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2 / 3)

7.不講私人情麵

把話擺在桌麵上,比把話咽在肚子裏,更符合管理原則。

曹操在情急關頭,僅以一語相諫,無論對方聽與不聽,他再無二語複言。在這裏,我們會問他為什麼會這樣?原來,曹操當時雖然年僅三十五歲,但他在仕途上已有十五年的經曆了。他二十歲便舉孝廉,後來出任洛陽北部尉,不久升遷為頓丘令。此間,由於妹夫疆候宋奇吃官司被誅而受牽連,將其革職。由於他精通曆史,不久又被朝廷啟用為議郎。他在任議郎期間,曾屢次向靈帝上書,但均未被采納,後來也就不再進言了。如今,何進斥他“小輩多嘴”、責他“心懷私意”也好,用其計成就大事也罷,他都毫不在乎,既不因受搶白而惱火、委屈,也不因計被納而自傲。因此他的進諫原則是:關鍵時刻進上一語足矣,聽不聽由你。

從曹操一語相諫中,我們也可以看到:成大業者,首先要分清楚公與私。在關鍵時候,要為公而合私,不計較自己在大家中留下什麼印象,這是一種個人修為。按常理說,曹操受斥後.以後說話要注意,但曹操並沒有這樣做,這是他不同凡響的地方,也是別人做不到的地方。作為下屬,對待上司的決定和傾向,切不可記在心中,這樣的話,下屬多半做不好下屬,時間一長,自然也不會得到提升,際事上,下屬有責任和義務勸上司,同時也有責任和義務受到上司反責,這不是個人臉麵的事情,而是一種工作上的關係,跟私人情感沒有任何關係。

曹操一向賞罰分明,從不任人唯親。他在擬派兒子前去三地管理軍民的“諸兒”中,表達了他的這一作風。其令說:

今壽春、漢中、長安,先欲使一兒各往督領之,欲擇慈孝不違吾令,亦未知用誰也。兒雖小時見愛,而長大能善,必用之。吾非有二言也。不但不私臣使,兒子亦不欲有所私。

在這一命令裏,他明確說明,不僅對部下不講私情,連自己的兒子也同樣看待。並決定派不違背他命令的兒子前去三個地方管理,親自把重任交給他們,體現了曹操“長大能善必用之”的思想,這對兒子是一種莫大的鼓舞和鞭策。

“生子當如孫仲謀”,品味曹操這句由衷誇獎孫權的話,不能不使人想到:孫權到底在哪些方麵比曹操的兒子強呢?

孫權在哥哥孫策率領的隊伍中當兵時,隻有十四五歲。因過不慣軍中的苦日子,免不了要搞點“特殊”。孫策帳下主管財政的官員叫呂範,呂範這個人“性好威儀、勤事奉法”,當家理財,一是一,二是二,無論對誰,不徇私情。孫權要弄錢財私用,不能不走呂範的“後門兒”,可是呂範堅決不開,每次都請示孫策後再答複。這惹得孫權很不高興。孫權當了陽羨這個地方的長官,在財物上還是不夠清廉,孫策就加強了對弟弟的控製,不時親自查弟弟的賬目。孫權身邊有個叫周穀的人,專為孫權在借貸往還的單據上做手腳,使孫策查不到問題,孫權自然喜歡。孫策死了,孫權掌了大權。當家才知柴米貴,於是,孫權想起年少時辦的那些事,更想起“卡”自己的呂範和討好自己的周穀。照一般人看來,這回孫權可以該重用周穀,給呂範穿一下“小鞋”了。可是孫權偏偏不這樣。他認為,周穀改竄帳目,欺騙孫策,是個心術不正的人,不能用;而呂範一心為公,忠誠可靠,才值得重用。孫權以公取賢,使呂範在二十多年的時間裏,從一個神將軍一直升到大司馬,為孫權破曹操於赤壁、殺關羽於麥城、治都於建業,直接或間接地立下了很多大功。呂範死後,孫權每路過其墳墓,都呼著呂範的名字,“言及流涕”。

當然,待部下、子女不徇私情,也有立場發生動搖的時候。但可貴的是曹操能馬上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對嚴格執法、不拘私情的屬下予以讚揚。

