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住院部裏的那些事2(2 / 3)

$第八節 如何避免和麵對醫患糾紛?

患者在就醫上的態度越認真,越重視,醫生在治病上的態度也就會越規範、越謹慎――題注

在醫患關係之中,存在著很多難以歸納的情感“元素”,有依賴、也有疑惑、有信任也有碰撞,他們是為了治愈疾病這一共同的目標而結成了臨時合作的“同盟”,在整個就醫過程中,擁有共同的利益點。

但是也不可否認,這種“同盟”關係會隨時因為某些碰撞和糾紛的出現而迅速解體,導致治療隨之擱淺,因此,怎樣正確地建立這種合作關係,怎樣才能避免糾紛,正確地解決糾紛,這對雙方而言,無疑都是一個需要認真思考的問答題。

——目標明確

在醫院這一特定環境下,所有的診療技術始終都是相對的,這就決定了醫患雙方對醫療效果的期望值,很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要想避免可能出現的糾紛,患者應該主動坦率地告訴醫生,這次住院,自己想要達到一個什麼樣的治療效果,希望用於住院治療的時間大約是多久,我們的經濟狀況如何,能否接受一些昂貴的檢查和治療等等,這些都應該講清楚,以便醫生能夠根據我們的現狀與要求,合理檢查和施治。同時,患者也要認真詢問醫生,請醫生告訴自己,目前的病情到底如何,準備經過什麼樣的治療,達成什麼樣的治療效果。

比如,有這樣一位髂外靜脈血栓的患者,他與醫生的交流最多也就5分鍾,但卻能達到良好的溝通效果:

患者:醫生,我的右腿這邊疼了快1個月了,到別的醫院做了個B超檢查,說是髂外側的靜脈血栓,他們沒什麼好辦法,讓我到你們這裏來,說隻有你們醫院有專門的周圍血管科。

醫生:請將您在外院做的B超檢查單先給我看看。

患者將檢查單遞上,等醫生看完後,問:“我的這個病,情況怎麼樣?是需要手術還是做別的治療?”

“您的這個情況,要做進一步的詳細檢查,根據血栓形成的具體情況再定,如果血栓嚴重,不排除手術治療。但目前,我會首先考慮做抗凝治療。”醫生的回答很明確。

“那麼,如果是做抗凝治療的話,需要我住院多長時間?”

“二到三周。”

“能不能痊愈?”

“痊愈?抗凝治療的作用不是融栓,而是為了防止和減少你體內的血管再出現更多的血栓,經過治療,雖然能達到消腫止痛的效果,但不能讓你現有的血栓消失。”

“這樣啊,再沒有別的好辦法了嗎?”

“目前最重要的是抗凝,如果需要手術,我會再找您談的。”

以上的對話,讓患者和醫生之間從不統一的治療目標走向統一的重要過程。

如果醫生認為根據患者目前的疾病情況,其治療效果可能無法達到患者的要求,他一定會向患者坦言,講清原因,讓患者對自己的病情有一個充分的認識,同時要給患者思考的空間,讓患者自己考慮是否轉院。因此,患者要學會傾聽醫生的專業意見,以便為自己製定一個科學合理的就醫目標。

——未雨綢繆

如果患者在診治過程中有疑問、有不安、有顧慮,一定要對醫生說出來,要衡量各種各樣的可能性,主動了解和參與疾病的防治與康複,與醫生加強溝通。為避免將來不必要的醫療糾紛,患者或者家屬一定要在思想上引起重視,可以反複地詢問和表達自己的想法,與醫生磨合式的溝通,不但可引起對方的關注,還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醫生的警覺性和責任心。

患者在就醫上的態度越認真,越重視,醫生在治病上的態度也就會越規範、越謹慎。

說到底,態度是可以相互影響的。當然,在整個醫療過程中是否會出現糾紛,更大的因素來自於醫生,必竟,征服疾病的技術掌握在醫生手中。

——以法維權

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有不少患者或者患者家屬出於各種原因和目的,會對醫生提出一些要求,或者對醫生的一些作法持反對意見,為了能“迫使”他人就範,最終形成“統一”,往往會錯誤地使用一些“交涉手腕”:

①炫耀權勢:

“醫生,我最近晚上睡不好,出院前想開上一瓶安定片帶走。”這是患者的要求。

“一瓶安定?對不起,按規定,安定片不能超過三天的量。其實,我倒建議你喝些中成藥,調養一下,不要依賴安定。”

“三天的量怎麼夠?你不知道嗎?你們院長可是我親侄子,難道這麼小的事情,還要讓他來出麵?”

分析:炫耀權勢往往會讓人心生反感,何況有很多醫療原則上的問題,因為關係人命,往往是連權勢也無法左右的。最終,可能依舊會被醫生拒絕,搞得醫患雙方心裏都不舒服。

建議:不要強迫醫生開藥,最好是先說清自己不適的狀況,然後再詢問醫生,解決自己目前的不適,吃什麼藥更合適。這不僅是對醫生的尊重,也是對自己健康的一種負責。

②涉黑後台:

“這件事如果解決不好,後果可不是你們能負擔的。”

“事情我們會進一步調查、核實,請留下您的電話,我們會盡快給您回複。”

“告訴你,我可認識好幾個道兒上的老大,這些人可都是混江湖的,什麼事兒沒幹過?”

“……”

分析:因為職業本身的特殊性,醫療機構自身都具有較為規範嚴格的規章製度和投訴機製,即便使用暴力或者威脅,最終,我們所得到的結果,也往往和正常渠道所取得的結果沒有什麼兩樣。

建議:解決問題的辦法有很多,以真誠的態度,實事求是地麵對問題,遠比迷戀權勢和暴力,更具遠見。當糾紛己不可避免時,患者可以透過院內投訴機製解決問題,也可以向法院提請訴訟,但是在此之前,要注意收集所有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資料,比如證人,相關資料,原始病曆複印件等等,然後按法定渠道進行,雖然有些麻煩,卻能使我們得到應有的保護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