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流行街頭賣藝了,”思拓駁嘴,“現在可以酒吧駐唱,出路不少。”
“你個臭小子——”爺爺舉起拳頭,就要過來揍他。
“我就開個玩笑——”思拓攤手表示投降,“爺爺你跟我吵也沒用,根本不是誰是誰非的問題。”
“瞧瞧你這個態度!”爺爺生氣地指著他,“你要不是我的孫子,誰稀罕管你?”
“唉,”思拓頹然坐下,他突然想到了什麼,“既然我們爺倆血濃於水,那幹嘛不和平相處。”
爺爺忽然語塞,他回想了自己的用詞,明明是擔心思拓,卻表達出了一種巴不得他栽跟頭的意思。這種情況經常發生,他一個老人,麵對思拓這種坦然的話,一時不知道要怎麼接了。
爺孫都坐在大廳裏,麵麵相覷,不發一語。
“聽眾朋友好,這裏是深夜裏的搖滾時間,節目最後,我要用綠洲let there be love來結束今晚的節目,這首歌收錄在他們2005發布的第六張專輯中,是主唱連恩和諾爾兩兄弟合唱的作品,我個人非常喜歡,也希望大家聽完這首歌,可以放下一些沒必要的爭執,睡個好覺。”
這個電台節目叫做“搖滾曲”,每周推薦一隻樂隊,思拓以前經常聽,但爺爺從來都不知道還有這麼個節目,今晚的播放純屬巧合。
說起諾爾和連恩真是有趣的一對兄弟,一樣的不羈放縱,又互相攻訐,可謂不是冤家不聚頭,也算是親者間相處模式的奇葩特例。可就是這麼一對活寶兄弟,在這首合唱的作品裏,給聽眾呈現出了一份深厚的真摯的感情,當兄弟兩哼唱起純粹的歌詞,融合在溫情而不花樣的編曲裏,仿佛頌歌一般循循善誘。
此歌此景,倒是十二分的貼切。
思拓聽著歌一下子遐想連篇,沒想到是爺爺先開得口,指著櫃子上的收音機說,“你懂什麼叫做好歌嗎?——起碼要這種才像個樣子。”
“啊?”思拓聽得迷糊。
“連我一個老頭子也說它好聽,你能做出這樣的音樂嗎?”爺爺發出了如此深刻的問題,這是思拓從來都不曾思考過的,——什麼音樂才是好的。
“這就是搖滾,”思拓終於找到一個突破口可以跟他交流一番,他激動說,“搖滾不隻歇斯底裏,它是不分年齡,隻要心裏有一把火,就可以讓你燃燒的音樂!”
“什麼燒不燒開,水滾不滾,我不管。”爺爺歎道,“這樣的歌,你有信心能做到嗎?還可以在電台裏播放,播送到不同國家不同地方不同人家的客廳。”
思拓沉默了,他低頭看了眼自己的鞋子,有些沒了底氣。
“不行吧——”爺爺看了他的反應,目光一同流露出失意,“那就應該腳踏實——”
思拓握緊拳頭,猛地抬頭說:“我是沒辦法像他們一樣成為傳奇,但那又怎麼樣,我不覺得我的樂隊就低人一等,在音樂世界,我認的不是成王敗寇的理,而是踐行信仰的苦行,沒錯,自找苦吃很傻,但是要我放棄,我寧願做個傻子。”
爺爺怔怔地看著思拓,大概是從沒見過他這麼嚴肅認真的樣子,他好像變了個人,爺爺對眼前的孫子越發有些認不得,他還是那個青春期裏隻知叛逆的不經世事的孩子嗎?
不全是,因為思拓說出這一番話來,是清醒的,且飽含痛苦。
“光表決心有個屁用。”爺爺表麵上波瀾不驚,丟下幾句話,“想靠一把琴一把嗓子吃飯,哪有那麼容易。”老人站起來活動了筋骨,朝思拓意味深長地搖頭,然後背著手走進房裏去了。
思拓看著爺爺的背影,激動的心情無法平靜,不管如何,追求夢想這一熱血經曆發展到後來都會淪為追名逐利,多少人難逃初心失守的命運,思拓也一樣,然而他一直以為的初心,是要向世人證明自己——他做得到!可直到這一刻為止,他才發現自己搞錯了,原來他想要的隻不過爺爺的一句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