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2 / 2)

② 技術參數資料: 被評估二手車的技術參數表。

③ 技術鑒定資料: 車輛檢測報告單。

④ 其他資料: 現場工作底稿、市場詢價資料等。

10. 評估方法及計算過程

簡要說明評估人員在評估過程中所選擇並使用的評估方法: 簡要說明選擇評估方法的依據或原因;如評估時采用一種以上的評估方法,應適當說明原因並說明該資產評估價值確定方法;對於所選擇的特殊評估方法,應適當介紹其原理與適用範圍;各種評估方法計算的主要步驟等。

11. 評估過程

評估過程應反映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自接受評估委托起至提交評估報告的工作過程,包括接受委托、驗證、現場查勘、市場調查與詢證、評定估算和提交報告等過程,包括接受委托、驗證、現場查勘、市場調查與詢證、評定估算和提交報告等過程。

12. 評估結論

給出被評估車輛的評估價格、金額(小寫、大寫)。

13. 特別事項說明

評估報告中陳述的特別事項是指在已確定評估結果的前提下,評估人員揭示在評估過程中已發現可能影響評估結論,但非評估人員執業水平和能力所能評定估算的有關事項;提示評估報告使用者應注意特別事項對評估結論的影響;揭示鑒定評估人員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14. 評估報告法律效力

說明評估報告的有效日期;特別提示評估基準日期的期後事項對評估結論的影響以及評估報告的使用範圍等。常見寫法如下:

① 本項評估結論有效期為90天,自評估基準日至××××年××月××日止。

② 當評估目的在有效期內實現時,本評估結果可以作為作價參考依據;超過90天,需重新評估。另外在評估有效期內若被評估車輛的市場價格或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致車輛的價值發生變化,對車輛評估結果產生明顯影響時,委托方也需重新委托評估機構重新評估。

③ 鑒定評估報告書的使用權歸委托方所有,其評估結論僅供委托方為本項目評估目的使用和送交二手車鑒定評估主管機關審查使用,不適用於其他目的;因使用本報告書不當而產生的任何後果與簽署本報告書的鑒定估價師無關;未經委托方許可,本鑒定評估機構承諾不將本報告書的內容向他人提供或公開。

15. 鑒定評估報告提出日期

寫明評估報告提交委托方的具體時間。評估報告原則上應在確定的評估基準日後1周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