我和妻在城裏當了大官,有很高的薪水,“肥”得流油,拔根汗毛比他們的腰都要粗,希望我能給他們一些經濟實惠。其實一家有一家的事。有什麼樣的來路就有什麼樣的去路。不要說我隻是手頭稍微寬裕,即使家藏巨資,屬於我個人能動用的部分也是有限的,我若不慎,“胡作非為”,就可能影響我家庭的安定團結。但我總盡量不使他們太失望,多少總要給一些,絕不能讓他們感到人間無親情。大前年冬天,我探望病危中的母親時,對我的親妹妹說:“看來我此行,是和媽媽最後的一次見麵。以前,媽媽、弟弟他們太窮,我的力量有限,管了他們就無法管你,對你關照太少,沒有盡到做兄長的責任和心意,我很內疚,希望你能諒解。媽媽走後,你要每年去我那裏1次,呆的時間由你定,1個月也行,3個月不長,半年我更歡迎。兄妹一場,難能可貴,我要讓你得到補償,了卻我的宿願。你要認真按我的意思辦,我已年過花甲,身體又不好,癌症雖說已有些年頭,誰知它還會不會作怪呢。你也快是老年隊伍中的一員,跨入多事的年齡段了,想做的事還是盡快地做了的好,以防夜長夢多。”不幸被我言中,多事年齡段的妹妹出了事,在我回京後不久,她得了一種腦病,拖了1年多,便趕去與我的母親在另一世界相會,使我無法償還欠下她的情債,遺憾終身。這一次回老家,我還與堂弟達成了口頭協議:叔叔、嬸嬸“百年”時,一定告訴我,我將分別支付二老一半的喪葬費,絕不食言。

由於我的家在1957年遭到水、火災的夾攻,日子過得十分艱難。自那以後,我對受災的人們十分同情,並願參加救災活動。現在我對這類事的興趣更濃了。張北地區發生地震後,我既出了錢又出了物。1998年,長江和嫩江發生水災後,我也曾慷慨解囊,獻上我對災區人民的一份真情。

早先,我見到街頭乞討者,隻要口袋裏有錢,多少總要給一點。後來聽人說這樣做未必就好,也就作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