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下 品 5(2 / 3)

【編者按】蚯蚓即地龍。關於蛇瘕之病,《諸病源候論·蛇瘕候》載:“人有食蛇不消,因腹內生蛇瘕也。亦有蛇之精液誤入飲食內,亦令病之,其狀若常饑,而食則不下,喉噎塞食,至胸中即吐也。”今引用以作參考。

蠐 螬

【經文】味鹹,微溫。主惡血血瘀痹氣;破折血在脅下堅滿痛;月閉;目中淫膚;青翳;白膜。一名蝤蠐,生平澤。

【編者按】蠐螬,性味鹹,微溫。善出入土中,以咬各種農作物的根部為食,其穿鑿之力頗強,味鹹入血,兼溫而散,故具破血行瘀,散結通絡之功,故《本經》明言蠐螬主惡血血瘀,痹氣,破折血在脅下堅滿痛,月閉等瘀血諸證。《金匱要略》治虛勞腹痛,內有幹血,大黃蟲丸方用之,取其破血瘀而化積也。

石 蠶

【經文】味鹹,寒。主五癃;破石淋;墮胎。肉,解結氣;利水道;除熱。一名沙虱。生池澤。

【編者按】石蠶為石蠶科昆蟲石蛾或其近緣昆蟲的幼蟲。寇宗奭《本草衍義》中說:“石蠶,在處有,附生水中石上,作絲繭如釵股,長寸許,以蔽其身,色如泥,蠶在其中,此所以謂之石蠶也。今方家用者絕稀,此亦水中蟲耳。山河中多。”

石蠶,性味鹹,寒。李時珍曰:“性寒而下行”。《本草經疏》:“鹹主下走”。其功又能軟堅入血分,故主五癃,破石淋,墮胎,利水道而除熱。據《本經》記載,石蠶治石癃療效確切,但今人罕用之,故有揚之之必要。

雀 甕

【經文】味甘,平。主小兒驚癇;寒熱;結氣;蠱毒、鬼疰。一名躁舍。生樹枝間。

【名醫論】

張隱庵曰:雀甕多生榴棘樹上,夏月羽化而出,毛蟲有毒,雀甕則無毒矣。氣味甘平,感木火土之氣化,土氣和於內外,則寒熱結氣可治矣;木氣條達,則土氣疏通,而蠱毒可治矣;火氣光明,則鬼疰及小兒驚癇皆可治矣。

【編者按】雀甕為刺蛾科動物黃刺蛾的蟲繭。本品以息風止痙,解毒殺蟲見長,古人常以之療小兒驚癇諸風,既可入丸散,又可外用。如蘇頌曰:“今醫家治小兒驚癇,用雀甕子連蟲同白僵蠶、全蠍各三枚,微炒搗末,煎麻黃湯調服一錢匕,日三服,大效。”而今人無人論及,臨床亦罕用,甚為可惜!故有揚之之必要。

樗 雞

【經文】味苦,平。主心腹邪氣;陰痿;益精強誌;生子;色好;補中輕身。生川穀。

【名醫論】

張隱庵曰:樗雞生於木上,味苦色赤,稟木火之氣化。主治心腹邪氣者,稟火氣以治心,稟木氣以治腹也。治陰痿者,火氣盛也。益精強誌者,水火相濟也。生子色好者,木生火也;補中輕身者,火生土也。

