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書法基本理論(1 / 2)

一、書法理論的起源

書法理論的原初存在形態是泛化的,這不僅表現在觀念的多維性方麵,也表現在書法的物態化與文字工具性矛盾所導致的理論闡釋的融合性方麵。也就是說,最初對書法的論述就未必一定是一個純粹的課題。或者說,對文字的論述同樣為最初的書法理論所包容,書法理論中對造字神話的讚美和對文字書寫中政治意義的頌揚都反映了文字與書法的不能分割,混沌模糊包羅萬象是最初理論的一大特征,如果硬要從中分縷出這是文字的研究或這是書法的研究,不但不符合理論的原初狀態,而且對書法起源的認識也未必會有多大益處。

正是在這個認識前提下,我們摒棄了一般書法理論史截源取流的述史模式,而是將書法理論史的起源推溯到上古——西周時期,以便獲得一個全曆史的立場和觀念。如上所述,在上古的書法理論進程中,書法理論與文字理論始終處於一種高度融合的狀態。因此,從書法理論史的立場觀照,早期文字理論實際上即是陳振濂主編《書法學》。書法理論的起源形態。文字與書法雖然屬於兩個不同的審美係統,但兩者的生存狀態卻是密切相關的——文字構成書法的物質載體;書法是文字的藝術表現形式,兩者缺一不可。正是文字與書法這種互補的合二為一的存在關係,決定了早期書法理論與文字理論的高度融合。

中國書法理論的起源可推溯至西周時期,這個時期出現的六書理論構成書法理論的起源形態。在西周時期,六書作為“六藝”中的一藝,成為貴族教育的必修學科。“六書”一說最初見之於《周禮》,但隻有六書之名,沒有具體的內容,後經漢代學者闡釋才得以厘清。“在過去,我們對六書理論常常偏於從古文字學立場去加以探討,而很少從書法美學、藝術學立場觀照它的價值,因此書法家們大都視它為一種專門之學,甚至有誤認為隻有專攻篆書者才有必要深究它,而習行草書者與它基本無關礙,但事實上,六書理論可以說是最早奠定了中國書法的基本觀念與審美立場的奠基學說。

二、“六書”理論的主要內容

作為中國書法的奠基學說,六書理論從空間結構、審美觀念兩個方麵確立了書法理論的基點。“六書”理論的“象形”、“指事”、“會意”構成空間結構的三大基本元素,而“轉注”、“假借”、“形聲”雖然在結構形態方麵並不完全是“觀物取象”的立場,但表現在結構形態方麵也還是視為立足的根基。

“六書”理論對空間結構的關注和闡釋是與漢字——書法的物態化相一致的,中國文字之所以能夠發展成為一門藝術,正是它的形式自律所造成的。但書法的形態結構,並不是純粹形式化的,它是一種象與意的有機結合,“六書”理論對文字——書法的批評立場正顯示出這樣一種辨證觀念。首先,書法是“象形”,即“觀物取象”的結果,但書法的“象形”並不是對自然萬象的機械模擬,而是一種主體的抽象化提取——立象見意。這在文字早期發展中就已顯露出端倪。從距今約4800年的半坡仰韶陶器刻畫符號可以清楚地看出,這個時期的文字符號都是極其抽象化的,表現為純粹的結構組合,而同一時期的仰韶半坡陶器紋飾、彩繪則顯示出寫實的典型的繪畫意識。這說明文字與繪畫在取象方麵從一開始就走上兩條截然相反的道路——文字注重對自然的主體意義的抽象化提取;而繪畫則注重模擬、再現自然。正是文字的這種抽象化性質,奠定了書法藝術的物質基礎。

但不可否認,文字在早期抽象化發展進程中,曾陷入進退兩難的窘境。過於的抽象化,使文字的空間造型語彙趨向貧乏、單一,在這種情形下文字為擺脫困境而不得不向繪畫靠攏。由繪畫渠道構成的文字形態,大約可分為三類:1.是從圖畫直接引進、構成地道的象形文字;2.是從上古的圖騰、族徽造型受到啟發而形成的象形文字;3.是從祭祀過程中而來的一些象形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