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向繪畫尋求創造契機的結果不僅使文字擺脫了自身的危機,也使得文字的空間構成趨向繁富,這對書法的未來發展不啻是一個福音。但就文字自身的曆史發展而言,文字與繪畫的這種結合、取舍畢竟是短暫的。文字在借助繪畫擺脫了早期困境並建立起初步的象形體係之後很快便與繪畫分道揚鑣,又回歸到原初的抽象立場。這個時期,文字主要從抽象意蘊方麵加強自身建設。“六書”中的“象意”、“象事”即是從理論批評立場對文字——書法早期發展中所呈現出的這一藝術審美特征的高度概括。
“六書”理論作為上古書法理論的起源,它在很大程度上確立了書法理論的基礎,同時它也是對從仰韶半坡彩陶刻畫到商周甲骨金文書法發展的係統理論總結。與漢代崛起的書法本體論相比較,“六書”理論尚處於文字——書法結構理論階段,還未上升到書法本體論的高度,這是為書法早期發展內容所規定的。
先秦時期書法本體演變趨於激化,這主要表現在書法結構的嬗變方麵,從仰韶半坡彩陶刻畫到殷商甲骨金文、戰國隸變,書體的進化演變構成這個時期書史的主體內容。由於書體處於一種不穩定的亟變狀態,因此,表現在批評觀念方麵具有形而上意義的審美話語便無從構建,理論觀念與書體衍變的現時性處於一種共生狀態。
三、“書同文”對書法的影響
在書法理論的早期發展進程中,繼“六書”理論之後,秦統一後“書同文”的舉措是具有重大理論意義的,秦始皇二十六年:“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
“書同文”的文化舉措結束了戰國時期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的紛亂局麵,使文字統一於規範化的小篆: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李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曆篇》,太史令胡毒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有改所謂小篆者也。
“書同文”雖然並不具有直接的理論意義,但作為一種文化舉措它卻對書法理論史產生了重大影響。首先“書同文”使文字形態從此獲得了一次極正規化的技術整理,誠如文字學家所認為的那樣,文字發展隻有到秦始皇“書同文”之後才算定型。那麼以書法與文字密切相關的立場來看,文字的定型至少也部分地標誌著書法藝術結構的定型。其次,“書同文”對文字造型,象的取舍,形式構成的歸納,整理與分門別類,使書法理論家們從中看到了空間觀念的正規化與法則化。這種正規化與法則化是憑借著文字發展幾千年以來的豐富積累而得以完成的。在一些較純粹的被濃縮的造型結論背後包孕著曆來無數人在無數可能環境下所作出的無數努力以及對造型、立象的種種潛在審美思考。而這種種思考,正是書法批評史在早期發展過程中的最有價值的內容之一,那麼,我們完全可以把“書同文”在“立象”確立文字格式方麵的法則化努力看作是書法藝術結構觀念的統一化、正規化和法則化。“書同文”不僅上承“六書”理論對書法的“象”、“意”做了更為抽象的提取,而且直接為書法理論由上古向今古過渡奠定了書法物質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