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吃過大蒜冰淇淋嗎?
你嚼過大蒜口香糖嗎?
從舊金山開車到洛杉磯的話,有人喜歡走一○一號公路,那是條沿海公路,風景優美。但如果你想趕路,就走五號公路,那是條山路,可以節省兩小時。
夏天的加州時常苦旱,五號路上,童山濯濯,山是枯黃的,樹也不茂,實在沒有風景可言。可是路上也有兩大奇觀,卻是別的地方絕難一見的。
一是屠宰場,一是大蒜城。
在屠宰場附近,老遠就能聞到牛臭(奇臭無比),老遠就可看到一望無涯的牛海(從天邊到路邊,全是牛)。稱為牛的海洋,不是誇大,真的,全美國成千上萬的牛統統集中在這山區的牧場上來,等待變成牛肉,因為這兒有世上最先進的全自動機器作業的屠宰場。隻見滿山滿穀的,都是依然低頭吃草不知死之將近的牛群,使你覺得:原來牛也可以多得像螞蟻,那我們平日所吃的不過如“弱水三千,我隻取一瓢飲”而已。在這裏,牛的壯觀已取代了屠宰的人道問題了。
等你聞過滿山遍野的“牛臭”之後,途經大蒜城Gilroy的時候,你就知道大蒜還算是香的。Gilroy自從推出每年七月舉行一次的“大蒜節”慶祝活動以來,真是“臭”名滿天下,這個鄉下小鎮,靠種大蒜生存,原來開車路過這裏的人,莫不關起車窗快快掩鼻而過。如今拜大蒜節之賜,連觀光客有時還要特地跑去一聞其臭。
大蒜是個“寶”,琦君告訴我,以前鄉下人什麼都靠大蒜,說蒜有殺菌功能,尤其是止癢,大蒜醋還可治皮膚癬。治病用大蒜,在美國我倒沒聽說過,但我覺得它有點兒像我們中國端午節時所用的雄黃酒,洋人在還沒發現它有防癌的本事之前,用它來驅五毒瘴氣。雄黃酒驅的是蛇;大蒜,更厲害——說是驅魔鬼的——尤其是吸血鬼,中南美洲那些熱一點地方的人常把大蒜作成一條大項鏈,掛在牆上或吊在屋簷下,據說螞蟻蟑螂無名小蟲甚至鬼怪之中的不良分子都會躲開呢。
蔥蒜,在青菜裏算“葷菜”,信不信由你,從前佛家不準吃的,古羅馬時代是給奴隸和士兵吃的。葷,就是有臭味的意思,有句名言說:“窮人尋找食物,富人尋找食欲。”如今,為了開味,哪還顧得了香臭,蒜的地位總算大翻了個身。在Gilroy,連香水瓶裏若不加上一粒又白又嫩的大蒜頭,哪算得上是高貴禮品呢?
並且,這裏的大蒜冰淇淋已經不怎麼稀奇。大蒜派,大蒜油,大蒜醋,大蒜蛋糕等等,不一而足。常使我想及臭豆腐,酸豆汁或榴蓮。其中最有趣的,我覺得是大蒜口香糖。美國人說:一天一個大蘋果,把醫生氣跑——意思是蘋果吃了健康,不生病就不必看醫生。我想,將來有一天,說不定會流行說:“一天一片大蒜口香糖,吸血鬼們也氣跑。”這多有意思啊。
乞的藝術
從前林語堂好像寫過一篇文章,提到中外乞丐“文化”的不同。說倫敦街上看到的乞丐,大都是拉把破琴,自彈自唱,麵前地下擺個小帽小罐的,跟過往行人說:“如果你有多餘的零錢,請分我幾文。”“如果”和“請”,仍不失禮。彈彈唱唱。亦仍有自重。然而,上海的乞丐,大都是伸張著爛腿斷臂,不然就是故意的蓬首垢麵編一點似謊不謊的“八旬老母”之類的故事。要錢的家夥總把手伸到你的鼻子上來,需要就醫的腫爛傷口總橫攔住你的去路,“強迫”著你的同情——帶著憎惡逃躲之心的同情。
以前我總是想:與其怪責乞丐不懂乞討的藝術,倒不如看看“施主”的“程度”。倫敦的施主們,是被“假定”為有“多餘”的零錢的。而林先生那個時代的上海,人人為生活辛苦奔波,自顧不暇者眾,就難怪人要不擇手段地爭取同情了。
可是,事隔二三十年,最近聽朋友說起在廣州旅行時看見街上一位賣藝人的故事,不禁使我很同情起林先生的“反感”來。
他說到廣州那位賣藝人,先是表演著功夫,然後他把一種鐵環套在他那十歲不到的小女兒的脖子上。並且愈套愈多愈勒愈緊,隻見那個麵目清秀的小女孩臉色愈來愈慘白,很是殘忍。而那位賣藝人卻不慌不忙開始要錢。我的朋友當然趕快掏錢丟在那賣藝人的籃子裏,好使那小孩趕快解脫。可是大部分其他非觀光客的中國人一到了要錢的關頭,無不紛紛走開,最絕的是,那位賣藝人指著那些散開去的人開罵:“叫你們給車壓死,誰白看了不賞錢的。”
我發現中國大陸雖然號稱沒有乞丐了,可是乞的藝術實在並無進步。不要說對人開罵之無禮了,就是靠那點“功夫”以取代了斷臂殘腿,那點“自重”的精神還是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