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生如果看不清最短的路,永遠走最直的路
既然看不清最短的路,永遠走最直的路
我覺得一切標新立異的做法不是來自真正的理智,而是來自瘋狂與別有用心的做作。聰明人內心必須擺脫束縛,保持自由狀態,具備自由判斷事物的能力,但是行止上又不得不隨波逐流。公眾社會不會理會我們在想些什麼,至於我們的行動、工作、財富乃至生活本身,必須符合社會需要和公眾輿論,就像這位善良偉大的蘇格拉底拒絕違抗法官來拯救自己的生命,即使那是一位非常不公正的法官。每個人都要遵守當地的法律,這是規則中的規則,法律中之大法。
每件事物都有不同的特點與境況,要看清和選擇其中最有利的去做實在是不可能,這常使我們舉棋不定和手足無措。當一切考慮都對我們不合適時,最可靠的方法依我來看,是采取最誠實與最正義的做法:既然看不清最短的路,永遠走最直的路。
在人世種種癡心夢想中,最普遍認可的是名望與榮譽,為了得到它們有些人甚至不惜拋棄財產、安寧、生命與健康。其實後麵這些才是實際有用的財富,而前者隻是沒有形體、不可捉摸的虛影與空穀回響:
名望用甜蜜的聲音迷倒了
多少英雄好漢,那麼美好,
其實隻是一個回聲、一個影子、一場夢,
風一吹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塔索
這屬於人的劣根性,即使哲學家好像也對它情有獨鍾,遲遲不能擺脫。
說到對人的評價吧,妙的是世間萬物都是以其本身價值來評價,唯獨我們人除外。我們稱讚一匹馬矯健挺拔,而不是誇獎它的馬具;一條獵兔犬要跑得快,不是由於它的項圈美;一隻鳥需要的是強健的翅膀,而不是套繩和腳鈴。為什麼我們對人的評價不是根據他的本質呢?他有大批隨從、一座華麗的宮殿,他有多大名氣、多少年金,這些都是他身外之物,不是身內的品質。
事情可能都有它本身的重要性、尺度和條件。但是事情臨到我們,心靈就會按照自己的意思去任意修飾。死亡對於西塞羅是可怕的,對於加圖是可盼的,對於蘇格拉底是無所謂的。健康、良心、權威、知識、財富、美以及與以上這些相反的東西,在進入心靈時都脫去了自己的衣衫,而接受心靈給予的新衣衫和它喜歡的花色:褐色的、綠色的,淺的、深的,刺目的、柔和的,深刻的、表麵的。每個心靈都是各選各的,因為它們不是共同去檢驗它們的風格、規則和形式:各個心靈在自己的領土上都是王後。所以不要在事情的外在品質上找借口,責任在於我們本身。
別人說到的事,我都能做到
文字精雕細刻隻對取悅大眾有用,他們吃不下更有分量和營養的肉,塔西佗筆下的阿佩爾就是明證。薩摩斯島的使者前來覲見斯巴達國王克裏昂米尼,準備了一大篇聲情並茂的演說詞,要說服他對波利克拉特暴君發動戰爭。國王讓他們把全文念完,對他們說:“你講的話開頭部分已經記不起來了,這也影響到了中段。隻聽到你們的結論,但那是我不願意做的。”我覺得這是一個絕妙的回答,給喜歡掉書袋的人當頭一棒。
另一人又怎麼樣呢?雅典人要在兩位建築師中選一人負責建造一項大工程。第一位裝腔作勢,針對這工程的主題事前準備了一篇美麗的演說詞,爭取到民眾的好感。但是另一位,隻說了三句話:“雅典各位大人,那位說到的事,我都能做到。”
不應該根據我們感覺的可信與不可信,去判斷可能與不可能。自己不會做或不願做的事,也就很難相信別人會去做,這是極大的錯誤,而大多數人都陷入這種錯誤。每個人都覺得最高的自然形式都在自己身上,其他一切形式都要以自己作為試金石,作為準繩。凡是不符合自己的方式,都是假的、不自然的。這多麼愚昧無知!
