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創造的人、能欣賞的人、能理解的人
絕大多數人隻要有時間、精力、金錢等客觀條件的許可,都願意擁有某種閑暇,來閱讀和欣賞文學藝術作品——小說、散文、詩歌、影視劇等等,有些人讀小說、看電視連續劇以至有廢寢忘食、通宵達旦的,但是未必人人都會想一想文學是什麼,如果讓他解釋一下什麼是好作品,什麼是壞作品,標準是什麼,等等,他可能什麼都說不出來。
這種情況有的時候甚至發生在某些作家身上,一些作家,他們對世界有非常敏銳的感覺,也有非常好的表達天賦,他們可能寫出非常富於技巧性、思想性的作品,但是他們在觀念上卻是十分模糊的,他們可能並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寫出了這樣的作品,這些作品又在什麼層麵上為讀者的解讀提供了多向的可能性。
也因此,在文學的領地裏,能創造的人(作者)和能理解的人並不是一回事,能欣賞的人(讀者)和能理解的人也不是一回事。現在,我們學習文學概論就是為了在“作者”、“讀者”之外,讓自己成為一個“能理解的人”——文學世界的第三類人。什麼是“能理解的人”呢?他和一般意義上的作者和讀者有什麼區別呢?如果說作者是創作了作品的人,是有文學創造能力的人,讀者是閱讀了作品的人,是有文學欣賞能力的人,那麼,“能理解的人”就是指能解釋文學作品,對文學作品有鑒賞力的人,他不僅僅能欣賞文學作品,碰到好的作品會感動,感到審美的愉悅,而且他能說出這好的作品美妙在什麼地方,從這個角度說,“能理解的人”比“能欣賞的人”又高了一籌,他不僅知其然,還知其所以然,能把本來屬於本能和感受領域的欣賞活動提高的理性水平,尋找僅僅適用於文學的獨特觀念和定義,在外部確定文學同人類其他活動的聯係,在內部確定文學內部諸要素之間的關係,等等,這些都要求他能超越任何單個作品,離開具體作品的鑒賞而達到普遍的層麵。在此意義上,我們說我們學習“文學概論”就是為了做這樣一種“能理解的人”。
二、經驗的、理論的、綜合的
要知道一部作品美妙在什麼地方,把它的好處解釋清楚,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麼容易。你說《紅樓夢》是一部好作品,它的人物形象很生動,那麼就會有人問你為什麼人物形象生動就是好作品呢,《肉蒲團》中的人物形象也很生動為什麼就不是好作品;你說餘華的《許三觀賣血記》是好作品,因為結構簡單,那麼就會有人問你,為什麼福克納的《喧嘩與騷動》結構複雜也是好作品呢;你說《水滸傳》的主題好,表現了農民起義,那麼就會有人問你,其中那麼多嗜血暴力的描寫,難道也是好的嗎;等等,當你試圖把一部作品說清楚的時候,你會發現其實你麵對的並不是一部作品本身,還是整個文學世界的更為根本的問題。
如此,鑒賞、評判一部具體的作品對於“能理解的人”來說實際上還是小事一樁,更重要的是從根子上來理解文學,也隻有這樣你才能從根本上把一部作品解釋清楚。也就是說你得有關於文學的一整套統一的觀念,沒有這一整套觀念支撐,你即使是解釋了一部作品,也隻能是皮相的,不可能是深刻的,或者說你隻能從現象上解釋而不可能從本質上解釋,也許你可能在一部作品上說服人,但是你不可能從根本上說服人,所以要做一個“能理解的人”就有必要係統地理性地思考文學的各個方麵的理論問題,從文學的本質、特點、功能,文學作品的生產創作過程,作品的內容、形式和文體特征,作家的學識、品格、意誌對作品的影響,文學鑒賞的心理機製、標準等角度全麵地對文學加以探討,形成自己的完整的文學觀,有了這樣的文學觀,再回到具體作品的經驗世界去就容易多了。
不過要形成一個體係性的理性的文學觀,並不意味著我們來一番一勞永逸的玄想,然後再用這玄想的結果去套作品就可以了,而是要經過不斷的由經驗到理性,再由理性到經驗,最後達到經驗和理性的綜合統一的過程。什麼是“經驗”呢?從哲學上講,“經驗”是客觀外界直接作用於人的感覺器官而產生的感覺、知覺、表象,它是對感性材料的簡單的直接的概括形式,例如我們讀了一部作品,會說這是一部好小說,這是一首妙詩等等,這裏的“好”、“妙”就是感性層麵上的經驗概括,這還不是對作品的理性認識。但是,要學好文學概論,成為一個“能理解的人”是離不開這種經驗的。對於我們來說,積累這種經驗,形成感性認識,就是要多讀文學原著,詩歌方麵如中國古代的詩詞,我們有“唐詩宋詞”的說法,都是可以讀的,又如中國現代詩人穆旦的詩歌、法國詩人波特萊爾的詩歌、美國的艾倫·金斯伯格的詩歌,散文方麵如魯迅的《野草》、梭羅【美】的《瓦爾登湖》、蘭姆【英】的《伊利亞隨筆》等,小說方麵,中國的如魯迅、鬱達夫、沈從文、賈平凹、莫言、王小波、蘇童、張承誌,外國的如陀斯妥耶夫斯基、卡夫卡、米蘭·昆德拉、博爾赫斯等等,另外一些如納博科夫的《羅麗塔》、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賽林格的《麥田裏的守望者》,又如中國古典小說《水滸傳》、《三國演義》、《紅樓夢》等等都是既容易讀又有價值的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