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清朝馬褂(1 / 1)

清朝時候,男性的標準服裝是馬褂。馬褂是一種穿在袍服外麵的短衣,衣服的長度到肚臍,衣袖僅僅遮住手肘。男性穿這種衣裳,主要是為了便於騎馬,所以,人們把它們稱為“馬褂”。

在清朝初期,滿洲人初進關時,這種馬褂,隻限於滿族八旗的士兵們穿。一直到了清朝康熙、雍正年代,馬褂才開始在社會上流行起來,並且發展成了單褂、夾褂、紗褂、皮褂、棉褂等多種樣式,成為一種男式便裝,任何人都可以穿。因為馬褂穿在身上可以行動自如,所以,它常常被用作出行的裝束。

再後來,這種馬褂,又逐漸演變成為一種禮儀性的服裝,人們不論身份,都把馬褂套在長袍的外麵,顯得文雅大方,莊重有禮。

和女性的服裝一樣,男性的馬褂,也有很多的顏色,如玫瑰紫、青灰、黑色、藍色等等。但是,有一種顏色卻是例外,這種顏色,任何人都不能隨便使用,那就是黃色。

黃馬褂,是專屬於清朝皇帝的,是皇帝作為獎賞,特賜的一種服裝。

能夠穿上這一種黃馬褂的人,主要有三類人:一類人是跟隨皇帝“巡幸”的侍衛,因為他們的身份特殊,所以,他們穿在身上的黃馬褂,被稱為“職任褂子”;第二類人是在皇帝行圍校射時,那些打獵最多的人,皇帝高興後,賞賜的黃馬褂,被稱為“行圍褂子”;第三類人是為國立了功,做了貢獻的人,皇帝為表彰他們的成績,特地賞賜的黃馬褂子,被稱為“武功褂子”,這一類人還要被載入史冊。

在這三類人中,隻有這一種立有戰功,功勳顯赫的人,才能隨時任意地穿用由皇帝賞賜的黃馬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