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敢斬閻羅討得命4(2 / 3)

世界充滿著奇妙性、神秘性、有趣性和不可知性。世界真是有意思極了。在追求清心寡欲時,我隻是圖自己的受用,絕無意於因此而得到別的什麼東西。可是我卻得到了讚頌。我的兒子一天對我說:“爸,你現在稱得上是清心寡欲了。真行!我評價得對嗎?”“基本算是吧!”我這時的感覺是良好的。那我就想,大概是緣於榮譽感的滿足吧。豈不又是欲的一種表現嗎!也不奇怪,人豈能無欲,隻是要少而已,要淡化而已,尤其是物質欲,更要注意少,注意淡化。吃得好了,喝得好了,穿得好了,理該“玩”點精神的東西,講究點品位,怎能越發的物欲化,向動物界靠攏,往猴子剛變成人的那個階段活。

其三曰“強心法”。這一法是我在我與妻離婚後不得已而研製出來的。它可是頂了很大的用,如果沒有它,我是否能有已經正式出版的《奪命》一書,我是否能寫現在的這本《我是怎樣戰勝癌症的》,那就兩說著了,就要打個大問號了。道理何在,容我留在後麵說。

正在我興致勃勃地寫著我的《奪命》一書時,一天,我單位的一位領導給我打來電話,說是妻正式提出要與我協議離婚,並有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表示。這是猛烈的一擊,殘酷的一擊。撂下話筒後,我無心拿起筆來。我在室內到處轉。我一整天未吃飯,一整宿未合眼,我想喊叫,我想大聲痛哭。我擔心我會發瘋,變傻。我懼怕我精神的長堤會徹底坍塌,再也修建不起來。我的難受程度絕不亞於我知道我已患了中晚期胃癌的那一刻,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我不想掩飾,我坦率地承認,我不願離婚,我害怕離婚。這是因為:

第一,我覺得對不起妻。憑心而論,如果拋開起因不說,由於我不講分寸,為所欲為,言辭和行為的過激程度都遠遠超過了妻,因而我對她造成的感情傷害,遠遠大於她給我造成的。我總期待著我們的關係“解凍”之後,我將善待她,償還欠她的“債”。而離婚後,還“債”之事就要泡湯,豈不遺憾終身。

第二,我的餘生將為難堪所困擾。別的離異者,對離異一事是怎著的,不得而知,反正我是這樣想的:我婚姻的失敗,家庭的破碎,隻能說明我的低劣,不能說明我的高超;隻能說明我的愚蠢,不能說明我的精明;隻能說明我的放任,不能說明我的嚴謹。我原以為我好歹還算是個人物,現在我確信,我乃人群中的低等級者,將我列入窩囊廢者群,雖顯殘酷,但也不能說蒙受的冤屈太大。現在,在事業有成、家庭和睦的男人麵前,我的臉上像有無數的螞蟻在嚼咬,很不好受,我的頭也抬不起來。我對“一個巴掌拍不響”的說法不感興趣。我認定,多找自己的毛病才是正招。說到底,連自己小家庭中的老婆都團結不好的男人,絕不是個高級男人,頂多算是個非全能型的好男人,或者叫非完美型的好男人。這樣的男人多了,黨和國家領導人就要為保障社會的穩定多耗費些心血。

第三,吾無臉麵對一雙無辜的兒女。這是我視離婚如虎狼的最根本最核心的原因。

妻堅持要和我分手,當然是因為我有許多令她無法再忍受的壞毛病。對於她,分手是一種解脫,一種痛快,一種享受。我雖一無是處,但也不覺得妻美妙無窮。我不想看到悲劇的發生,妻非把事做絕不可,分手也可減輕我一些心理負擔。

我們夫妻離異,受打擊和傷害最大的是我們的一雙兒女。我親身的經曆使我體會到,他們的痛苦程度將比我們大人的大得多。我的父母雖然是白頭到老,但他們卻是一對吵架型的夫妻,吵架像我似家鄉那個地帶的陰天和下雨天一樣,三天兩日就會發生一次。他們吵過後,各自生悶氣,把嘴噘得高高的,用來拴頭毛驢刮刮叫。我小的時候,每逢父母吵架,我的心頭就罩上了一層陰雲,十分的不愉快。有一年大年除夕,我的父母為一件事又開了“戰”,眼瞅著這年過不好,而這是我們娃娃盼望已久的呀。我的心像被捅了一刀的難受。我號啕大哭,強烈譴責父母。他們良心發現,熄滅了“戰火”,我高興得直想跳。由此我推斷,我們夫妻的平時爭吵已帶給兒女們許多的不高興,一旦離異後,肯定會使他們想到情感的問題、經濟的問題以及其他一係列的問題,給他們受傷而滴著血的心上灑上一把鹽,痛楚萬分。他們會在背後罵我們這一對不稱職的父母的。

事實上,父母的離異,對兒女們的戕害是巨大的。媒體經常報道,在犯罪的青少年中,來自父母離異的家庭者所占的比例相當可觀。我的一個父母已經離異了的親戚的女兒,一天來看我,談話中我問及她的婚姻大事,她說她今生不準備嫁人了。我為她的回答吃驚不小,不解其意。她說結了婚還有可能像她父母那樣離婚,還不如不結的好,免得害人。父母的離異會殺滅兒女們的情愛之心,這是我所始料不及的。