醜事到處可見,好事了無影蹤,病態滿目皆是,健康則很罕見
我們這個時代的人養成了浮躁、愛出風頭的性格,以致不再注意善良、節製、平等、恒心以及寧靜無為的品質。醜事到處可見,好事了無影蹤,病態滿目皆是,健康則很罕見。令人高興的事也就無法與令人傷心的事相比。把會議室裏可做的事放在大庭廣眾麵前做,把夜裏能做的事放到白天中午做,同事可以做好的事恨不得自己來做,這樣做都是為了沽名釣譽和個人利益,不是為了對工作有利。就像希臘某些外科大夫,用木板搭台,在行人眾目睽睽之下表演他們的外科手術,目的是以熟練的技術招攬顧客。他們認為大吹大擂才能讓人聽到事情得到良好解決。
若有醫生為了表現他的醫術而讓我們得上瘟疫,不是應該抽鞭子嗎?我絕沒有這種不健康但頗為普遍的心理,希望這座城市動蕩不安、百業凋敝,來顯示我施政高明。我腳踏實地為市民的安居樂業貢獻力量。我工作時按部就班,低調,靜悄悄。有人對此不以為然,但是他無法阻止我有幸擔任此職位時奉行屬於我自己的工作作風。
我生來是這樣的人,喜歡自己既幸運又聰明。有所成就既歸功於上帝的恩寵,也有賴於自己的努力工作。我也曾苦口婆心向大眾說到我才疏學淺難以擔任這項公職。比才疏學淺更糟的是我並不嫌棄才疏學淺,也不思改變才疏學淺,因為我已習慣於這樣的生活。我對自己的政績也不滿意,但是當初自己定下要做的事差不多都做了,對別人許願要做的事還大大超過,因為我願意答應的事要少於我能做的和希望完成的事。我要肯定自己沒有留下冒犯和憎恨,至於對我的遺憾和希望,我至少知道自己並不十分在乎。
一般來說,人在傳播自己的意見時聚精會神,當普通的做法不奏效時,就會使用命令、力量、鐵與火。真理的最佳試金石竟是信徒的人數,這裏麵庸人遠遠超過賢人。到了這種局麵可不是幸事。“仿佛什麼都沒有‘不辨是非’那麼普遍。”(西塞羅)“一群庸人成了評判賢人的大權威!”(聖奧古斯丁)不顧大眾意見做出自己的判斷是困難的。從事情本身出發,首先說服那些頭腦簡單的人,從那時起再借著數量的權威與時間的增長影響到能幹的人身上。對我來說,一件我不相信的事一人說了我不信,一百零一人說了我也不信,我也不根據時間來作判斷。
在我這個時代,那些人試圖用新觀點來糾正社會風氣,這隻是從表麵上去改變罪惡。那些實質性的罪惡,他們若沒有去增加,也是根本沒有觸動。增加倒是必須擔心的。他們要去做其他好事,更樂意停留在這些奪人耳目的外表改革上,代價更小,更易討好。這樣也就不費多大工夫就滿足了其他共生共滅的天然罪惡。
對於一切已經過去的事,不論其結果如何,我很少抱憾。它們本來就應該這樣發生,這個想法使我免除煩惱。如今它們已經進入宇宙的大循環、斯多葛的因果連鎖反應。你用什麼方法祈求和想象,都不能改變一絲一毫,事物的順序不會顛倒,不論過去與未來。
我們都是偶然出生在信仰這個宗教的國家裏
從我們宗教的長處來說,我們應該出類拔萃,使其他人望塵莫及,大家不是常說:“他們就是那麼公正,那麼仁慈,那麼善良嗎?那麼他們是基督徒了。”其他的表現在一切宗教中都是相同的:希望、信任、節日、儀式、救贖、殉道。我們的真理的特點是我們的德行,它也是最接近天道的標誌,也是真理的最艱難、最可貴的成果。好心的聖路易這樣做是很有道理的:那位韃靼國王皈依基督教後,計劃到裏昂來吻教皇的腳,親眼來看我們風俗中的聖賢流韻,聖路易再三勸阻,害怕我們漫無節製的生活使他對神的信仰大失所望。
然而後來,有一個猶太人卻出於相反的原因皈依了天主教。這個猶太人為了同樣目的到羅馬去,看到那個時候神職人員和老百姓生活的放蕩,更堅定了他留在教內的決心。他認為在這些墮落和罪惡的人中間保持宗教的尊嚴和輝煌需要更大的力量和虔誠。
有的人要大家相信他們對自己不相信的東西是相信的。有的人——占大多數——要自己相信自己是相信的,然而不知道深入探究什麼是相信。
我們覺得奇怪,在這兵荒馬亂的年代,我們對事件的發生和事態的變化都已習以為常了。這是因為我們隻用自己的眼光來看這些問題。所謂正義在交戰的一方,這隻是一種裝飾和掩蓋。在戰爭中援引正義,但是正義並沒有得到他們的接受、歡迎和信守。正義就像律師嘴裏的字眼,不是信徒心中的信仰。上帝對信仰和宗教,而不是對我們的情欲給予神奇的幫助。人占了主導地位,在利用宗教。事情應該顛倒過來。
不妨想一想,如果宗教掌握在我們的手裏,豈不像用蠟去塑造多少不同的形狀,跟不偏不倚的尺度是格格不入的。今天,在法國,這樣的事看得還不夠多嗎?有的人這樣解釋,有的人那樣解釋;有的人說成是黑的,有的人說成是白的。然而都同樣在利用宗教去完成暴力和野心的事業,在行為的暴戾和不義方麵如出一轍。他們使人懷疑,他們在決定我們的生活行為和秩序等大事上是不是像他們說的那樣有分歧?即使在同一個學派內,又何曾看見過更為協調一致的做法?
