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你應該知道我爸,他,就像你說的,把那家店看作半個自己,不對,有時候我感覺他把店看的比自己都重要,作為兒子和二廚能感覺出來。”
劉浩沉默不語,端起一升啤酒。
“而且,這是一部分,雖然是大部分,但是我個人原因必須要賣店的理由也有。”
“唔,為什麼?你不是喜歡做菜嗎?”
“做菜喜歡是喜歡,但是不想做出來轉手就把它們賣掉,讓人吃是喜歡的,看到客人們承認我的手藝自己也高興,但是,不喜歡賣掉。打個比方就是自己的女兒可以嫁出去,但不能賣出去。”
“這比方有點極端。”
“可能,但是是類似的意思。”
“所以說就是,喜歡做菜,喜歡給人吃,但不賣。”
“對,但不賣。”
“可店無所謂?店賣了就賣了。”
葉平青愣了會,點點頭。
“好吧,你大概是討厭自己被消費。”
劉浩當初中生時有喜歡給身邊的東西下定義的毛病,改了好多年,如今在朋友身上複發。
“可能吧。消費。”
“消費。”劉浩附和。
“我需要一個理由和其他人解釋怎麼來的這一大筆錢。”
“所以管我借錢?”
“對。”
“實話實說,有點傻。”
“是有點傻,晚上幫我個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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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劉浩跟著葉平青回到餐館,給那個執意用天價買店的家夥打電話,如同葉平青所說,帶著律師,一堆助理,好幾輛車,裝錢的皮箱一個人拎不動,又拉著劉浩研究了半天合同後,簽字,一幫子商務西裝走人,呼呼啦啦來,呼呼啦啦走,活像龍卷風,留下的隻有三大皮箱人民幣,囑咐剩下的裝修開業後付清。
打的去銀行,兩人廢了好大功夫才把皮箱裝進後備箱,還有一箱放在後座。
“看看你們兩個大小夥子,見鬼了一樣,皮箱裏裝的的什麼?分屍投屍咋的。”司機師傅開玩笑。
兩人對視,臉色的確差得很,應該是還沒反應過來現實發生的事情。“對,分屍,投屍。”葉平青回答。
司機看再如何毀屍滅跡也不至於在淩晨打的去二十四小時銀行,就此作罷,不再搭話,留著兩個人獨自品味屬於自己的非日常片段。
存完錢回到餐館已是淩晨兩點,在深夜往戶頭裏存如此大數額看來也給銀行添麻煩,一切解決對二人本身也夠麻煩,原本認為不過是一種簡簡單單的事物性行為:即賣掉餐館往銀行存錢,沒有任何附加價值,但是在過程中兩人的思緒不知為何總被深淵拉攏,並且越拉越深,黑的徹徹底底。
也不在意按法律來說這家餐館已經不是自己的所有物了,對麵那夥人鑰匙也沒要,倒頭便睡,葉平青睡員工宿舍,劉浩去樓上臥室。
一覺天明,兩人手機都是未接來電。
劉浩回撥,他女朋友哭著罵他和男人出軌。
葉平青也回撥。
他父親失蹤了,在醫院整整齊齊消失。
將這個消息告訴劉浩後兩人大眼瞪小眼。
“也許”劉浩咽了口口水,就像一口氣喝下一升啤酒。
“也許你家的餐館確實值這個價。”
葉平青對此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