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1 / 3)

《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是錢玄同一九二二年在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大會第四次大會上提出的提案,連署人有陸基、黎錦熙、楊樹達。一九二三年刊於《國語月刊》第一卷第七期(“漢字改革號”)。

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

現行的漢字,筆畫太多,書寫費時,是一種不適用的符號,為學術上、教育上之大障礙,這是大家都知道的。最近二三十年以來,常常聽見有人說“漢字革命”的話:有的主張將國語改用拚音的,有的主張將現行漢字減省筆畫的。近來這種聲浪,一天高似一天了。

我也是持這種主張的一分子。我以為改用拚音是治本的辦法,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是“治標”的辦法。那治本的事業,我們當然應該竭力去進行。但這種根本改革,關係甚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達到目的的。例如字母的選擇,詞類的連結,同音字的改換,字典的編纂……都非經過詳細的討論是不容易決定的。

但現行漢字在學術上、教育上的作梗,已經到了火燒眉毛的地步,不可不亟圖補救的方法!我們決不能等拚音的新漢字成功了才來改革!所以治標的辦法,實是目前最切要的辦法。

外麵有些人,反對這減省漢字筆畫的辦法。他們中間,有的說漢字是“象形文字”,有的說漢字是“衍形文字”。既是“象形”或“衍形”,則古人造字,字形之中具有精意,不能隨便將它減省,這種議論,是沒有道理的。文字本是一種工具,工具應該以適用與否為優劣之標準。筆畫多的,難寫,費時間,當然是不適用。筆畫少的,容易寫,省時間,當然是適用。我們應該謀現在的適用不適用,不必管古人的精意不精意。

但是上麵所引的這種議論,很容易惑人。我們還應該辨明這種議論於事實全不符合,更應該從曆史上證明減省漢字筆畫的辦法,是順著自然趨勢的事,是絕對的可能而且絕對的應該的事。

說漢字是“象形文字”的,幾乎是完全謬誤,漢朝人如班固、許慎等所定漢字構成的方法,有象形、指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六種,名曰“六書”。六書之中隻有象形、指事兩種,可以算做象形文字(《說文》於指事字多稱為“象形”)。據清王筠《文字蒙求》所列《說文》中的象形字有二百六十四個,指事字有一百二十九個,共計三百九十三字,舉成數,可以說四百字。古今的漢字,從《說文》的九千餘字衍為《康熙字典》的四萬餘字,舉成數,可以說四萬字。以四萬字與四百字相較,是一百與一之比例。那麼,象形文字隻占漢字全體百分之一(《說文》以前,還有龜甲文和鍾鼎文,但現在還沒有人將它整理就緒;《康熙字典》以後還有新造的字,但為數甚少;又,《說文》以後,也間或有人造了幾個象形指事字,如“傘”、“凹”之類,但是極少數。這三種字,這裏暫且不去算它),當然不能說現行的漢字都是象形文字。

“衍形文字”這句話,也是似是而非的。會意字或者勉強可以說是衍形文字,但《說文》中隻有一千二百五十四個會意字(據王筠說),也隻占漢字全體百分之三四光景;《說文》以後,還有好些會意字,總數雖未調查,但兩種合起來,至多也不過占了漢字全體百分之六罷了。形聲字半為“義符”,半為“音符”,而以音符為重;轉注是因為一個字的讀音彼此不同,而分析為幾個字(用章炳麟說);假借是因為幾個字的聲音相同或相近,而彼此可以隨便通用。這三種都是以音為主的,與象形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何得稱為“衍形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