還可以看一看我們是多麼厚顏無恥地玩弄神聖的信仰,又多麼褻瀆神聖地根據政治風暴中變幻不定的命運,時而拋棄,時而接受這條莊嚴的宣言:為了保衛自己的宗教信仰,臣民可以拿起武器反抗他們的君王。首先讓我們想一想,僅在去年哪一方把“讚成”作為本派的支柱,哪一方把“反對”作為本派的支柱,再來看看那些說“讚成”和“反對”的人現在又分屬於哪個陣營。為這項事業是不是比為另一項事業少動幹戈?有人說真理應該忍受我們需要的桎梏,我們就判處這樣說的人火刑。在法國做的比說的又要壞多少?
還得說一說這個事實:即使從一支合法的、溫和的軍隊中去抽調出純屬出於宗教熱誠而衝鋒陷陣的士兵,再抽調出為了保護國家的法律或效忠君王的士兵,他們的數量湊不成一個完整的連隊。在公眾服務中保持同樣意誌和同樣進取心的人怎麼竟會那麼少?我們看到他們一會兒踱方步,一會兒快馬加鞭。同是這些人一會兒粗暴貪婪,一會兒冷酷懶散。要不然就是在個人的和一時的利益驅使下蠻幹,把我們的事情弄糟,這又是為什麼呢?
我也看得很清楚,我們隻願意承擔滿足自身情欲的宗教責任。沒有一種仇恨像基督徒的仇恨那麼深。我們在通向仇恨、殘酷、野心、貪婪、誹謗、反叛的斜坡上勁頭十足,若反過頭來,除非出現奇跡或生來就是好脾性,沒有人會朝善意、寬容和節製的道路直奔而去。
有人說:“我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柏拉圖宣揚靈魂不滅,慷慨激昂,誘使他的幾名弟子尋死,為了及早享受他暗示的希望。
這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例子,我們完全依照自己的方式,通過自己的手來接受我們的宗教,其他宗教也是這樣得到接受的。我們都是偶然出生在信仰這個宗教的國家裏,或者是我們尊重和維護先輩的宗教傳統和權威,或者是我們害怕宗教宣揚的不信教會遇到的威脅,或者是追隨宗教的許諾。那些考慮對我們的信仰起了作用,但隻是補充作用,這些都是人與人的關係。在另一個地區,另一些人,用相似的許諾和威脅,可以使我們沿著同樣的道路信仰另一個完全對立的宗教。
人引經據典地要我理解,人覺得自己大大勝過其他創造物是多麼有根有據。然而是誰說服他相信,一望無際的美麗天空,終年流轉不息的日月星辰,無垠海洋的驚濤駭浪,從開天辟地以來都是為了人類的便利和福祉而存在的?這個可憐脆弱的創造物,連自己都不能掌握,受萬物的侵襲朝不保夕,卻把自己說成是他既沒有能力認識、更沒有能力統率其一小部分的宇宙的主宰,還有比這個更可笑的狂想嗎?人還自稱在茫茫太空中唯有他獨一無二,唯有他領會宇宙萬物的美,唯有他可以向創造主表示感恩,計算大地的得失,這又是誰給了他這個特權?
神的超自然力量和天上的聖事具有我們世俗社會的標誌,因為信仰和禱告的是人
古人談到宗教時的各種看法,我覺得其中這種看法最接近本真,也最能為人所接受:它承認上帝是一種不可理解的力量,萬物的創造主和保護者,一切善良和完美的體現,充滿善意地接受人類不論以什麼麵目、以什麼名義、以什麼方式貢獻的榮耀和崇敬。
世人自己創造的宗教不但是虛假的,也是不敬神的和有害的。
聖保羅在雅典看到許多宗教盛行,隻有一座神壇,雅典人敬拜的是隱蔽的、未認識的神,他覺得這是最可以接受的。
畢達哥拉斯描述的東西最接近真理,他認為對這個萬物之本、萬眾之神的認識應該是不確定的、不受限製的、不能用語言表達的,這不是別的,而隻是我們的想象力向完美靠近所作的最大努力,各人按照各人的能力開拓思想。如果紐默企圖把他的臣民的信仰納入這種模式,使他們依附一個純粹精神的宗教,沒有確定的目標,沒有物質的內容,他的企圖就會落空。人的思想不可能在一大堆不成形的想法上不著邊際地漂移。必須把想法轉化成他可以模擬的形象。神的威儀因而要在具體範圍內體現:神的超自然力量和天上的聖事具有我們世俗社會的標誌,對神的崇拜要通過訴之於感覺的儀式和祈禱,因為信仰和禱告的是人。
老老實實承認人的天然地位
人是不是有能力發現他尋找的東西?人那麼多世紀以來尋找真理,是不是使自己獲得了一些新的力量和堅實的真理?
