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的步驟和措施
由於事業單位工作性質,業務範圍,經費狀況以及人們對待經濟承包思想認識都有很大差異,財政部門不能簡單地以一個模式加以對待,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區別對待,以點帶麵,逐步推開,確定不同形式的經濟承包責任製。回顧幾年來,在事業單位實行經費包幹過程中,我們著重做了以下幾個方麵的工作。
試點起步、逐步推開
根據園林局、文化局財務狀況和基礎條件比較好的情況,從1987年初,在市政府和財政局領導的大力支持下,參考了工業係統實行的“兩保一掛”經濟承包責任製,我們對園林局、文化局試行了“以經濟承包、任務承包為主要內容和目標的經費包幹管理辦法”,具體形式是“三定一獎”,即:“定收入、定支出,定補助,超收分成獎勵”,一定四年不變。從經費包幹範圍,經費包幹基數,獎罰辦法,獎勵資金來源,雙方責任和義務到包幹時間都作了明確規定。其中心實質是在保證事業任務完成和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完成業務收入各項考核指標情況與單位的獎勵基金和獎金稅免稅限額掛鉤,並規定超收部分與財政分成。其目的在於努力調動單位和職工增收節支的積極性。
市園林局和文化局根據與市財政局簽訂的經費包幹合同,立即對局屬各單位實行了多種形式的、層層負責的經濟承包責任製,並結合本行業的特點和有利條件開展有償服務,合理組織收入。經過一年的實踐,1987年園林業務收入達到5144萬元,實現增收節支2593萬元,比1986年(經費包幹前)分別增長了4.45%和42.47%;文化局1987年各項收入達到400萬元,比包幹合同規定的收入指標增長33%,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都比經費包幹前有了明顯的提高。單位自有資金的,積累和職工獎金水平也較大幅度地增長。這就堅定了這兩個單位繼續實行經費包幹的信心,同時,也給其它事業單位帶來很大震動,他們都積極主動地向財政部門表示實行經費包幹的意向。
隨後,我們因勢利導,對市屬單位逐個進行分析、研究,認為隻要具備兩個條件,戟可以考慮。一是單位領導對經費包幹這項改革有高度認識,對單位的財務工作有改革的意識。二是單位的主要業務收入有穩定的來源,並且符合國家的各項規定,既合理又固定。這樣,我們通過與有條件的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磋商,逐個達成了協議。到目前為止,已有19個單位與市財政簽訂了不同形式的經費包幹合同。市政府領導還參加了經費包幹合同的簽字儀式,並作了重要講話,《北京日報》和北京電視台都進行了報導,在全市的事業單位中產生很大的影響,這就大大推動了事業單位的改革工作。
采取不同形式的包幹辦法
我們在確定事業單位實行經費包幹時,主要考慮兩個方麵,一是根據單位事業任務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與經費包幹結合起來,就是說,首先在包幹期間必須保證完成和達到市政府規定的各項任務、計劃,承包獎罰指標中要與事業任務掛鉤,這是前提條件。二是根據單位財務收支情況以及近幾年來收支增長速度來核定不同的收支指標和掛鉤辦法。
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收入來源多,經濟效益比較好,家底比較雄厚,經營管理基礎和人員素質較好的單位,采取“定收入、定支出、定財政補貼,核減補貼與獎勵掛鉤”的辦法,如我市工業設計研究院、市環保局等單位。財政部門對這些單位核減下來的財政補貼,相應設置“事業發展和風險基金”,主要用於這些單位的事業發展。第二種是對有條件組織一定收入,但不足以彌補支出的事業單位,則采取“定收入、定支出、定財政補貼、趙收與獎勵掛鉤”的辦法,超收部分與財政實行比例分成,財政把上繳的收入放置“事業周轉金”中,支持事業發展,積極融通資金。
製定獎罰辦法和配套措施
按照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的分配原則,確定單位超收部分除與財政分成外,必須保證60%用於事業發展,40%用於集體福利和職工獎勵。獎勵給職工個人的獎金水平分成三個檔次,但最高不能超過單位職工平均三個月的獎金水平。並且規定,這部分獎金作為市政府獎勵,不納獎金稅。但是如果完不成事業任務和包幹經濟指標,要扣減現行獎勵標淮的50%。這樣,包幹合同中肯定及否定指標與各項指標掛上了鉤,使單位領導和職工既有動力,又有了壓力。財政也可確保包幹合同兌現。
另一方麵,財政對改革中財務工作出現的新情況,加以指導。我們製定了《實行經費包幹的事業單位有關財務管理的幾項規定》管理辦法,對經費包幹後,主管部門年終結餘,包括單位預算結餘和經費結餘計算辦法,年終結餘審批報表,上繳財政的具體手續都作了明確規定,其目的在於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強化財政的預算管理。
總之,以上這些辦法和措施的製定和實施,對推行事業單位實行經費包幹,起到了保證和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