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達荷州是內茲帕斯人的家鄉,他們遵循一年一次的循環,離開他們的河穀到蒙大拿大草原去獵野牛。對於那些緊跟著牛群做規律遷徙,秋天在南方,春天在北方的狼群和獵人來說,牛群的存在就代表著生命不息。狼和人就會聚集在這廣大的牛群中,狼群依然成為此一體係的一部份。牛群別無選擇,隻有看著它們在四周逡巡,自己組成十八銅人陣防禦狼群。狼和野牛的關係一直非常自然,並且難以捉摸。有鑒於此,熟練的土著獵人便披著狼皮,接近牛群,然後在野牛中移動而不會激起野牛狂奔,並伺機發起突襲。即便這樣,獵人也還是不容易成功。但是,這種故有的平衡不斷更新,沒有失衡卻相當脆弱。馬匹改變了這個平衡,土著人騎馬可以追上牛群,並且大量獵殺。當獵人有了槍後,牛群一點機會都沒了。歐洲人來到美洲,挺進西部,野牛與依靠它們生存的原住民則是徹底落敗。內茲帕斯人看重榮譽和性命,但他們尊重自由勝於一切,當軍隊和政府違背了所簽訂的條約時,他們不能容忍一心想要分割及擁有這塊土地,以建立農莊和牧場、開發礦場以及建立都市的國家。約斯夫酋長在山中發出熊一樣的憤怒吼聲,為了生存和自由,他們開始不顧一切地奮力抗爭。一支戰士人數從未超過三百人的隊伍,由其族裏的作戰頭目率領,其中有他的兄弟奧克特以及內布西的首席戰士黃狼,他們以寡敵眾攻擊後北撤一千三百公裏,在離加拿大邊境隻差四十公裏時他們被截住,經熊齒山一役後投降。當他們被騙投降後,四百多位男女及小孩被送往聯邦監獄,而一種生活方式也隨著他們的被捕而消失。
歐洲人要清出一塊地養牛、種植,由是先殺野牛,後殺狼。印第安部落賴以為生的野牛幾乎被趕盡殺絕,曾有六千萬頭野牛化做每噸價值八美元的白骨。在十九世紀最後十年,美洲野牛數量劇減,到二十世紀初,野牛僅剩下一千餘隻,而多數都是圈養的野牛。而且,人們非常熱衷於獵狼,他們用槍、陷阱或毒藥,無情地把狼群從他們涉足的各個地方給清除了,上百萬頭狼被槍殺、毒死或捕捉。狼皮過去值一美元,但在1888年時價錢曾漲到五美元。在當時狼群曾遭逢與野牛同樣的命運,進而消失殆盡,1930年代早期,美國境內已經看不到狼了。早期歐洲也是一樣,狼變得非常稀有,隻有在人煙稀少的地方才有。在1950年代,狼群被趕至加拿大的野生區域。狼被無情地屠殺,人類如果能了解狼的生活,或許就能在接受它們——狼就像其他掠食者一樣,都是大自然的重要一部分,也是生態的一部分。雖然人類不再進行捕殺野牛,但是它們依然要應付季節帶來的挑戰。草原的生活,在每一個季節都可以算是一道年關。冬季,野牛在山林的深雪地上吃草,它們用巨大頭顱把雪推開,然後埋頭苦幹。
雖然冬天還要兩個月才會離開,空氣中卻透著一絲“春天”的氣息。二月時節,寒冬料峭,成年公狼會到各幫派拜訪,此時是它們求偶交配的季節。一匹獨行的黑狼前來拜訪e家族,它可不是普通的狼,而是個大情聖,也是落基山脈最惡名昭彰的登徒子。它所屬的狼群在上百公裏之外,但e家族所有成年狼都認識它,它叫“太郎”。太郎已經連續兩年來找尋梅幹家族,虎頭和它的配偶都不樂意見到它,但若有陌生的狼來嚎叫,它們的女兒卻總掩不住滿懷興奮,一歲多大的母狼和幼狼會主動出來迎接,盡管它們還不認識太郎。如果可以的話,太郎會取悅所有的狼,但其實它是想找願意當它配偶的母狼,然後與母狼獨自去約會。隻是事情並不會這麼簡單,即便是最私密的行動,也得先取得狼群首領的同意。所有公狼都對發情的母狼很感興趣,但是狼群不僅有嚴格的等級製度,而且婚姻戒律十分苛刻,隻有狼王虎頭和首領梅幹才有權利交配和生孩子,其餘成員不管是雌是雄,不管成年與否,都沒有交配的權利。任何蠢蠢欲動的公狼都被警告誰才是老大,被狠狠地修理一番。而且,其他母狼一旦有任何戀愛、交配活動,就會被施以嚴厲的懲罰,被驅逐出族群。狼族這樣做,是為了控製種群的發展。如果任由家族個體自由生育,食物有限,對家族本身而言就是一種災難。它們計劃生育的手段,顯然同人類如出一轍,甚至比人類更高明,狼族因而能很好地控製著整個狼群的數量。它們愛護後代的最好辦法就是少生,讓少數的子女盡多地享受生存權,而不是生一窩窩豬一樣的女兒,任由它們在豬圈裏摔跤和自生自滅。領導狼群的老大和大姐大,會終身維持親密關係——但和人類的幸福婚姻不同,狼的所有團結友愛行為隻歸結到一點,“它們需要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