我相信,他若說心裏話,就會向我承認,他多年來追求所得到的,隻是他懂得了認識自己的弱點。我們與生俱來的無知,經過我們長期的探索,得到了肯定和證明。真正有知識的人的成長過程,就像麥穗的成長過程:麥穗空的時候,麥子長得很快,麥穗驕傲地高高昂起;但是,當麥穗成熟飽滿時,它們開始謙虛,垂下麥芒。同樣的,人經過一切嚐試和探索後,在一大堆洋洋灑灑的學問知識中,找不到一點紮實有分量的東西,發現的隻是過眼煙雲,也就不再自高自大,老老實實承認人的天然地位。
任何東西都處於不同的光線下,可以從不同的角度觀看
目前,我們若從自身去歸納我們的倫理規則,會使自己陷入多大的混亂!因為我們的理智勸我們去做最實在的事,一般來說是要各人服從各國的法律,這是蘇格拉底的看法,據他說這條看法是得到神的啟示的。除了說我們的責任沒有一定的規則以外,他這句話還有什麼別的意思嗎?真理的麵貌應該是普天下一致的。如果人認識到正直與正義是真正有形有實質的,他就不會把它們跟這個國家或那個國家的習慣條件拴在一起,美德的形成不取決於波斯人或印度人的遐想。
沒有東西像法律那樣多變。自從出世以來,我就看到我們的鄰居英國人把法律改動了三四次,不但在政治問題上(這方麵大家希望不是一成不變的),還在更重要的問題上,也就是宗教問題。我對這點感到羞恥和難過,尤因我們這裏的人跟這個國家從前有過許多私人交往,在我的房裏還存放著這些舊情誼的遺物。
即使在我們這裏,我也看到從前要判死刑的事情成為合法的行為。我們這些有其他準則的人,在戰火紛飛、變幻莫測的命運中,隨時可能成為不是褻瀆神明便是弑君犯上的罪犯,因為,我們的司法成了無法無天的空文,存在不到幾年便麵目全非。
阿波羅這位古老的神,怎麼才能更明白地指出人的智慧就是缺乏對神的認識,對人說宗教隻不過是用於促進社會團結的一種發明,向祭台前聆聽訓誡的信徒宣稱,各人真正的祭禮是他的居住地所奉行的祭禮呢?
哦,上帝!我們多麼感謝至高無上的創造主的善意,他讓我們的信仰擺脫這些漫無目的、強製性的熱誠,而建立在《聖經》的永久的基礎上!
那麼,哲學在這個時刻對我們是怎麼說的呢?我們應該遵循本國的法律嗎?這一大堆眾說紛紜的看法隻是出自一個民族或一位親王的意見,他們的情欲變化萬千,法律也隨之朝令夕改,叫人不得要領。我的判斷力可沒有這麼靈活。這究竟是什麼樣的一件好事,我昨天看到它還受人尊重,第二天便不當一回事,過了一條河又成了犯罪行為?
什麼樣的真理可以受到這些山嶺的阻擋,越界以後又變成了謊言呢?
為了賦予法律某種可靠性,哲學家說存在固定、永久和不可更改的法律,他們稱為自然法律,這是根據人的本質條件確定的,深深銘刻在人心中,他們說這話是很好笑的。這樣的法律有的說有三項,有的說有四項,有的說多,有的說少,這就表明這件事跟其他的事一樣令人可疑。他們真夠不幸的(我除了說不幸以外還能說什麼呢,在那些數不清的法律中他們竟找不出一項法律交上好運或得到機緣,在世界各國得到普遍的承認),我還說,他們也真夠可憐的,就是這些中選的三項法律沒有一項不受到——還不止一個,而是好幾個國家的——駁斥和否認。因而,要說到有什麼自然法律,唯一令人信服的憑證是要得到普遍的同意。因為既是大自然對我們的真正要求,我們無疑會一致同意照著做,任何人企圖違反法律行事,不但是國家,就是個人也會對這種壓力和粗暴對待感到不滿。哪一項法律具備這樣的特征,讓他們給我舉個例吧。
存在自然法律,這是可以相信的,因為在其他創造物中就有。但是在我們中間已經絕跡,因為這個高超的人類理智到處幹預,企圖主宰和操縱一切,它的自負和反複無常也模糊和混淆了事物的麵目。“沒有東西是真正屬於我們的,我稱為我們的東西,隻是一件人工的產物。”(西塞羅)
任何東西都處於不同的光線下,可以從不同的角度觀看。因而產生不同的看法,這也是主要原因。一個國家看到事物的一麵,以此為據;另一個國家看到事物的另一麵,也以此為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