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事業單位實行經費包幹的實踐與回顧(一)(1 / 1)

為了促進我市文教科衛事業的發展,增強事業單位應有的生機與活力,積極探索財政支持事業發展的新路,我們結合我市事業單位的特點和實際情況,自1986年以來,對我市部分單位進行了“經費包幹”的試點工作。而後,對有條件的事業單位普遍推行,現已有19個市級主管部門及所屬的事業單位與市政財局和主管局簽訂了以經濟承包為主要內容的經費包幹合同。經過實―明:財政的這項改革工作,推動了我市事業單位的發展,調動了單位與職工增收節支的積極性,包幹單位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均有明顯的提髙,並增強了單位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能力,它是事業單位加強財務管理,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義,和財政部門改革預算支出分配形式的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

一、改革的目的

過去,由於在經濟領域中長期受“供給製”思想的影響,一直把事業單位看成是單純的消耗性部門,正常經費和專項經費一切由國家包下來,靠財政撥款過日子,財政部門安排事業經費的多少,直接影響著事業的發展。這種躺在國家身上吃“大鍋飯”狀況,單位沒有積極增收節支的思想,職工隊伍也不穩定,同時也帶來了一些問題。一是單位對財政有依賴紮想,花錢計劃性差。支出一緊張,就向財政申請追加預算,財政負擔越來越重。二是束縛事業單位自我發展的積極性。往年財政對單位預算是一年一定,單位在安排工作計劃時,心中無數,有些該辦的事,一年之內完不成,又不知第二年經費有無著落,不敢放手幹,因此阻礙了事業的發展。三是加重財政支出分配的不良運轉,財政部門分配單位預算一直延用“基數增長法”,這種確定預算指標的辦法,就好比“滾雪球”,基數越滾越大,隻要一上去,就很難下來,這樣各單位每年在和財政計算基數時造成互相扯皮現象,不利於財政支出合理分配和事業發展的需要。因此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改革勢在必行。

財政工作的改革一是為了更加明確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係,把有收入事業單位及職工增收節支的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努力達到逐步減少財政補助的目的。二是通過改革,在事業單位內部建立各種形式的經濟承包責任製,把競爭機製引入到事業單位。三是在職工收入分配上打破“大鍋飯”,通過改革有效地調動單位和職工的積極性,起到獎勤罰懶、獎罰分明的作用。四是通過改革,促進事業單位加強財務管理,強化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能夠更好地、合理地分配資金,調動單位領導和職工當家理財的積極性。五是通過改革,改變事業單位傳統的理財觀念,在思想認識上從過去財務工作單純的管理型和服務型,逐步轉變到經營、管理和服務型,促使主管部門和基層單位擺脫許多事務性工作,騰出更多時間考慮如何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使單位財務工作更前進一步。

根據以上的基本思路,我們對事業單位逐一進行了分析、比較,決定對有條件的,基礎工作比較紮實的,財務人員素質比較強的單位進行改革試點,如果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效果比較明顯,再考慮逐步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