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陳獨秀》一九一七年二月一日初刊於《新青年》第二卷第六號。
致陳獨秀(讚文藝改良附論中國文學之分期)
獨秀先生左右:頃見六號《新青年》胡適之先生《文學芻議》,極為佩服。其斥駢文不通之句,及主張白話體文學說最精辟。公前疑其所謂文法之結構為講求Gramma,今知其為修辭學,當亦深以為然也。具此識力,而言改良文藝,其結果必佳良無疑。惟選學妖孽,桐城謬種,見此又不知若何咒罵,雖然得此輩多咒罵一聲,便是價值增加一分也。
日前見公所擬大學文科中國文學門課程表,似以魏晉至唐宋為第二期,元明清為第三期。鄙意宋世文學,實為啟後,非是承前。詞開曲先,固不待言,即歐、蘇之文,實啟歸、方,其與昌黎、柳州,諒為貌同而心異。又如說理之文,以語錄為大宗,以白話說理,尤前此所無。小說是近世文學中之傑構,亦自宋始。(以前小說如《虞初》、《世說》,為野史而非文學作品。唐代小說,描畫淫褻,稱道鬼怪,乃輕薄文人浮豔之作,與紀昀、蒲鬆齡所著相同,於文學上實無大價值,斷不能與《水滸》、《紅樓》、《儒林外史》諸書相提並論也。)故鄙意中國文學,當以自魏至唐為一期,自宋至清為一期,質之高明,以為然否?(後略)
錢玄同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