【編者按】按《本草圖經》《本草衍義》所描述及《經史證類本草》所附之圖,其應為樗雞科動物樗雞的全體,亦名紅娘子,與蟬科動物紅娘子同名。

斑 蝥

【經文】味辛,寒。主寒熱;鬼疰;蠱毒;鼠瘺;惡瘡;疽蝕死肌;破石癃。一名龍尾。生川穀。

【名醫論】

張隱庵曰:斑蝥感秋氣,喜食豆花,氣味辛寒有毒,色兼黃黑,蓋稟金水之氣化而為毒蟲,故主散惡毒,消惡瘡,攻死肌,破石癃,乃以毒而攻毒也。

【編者按】斑蝥屬芫青科昆蟲,芫青為斑蝥同科昆蟲,藥效成分相同。斑蝥味辛性寒,功能解毒消瘡,破血攻積。療瘰鬁,頑癬,瘡疽死肌,多外用。李時珍《本草綱目》記載:“斑蝥,人獲得之,尾後惡氣射出,臭不可聞。故其入藥亦專主走下竅,直至精溺之處,蝕下敗物,痛不可當。葛氏雲:凡用斑蝥,取其利小便,引藥行氣,以毒攻毒是矣。”故斑蝥多用於治療瘋狗咬傷,以其善下犬毒也。臨床上,以斑蝥七枚,研末,或加六一散四錢,白湯下,不利再服,治癲犬咬。斑蝥配薄荷,共為末,雞子清丸服,能消瘰鬁。服斑蝥毒行,小便澀痛不可當,則以木通、滑石、燈心草輩利導之,利後腹急痛,急用冷水、靛汁、黃連水及黑豆、蔥、茶,冷凍飲料解之,愈後並忌一切熱物。

螻 蛄

【經文】味鹹,寒。主產難;出肉中刺;潰癰腫;下哽噎;解毒,除惡瘡。一名蟪蛄,一名天螻,一名螜。夜出者良。生平澤。

【編者按】《本經》未言及螻蛄有利水之功。迨陶弘景始指出“自腰以前甚澀,能止大小便;自腰以後甚利,能下大小便”。本品炮製須注意,如需采用其利水,必須去其頭、足、翼,倘整體入藥,則毫無利尿作用。

蜈 蚣

【經文】味辛,溫。主鬼疰;蠱毒;啖諸蛇、蟲、魚毒;殺鬼物老精;溫瘧;去三蟲。生川穀。

【名醫論】

張隱庵曰:蜈蚣色赤性溫,雙鉗兩尾,頭尾鹹紅,生於南方,稟火毒之性,故《本經》主治皆是以火毒而攻陰毒之用也。

愚按:蛇屬金,蜈蚣屬火,故能製之。雞應昴宿,是又太陽出而爝火滅之義矣。

【編者按】本品最能伏蛇,民間蛇醫亦稱其為治療蛇傷之要藥。鹽山張錫純以此為治噎嗝之必需品。此外,蜈蚣興陽事治陽痿甚佳,為本草書所未載,特載之。

馬 陸

【經文】味辛,溫。主腹中大堅;破積聚;息肉;惡瘡;白禿。一名百足。生川穀。

【編者按】馬陸為圓馬陸科動物約安巨馬陸或其他馬陸類動物的全蟲。北方有地方稱之為柳蜒。馬陸為方言,學名稱蚰蜒或蜒蚰。

地 膽

【經文】味辛,寒。主鬼疰;寒熱;鼠瘺,惡瘡死肌,破瘕;墮胎。一名芫青。生川穀。

【編者按】地膽為蕪青科動物地膽的全蟲。《別錄》雲有毒,能“蝕瘡中惡肉”。故對於瘀熱邪毒結滯、腐肉敗血之瘡瘍腫癰及潰後難斂之惡瘡,有較佳療效,所以也在婦科禁用藥之列。

螢 火

【經文】味辛,微溫。主明目;小兒火瘡;傷熱氣;蠱毒;鬼疰;通神精。一名夜光。生階地、池澤。

【名醫論】

張隱庵曰:潤下作鹹,其臭腐,腐草為螢,稟水氣也;螢為火宿,名曰螢火,稟火氣也;生於七月,其時大火西流,故氣味辛溫。水之精,火之神,共湊於目,故《本經》主明目;而《別錄》又雲:通神明。

【編者按】螢火即今天慣稱的螢火蟲,為螢科昆蟲螢火蟲的全蟲。本品有除濕、逐穢、宣散三焦鬱火之功。味辛而性溫,可散三焦鬱火,燥濕以除穢邪之氣,濕熱之邪去則諸證自愈。所言通神明者,因心藏神,包絡為之外衛,上焦穢濁之邪,得本品宣散之力,則豁然而去,邪毒去則心神清,故稱通神。古人載述螢火事跡甚詳,然而今醫對此了解不夠多,甚至失用,應引起重視並發揮其藥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