曹操到兗州時,征召滿寵任從事。等到曹操為大將軍時,召他代理西曹屬官,又任許縣令。當時曹洪的一位賓客在許縣境內多次犯法,滿寵將他逮捕並治了罪。曹洪寫信給滿寵說情,滿寵不予采納。曹洪又稟告曹操,曹操召見許縣官吏。滿寵知道曹操將要赦免罪犯,就很快將他們殺掉。事情發生後,曹操卻高興地說:“處理政事難道不應該這樣嗎?”原太尉楊彪被捕後交給許縣審理,尚書令荀、少府孔融等都囑咐滿寵:“令人記錄供辭,不要拷打他。”滿寵一個也不答複,仍按法拷問。幾天後,他求見曹操,對曹操說:“楊彪通過拷問沒有另外犯罪的供辭。判決斬殺的人應該先公布他的罪狀;這個人全國有名氣,如果罪狀不明,定會使您大失民心。我私下裏替您感到可惜。”曹操當天就赦免楊彪。開始,荀、孔融聽說拷打楊彪,極為憤慨,直到楊彪被釋放了,才消除怒氣,並且與滿寵更加友善。

殷殷愛子情.曹操贈刀的故事尤為感人。

曹操有一把寶刀名叫“百辟刀”,用作“懾服奸宄者”,為“百煉利器,以辟不祥”之意。他讓工匠仿造了五把,自留二把,其餘分贈曹丕、曹植和曹林。曹植曾寫《寶刀賦》記敘此事。其序文為:“建安中,家父魏王,乃命有司造寶刀五枚,三年乃就。以龍、虎、熊、馬、雀為識,太子得一,餘及餘弟饒陽候各得一焉。其餘二枚,家父自仗之。”正文形容刀的鋒利:“陸斷犀革,水斷龍角,輕擊浮截,刃不纖削。逾南越之巨閥,超西楚之太阿。”“陸斷”二句,言其適用於水陸攻戰。“輕擊浮截”,言其省力。“刃不纖削”,言其耐用。巨閾劍為越王勾踐所佩,太阿劍為歐冶子、幹將所鑄。百辟刀超過了著名的巨闕劍和太阿劍,言其珍貴。

曹操還送給曹植四領鎧甲:黑光鎧、明光鎧、兩當釓鎧、雙環鎖鎧各一領,銀鞍一具,大宛紫馬辛馬一匹。大宛紫馬辛馬即產於西域大宛的紫紅色汗血馬,非常名貴。曹植說,此馬“形法應圖,善持頭尾,教令習拜,令輒已能,又能行與鼓節相應”。它符合良馬的要求,性情溫馴,極通人性,行走疾遲與鼓音急緩節奏相應和,令人喜愛。

曹操送寶刀、鎧甲、馬鞍和戰馬給諸子,意在勉勵他們習文不忘練武,文武雙全方能適應戰爭環境。

曹操征戰之時常帶諸子隨行,諸子成人則授權領兵,使之經風雨、見世麵。建安二十年七月,他擬選三子任淮南、漢中和關中的軍政長官,由於淮南和漢中戰局發生急劇變化,後來隻有曹彰任代理越騎將軍,領兵鎮守關中。在諸子封侯方麵,曹操也堅持一個標準。曹彰、曹植、曹據、曹林四子是建安十六年首批直接封縣侯的,同年曹宇、曹王玄二人封為鄉侯。起點較低者為亭侯,如曹幹是建安二十年第二批封侯的,為高平亭侯,曹茂是建安二十二年第四批封侯的,為萬歲亭侯。其原因為曹幹當時才一歲,年齡太小;曹茂“性傲狠,少失寵於太祖”,稟性狂傲乖戾,不討老父喜歡,“少不聞禮教,長不務善道”,小時候不願接受正麵的品德教育,長大之後搞歪門邪道。第三批分封於建安二十一年,曹衰為平鄉侯。鄉侯低於縣侯,高於亭侯。曹王玄“少好學,年十餘歲能屬文,每讀書,文學左右常恐以精力為病,數諫止之,然性所樂,不能廢也”。直接封為鄉侯,是由於他好學上進。(四)魯迅:民族的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