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軻”、“哥”、“苛”、“阿”,——這些字同從“可”聲,也同讀一音。
這八千個形聲字所用的聲母,約有一千餘字,——就是那些“象形”、“指事‘和“會意”字。象形、指事和會意字造在形聲字之前,後來造形聲字,就用他來作“聲母”,去表形聲字的音。若把這些聲母的古音,旁稽博考,求了出來,則《說文》九千餘字的古音,可以知道了。近代研究周秦古音的人,最初是顧炎武,其後是江永。顧氏作《音學五書》,江氏作《古韻標準》,對於周秦古音,單據韻文中用韻之字,還沒有想到形聲字的“聲母”。後來段玉裁著《六書音韻表》和《說文解字注》,嚴可均著《說文聲類》,張成孫著《說文諧聲譜》,——他們是拿了《說文》九千餘字,以“聲母”為綱,從某“聲”的字,都係屬於“聲母”之下,按照《詩》、《騷》、《諸子》所用的韻,定為若幹韻部。於是周秦之音,差不多可以假定出一個規模來了。
第二期的音
9.第二期的音,在音韻沿革上看來,覺得很特別的。但看這一期韻文的用韻,便可以知道了。這一期的韻文,從司馬相如、揚雄、班固、張衡這班大文學家所作的詩賦,到無名氏所作的歌謠,他們的用韻,一律都是很混雜的。怎樣的混雜呢?周秦時代的韻部,雖然是近代人所假定的,但都根據《詩經》、《楚辭》、“諸子”的用韻和《說文》中的形聲字來編定。覺得這韻和那韻,的確是界劃分明,不能相混。到了漢人的韻文,就不然了:往往有周秦分為數韻的,都把他通押起來。所以說,那時的用韻很混雜。
10.但是有人要說:“聲音的分合,本來沒有什麼是非可言。古合者今分,古分者今合,這種變遷,本是常事,不能說他是混雜。”這話固然不差。不過我覺得兩漢的混雜,並不是那時的標準音如此。因為前乎兩漢的周秦,用韻是很清晰的;後乎兩漢的魏晉六朝用韻也是很清晰的。並且在周秦時候分的,魏晉以後也還是分。那麼,決不是那介乎其間的漢朝忽然並合了。我覺得那個時候,不是聲音真少,乃是沒有標準音,各摻土風,以至混雜的。
11.土風也有土風的條理,何至於就混雜無紀呢?我想這是有一個緣故:
例如甲方土音,把子醜兩韻混合了,寅卯兩韻則仍分用;乙方土音,對於子醜兩韻還是分用,而寅卯兩韻卻混合了;那麼,甲方的人用土音作韻文,把子醜兩韻合用,乙方的人用土音作韻文,又把寅卯兩韻合用。丙看了甲把子醜兩韻合用、乙把寅卯兩韻合用,他於是就把甲乙兩人合用的都合用了。這不是本來分四韻的,就混合為兩韻嗎?假如再有某處地方的土音,把子醜寅或子寅或醜卯兩韻合用了,就可以有人把子醜寅卯四韻合用。混雜的原故,我以為是這樣的。所以到了魏晉以後,有了韻書,把這些混合的韻,“分別部居,不相雜廁”,仍和周秦之韻相去不遠。
12.何以兩漢時候沒有標準音呢?我想這是戰國以來取消周朝標準音的原故。周朝的標準音,就是所謂“雅言”。雅言就是周室的音,這是上麵已經說過的。從春秋以前,列國承認周室為共主,自然各國都以雅言為標準音。可是到了戰國時代,就不然了:周室作共主的資格取消了,雅言作標準音的資格也取消了。《說文序》中說:
其後,(指孔丘死了以後)諸侯力政,不統於王,惡禮樂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為七國。……言語異聲,文字異形。
這所謂“言語異聲,文字異形”,決不是他們硬把“雅言”來改變,是大家不承認雅言為標準音了。七國都是自己稱王,就是認自己是天子,所以各國都認他們自己原來的方音為標準音。七個大國,方音就有七種。其餘如宋、衛、中山這些小國,自然也是各有方音。既無雅言為標準,自然全國都是用方音了。到了秦始皇兼並天下,“書同文字”,“罷其不與秦文合者”;那麼,語音自然也是以秦音為標準了。可是秦朝年代很短,雖然厲行統一的政策,大概未必有多大的效果。漢興以後,既不願推行秦音,又勢不能恢複周音,惟有任其自然,不加統一。在周朝的時候,本來各國都有方音。有了標準音,方音還不能消減;而況又經戰國時代大家把方音暢用一番,則漢朝自然還是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