記不清從什麼時候起,我總向人宣傳我的這種婚煙觀:結了婚,有了孩子後,有一千條、一萬條理由也不能離婚,也得湊合著過。離婚就意味著殘酷,意味著造孽。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我將要對我的兒女們殘酷著,造著孽。我不寒而栗了。我想像不出,我怎麼樣才能使我往後的日子變得無愧無悔起來。

現在,我很關注報紙刊物上刊載的和電視台播放的關於夫妻離異的報道、文章和影片。每當看到離異家庭中的子女們受到不應該受的委屈、苦難和傷害時,我就不禁潸然淚下,覺得自己無地自容。

我讚成“一切靠自己”,但我厭惡一切隻為自己著想。我造成的苦果、惡果,我有勇氣去吞,眼睛都不會眨一下。即便前麵是一眼望不見底的深坑,我也敢跳。即便前麵是濃煙滾滾的火海,我也敢鑽。好漢一人做事一人當嘛。但我最怕牽連別人,殃及別人,損害別人。似乎不是自己給自己臉上貼金,我確實一直奉行著這樣的道德準則:寧可人欠我,絕不我欠人。我做得還很不夠,卻是注意做著的,並願意以後做得更好些。生活如今卻跟我開了個天大的玩笑,使我隻能赤條條地來,不能赤條條地去,留下一筆結不了還不清的“債”在人間。我萬般無奈,覺得活著臉上無光。

我想找妻子談,勸她改變主意。我終於打消了念頭。以往許多回,我一瞅形勢不對,露怪顯醜不管使,該發生的還得發生,該接受的還得接受,胳膊擰不過大腿,我就不服也得服地不願意地去當一回“開明紳士”,贏一個來自外界的“此人腦子尚算清醒”的評語,免招一敗塗地、狼狽不堪的結局。我分析,這次我麵臨的形勢是需要我再當一回“開明紳士”的形勢,還折騰什麼個勁,我乖乖地再當一回得了。不就是這點子事嗎,也不是地球大爆炸。我在妻擬好的離婚協議書上簽了字,結束了我們一場夫妻的曆史。

字好簽,日子卻難熬。為了忘掉離婚的事,為了減輕我內心的痛苦,我強製自己坐下來繼續寫我的《奪命》。我到幹休所活動站去下象棋。我拿來報紙、雜誌閱讀。我打開電視機看電視。但是,當我靜下來什麼也不幹的時候,離婚及其對我所產生的惡果,就主宰了我的腦世界,恰似我得悉我患癌後給我帶來的死亡就主宰了我的腦世界一樣。可以說,我經曆著我的第2個癌症期。也可以說,我經曆著我的“亞型癌症期”。我認定,這樣下去,我是不會有好收場的。

一天,我打著把傘,頂著淒風苦雨,沿著離我住地不遠的一段鐵路踽踽獨行,排解我心中的鬱悶時,突然想到我讀到的一份材料。那份材料上說,有不少的人在精神受到嚴重刺激時,由於未能及時進行心理調整,墜入鬱鬱寡歡的深淵,結果患癌症致死。我猛醒了,好好的人尚且如此,況且我本是一個癌症病號,不找點門路,開展自救,跑不了一個舊癌複發、轉移,嗚呼哀哉是也。我不能沒有危機感、緊迫感,不能小雞給黃鼠狼拜年,拿命不當命。

很快我就出台了“強心法”。我進一步煉我的心理抗衝擊、抗毀傷的功能。我以我的心治著我的心。我告誡自己:離異後的“抗災救災”工作,是對自己的自我解脫力、剖析人生力、意誌力和魄力的一次大檢閱,是自己綜合素質的一次大亮相,隻能幹得精彩些、亮麗些、高規格些。不然,多年修行的正果將毀於一旦,到頭來不僅害己,還要害人。應該相信,結果會是很滿意的:自然在癌症麵前站立到現在,為什麼在婚變後倒會趴下呢!

我這樣地對自己解釋和勸慰:

一、像娘要嫁人隨她嫁一樣,妻要離婚讓她離。婚姻本來就是幸福的滋生源,人皆企求著,追逐著,通過婚煙獲取幸福。自己不能給人家幸福,還企圖阻止人家去尋找和謀取幸福,難道不算是一種自私和不講情理嗎!“隻要你過得比我好”的歌,人們在唱著,也按照歌詞寫的在想著,在做著,使過得好的人越來越多,使越來越多過得好的人好上加好。自己也應該鬆開人家的“綁”,打開人家的“腳鐐手銬”,把人家從黑咕隆咚的“枯井”裏拉上來,讓人家在過得好的大道上大膽地往前走。這才是第一位的,才是最要緊的。至於離異後的“災情”,離異者大多要碰到,可人家不都過來了嗎,為什麼自己就有了崩潰感、絕望感呢。這並不是自己的高超,頂多贏來一個“不可理解”、“其人也怪”。已經成了婚煙的失敗者,如果再成婚姻“抗災救災”的失敗者,豈不成了婚姻場中的常敗將軍,那還了得。

二、作為一個父親,已經少給了兒女們應該得到的許多溫馨,已經多給了兒女們不該遭受的大量嚴重的傷害,欠下兒女們巨額的情債,並且今生今世已無法徹底還清。這當然是十分遺憾的,十分痛心的。正確的方案應該是,爭取多活些時日,給兒女們以盡可能多的愛憐、關切和扶持,使他們用所得的喜悅、滿足、慰藉和溫暖,將舊時痛苦的記憶衝刷得淡些,再淡些。而絕不能由於自己的不努力,使自己翻了船,滅了頂。那樣,兒女們將為他們父親的不明智之舉而失望、而沮喪,我自己在九泉之下也會懊惱至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