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作品論(4)(3 / 3)

當然,我在上麵所說的這種對應關係隻是理論上的,實際的情形往往要複雜得多;作家的類型並不和作品的類型一一對應,從作家的認知類型來說,的確可以有理性型、情感型、隱喻型等的劃分,從作品的表現類型來說,也的確有現實型、表現型、隱喻型的劃分,作家的類型和作品的類型有某種直觀上的聯係(這在上文我們已經作了分析);但是,具體到作品的體裁上,不同認知類型的作家和不同文學體裁(小說、詩歌、散文)之間的聯係便要鬆散得多,這種聯係是複雜的,這種複雜性有多個層麵,一是多數作家的認知類型是複合型的,也即兼有理性、感情、隱喻等多種特點,我們說一個人的認知類型是理性型的,多數時候隻是意味著這個人的認知特點中理性占據主導地位,二是理性型的作家也可能寫出不同體裁的作品,如魯迅,他是個理性型的作家,但是他有《在酒樓上》等一係列現實型的小說,也有《複仇》等一係列表現型散文,甚至他還有一係列詩歌作品。

現在,我們來分別研究一下小說、散文、詩歌三種文學體裁。為什麼選擇這三種來研究呢?有些體裁在人類曆史上存在過,但是現在已經消失了,如史詩、神話等等;有些雖然還存在,但是已經式微,如戲曲、歌劇、話劇等等,戲劇在人類沒有電子傳媒的時代,是文學藝術的主流體裁,那個時候人類還沒有發明聲光傳播手段,因此真人的現場演出成為藝術的主要傳播圖景,但是,隨著聲光媒體的不斷發展,這種以真人、現場等為特征的文學體裁就變得不是那麼必要了,漸漸的它們的地位讓位給了新的體裁,如影視文學、網絡文學等;從發展的角度而言,影視文學、網絡文學則是前瞻性的文學體裁,因此,本書對影視文學和網絡文學將專章另論;還有一些,如童話、寓言、故事、快板書等等,這些在文學地圖上居於邊緣,須用兒童文學、民間文學等特殊的理論範式來關注。根據當前文學發展的現狀,我們認為小說、散文、詩歌是當前文學創作的三種基本體裁。

一、小說。小說是敘事的藝術,塑造人物的藝術。比較傳統的看法,小說必須有二個要素,一是性格,二命運,二者缺一不可。性格就是人,這是小說的目的,而人是生活在社會之中的人,因此性格一定是在一定的環境中顯現出來的,它是環境的結果,由在要求程度上改造著環境,性格和環境的這種相互作用的過程便表現為命運,命運是性格的形成史也是性格的實現史。

描寫性格就要塑造人物形象。塑造人物形象的要求,從高的方麵說主要有兩條,一人物必須是個性化的“這一個”,二人物必須在精神形態上有一定代表性,也即人物不能是盲目的“這一個”,而是有一定代表性的“這一個”。

展示命運就要描寫情節,情節指的是故事的發展變化,也即故事的發生、發展、高潮、結局。情節安排的技巧很多:1、懸念,這是激發讀者閱讀興趣的技巧, 2、波瀾,這是控製情節發展的技巧,在故事發展的每一個階段都設置一定的波瀾,使故事的發展有波瀾起伏的效果,而不是平鋪直敘的,3、急轉,給故事一個讓讀者意象不到的結局,世界急轉直下,4、悲劇結局、喜劇效果,悲劇性結局具有感人致深的力量,喜劇效果則使人在笑中獲得思索,所以悲劇結局和戲劇效果常常被用來加強情節的力度。

結構是作者安排場景變換、人物命運、細節鋪襯、抒情寫意的方式、方法。結構和情節有相似之處,情節性小說結構和情節的交待是一致的,但是,結構並僅僅要安排情節的,還要安排場景、人物、細節以及寫意等等,因此結構要考慮的範圍要比情節廣。小說可以沒有情節,但是絕對不能沒有結構。結構安排的技巧也很多:1、倒敘、插敘、順序的交替,這是使敘述有變化、有韻味的技巧,2、節奏,控製敘述快慢頻率,使敘述有張有弛,通過場景的轉換、複現等控製敘述的發展,等等,這些都是作家在結構中常用的技巧,3、心理描寫、肖像描寫、景物描寫、動作描寫的交替、糅合,這是使小說在結構上顯得豐滿、勻稱的必要前提,4、抒情、議論等虛寫的安排,情節交待等實寫的安排,二者結合的虛實相生相合的技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