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望著走在身邊的秦飛泫,忽然想起他剛上小學的時候,總是被巷子裏的一群混混欺負,整天被打得鼻青臉腫的回家。我隻好每天放學去接他,帶著他去菜市場買菜,然後再領著他回家。
我到現在都還清楚記得那群混混的眼神,陰沉而冷漠的,一動不動注視著我和他的每一步。我其實心裏怕的要死,怕他們忽然攔住我們的去路,甚至直接動手找我們的麻煩。恐懼是那樣折磨人的東西,那是第一次覺得這條窄窄的巷子居然那麼漫長。我在心裏拚命告訴自己兩條腿不要打顫,故作鎮定地摟著秦飛泫,低著頭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可為什麼要那樣做呢?為什麼寧願忍受那樣的危險和恐懼,也不願意拋下他獨自一個人呢?
事實上,那應該是最恨他的時候吧?一切痛楚和失去都還那樣清晰明確,沒有被漫長的歲月衝散消磨,仇恨就如同當年剛鋪好的青石板路,平坦而硬朗。可是那樣直白的恨,都沒能讓我對他放手,這又是為什麼?
清洗幹淨之後的小狗居然是雪白雪白的,抱在懷裏轉著烏溜溜的黑眼珠,像一團軟軟的雪球。它身上有很多傷口,腿好像也受過傷,所以才會走不快,跑起來也會有點瘸瘸的。秦飛泫花了很多心思照顧它,帶它看醫生,給它做好吃的,清晨傍晚都跟它一起去散步,隻是從來不用鏈子。其實根本也不需要鏈子,這小家夥完全離不開他,秦飛泫每走一步它都搖著小尾巴顛兒顛兒地跟著。不過大多數時候,它還是老老實實地窩在秦飛泫懷裏,閉著眼睛,一副很安心的樣子。
我想給它起個名字,出門遛彎的時候叫起來也方便。想了挺多,什麼“歡歡”“鬧鬧”“笨笨”“貝貝”之類的,秦飛泫總嫌惡俗。我想起美劇裏,老外都愛偶像的名字稱呼寵物,我就試著對著狗狗叫“卡夫卡”“伍爾夫”“博爾赫斯”,結果狗狗趴在地板上迷茫地看著我一點反應也沒有,我自己聽著倒一身惡寒,雞皮疙瘩落了一地。
有了事情做,秦飛泫不再那麼無聊,狀態慢慢恢複起來,家裏也不再那麼安靜得讓人心慌。我知道他的傷口已經結痂留疤,時間是那麼的神奇而有力量,它終究會撫平一切傷口,這點我深信不疑。
看著秦飛泫心情一點點好起來,我也到了該回去上班的日子。雖然不過一個多星期,但這個假已經長的讓我心驚膽戰。早上出門的時候,秦飛泫帶著狗狗正好遛彎回來,白淨的臉上微微透著運動後的紅暈,看起來心情不錯的樣子。我囑咐他,“我去上班了,再不去要被炒魷魚了,就養不起你了。你乖乖在家呆著,哪都不要去。”
秦飛泫不耐煩的把我往外推,“早就該走了你,整天囉囉嗦嗦的,我都快煩死了。”
沒想到一去行裏,思雨居然第一個親親熱熱地迎上來,衝著我眨她帶著美瞳的人造藍眼睛,“沫雪,你終於回來了!聽經理說你家裏出了點事,什麼事情呀,是家裏人生病了還是怎麼?你這麼久都不來上班,我還以為你也走了呢!”
我忙笑著道謝,又問道,“什麼叫我也走了呀?有誰已經離開了嗎?”
思雨睜大了楚楚動人的嬰兒藍眼珠,驚訝地說,“你還不知道呀,小邵已經辭職了。你和他關係那麼好,我還以為他會告訴你一聲呢。”
我愣了一下,忙問,“小邵辭職了,為什麼?”
“還不是上次的事情,那張票最後也沒有找到,不管怎麼說都是小邵的責任。行長說讓他賠他也賠不起,責任還是行裏擔著,但是怎麼著他也不能在這幹了。本來說是要開除他的,還是他舅媽來找行長求情,最後讓他自己辭職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