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頑民遷居雒邑以後,周公一麵派軍隊對他們嚴格管控,一麵不斷對他們訓話,宣傳周朝的政策。《尚書》中的《多士》、《多方》兩篇即是周公對殷遺民的訓詞。周公對反抗過周朝的殷商貴族說:“告訴你們這些殷國的頑民們,我不忍殺掉你們,現在我再次向你們申述命令。我在洛水附近修建了一座大城,既是四方諸侯前來朝貢盟會的地方,也是你們為王室服務、效勞周朝的地方。你們要老老實實地順從我們。你們仍有你們的土地,仍可以安定地勞作和休息。如果你們不服從我周朝的統治,你們就會失去自己的土地,我還要把上天的懲罰加到你們的身上。你們要老老實實地安居在這個城邑,繼續從事你們的工作,你們的子孫後代會繼續興旺。”周王還告誡殷商的“多士”、“多方”,即原來殷商的官僚和來自各地的部族君長,如果他們服從周朝的統治,還可以被選拔出來,擔任重要官職。周公對參加過叛亂而被看管起來的殷商貴族百官和東方各部族首長,采取了軟硬兼施的兩手統治方法,從而消解了矛盾,為周朝統治的穩定起了重要作用。
三是推行了宗法分封製度,加強了周王朝對地方的統治。
周代的宗法製度,是中國和世界古代各國存在的宗法製度中和政治統治結合最嚴密,對社會影響最大的宗法製度。周代宗法製度的最大特點,是把周族起源於父係氏族家長製時期的原始宗法製度,在滅商和平定東方以後,擴大為宗法分封製度,利用宗法上的親親尊尊和尊祖敬宗的觀念,既分封宗親子弟到各地建立封國,安定了地方的統治,又使宗統與君統結合起來,利用周王作為天下之大宗的地位鞏固了周王作為天下共主的統治權。宗法分封製的建立和推行,是周公旦的傑出政績。
宗法製度是以父權、族權等為特征的,包含了階級對抗內容的一種宗族、家庭製度。早期世界古代各國各民族中,凡是社會經濟形態較為落後、商品貨幣經濟不發達、以自給自足的農牧業經濟為主的社會中,都存在著形態不同的宗法製度。中國早期的原始宗法製度,應該產生於龍山文化和炎帝、黃帝時期,因為那時父係氏族公社內部已經產生了階級對抗,已經產生了族長統治形態下的族權和父權,已經存在了家庭中奴隸和婦女受奴役和被虐殺作為祭品和殉葬品的現象。宗法製度從本質上講是一種社會製度,不是某位政治家建立的政治製度,因為它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階級對抗的產生,在氏族部落內部自然形成的。
國家建立以後,早期國家常利用宗法製度作為鞏固和加強統治的工具,宗法製度常和政治製度結合在一起,這種情況在商代已初見萌芽。而正式地將宗法製度與國家的政治製度完全結合在一起的,正是周公旦。
周代的宗法分封製度,即規定由嫡長子繼承周王位,周王的兄弟或其他兒子分封出去成為諸侯,即封國的國君,周王對諸侯來講既是天下的大宗,又是天下的共主;諸侯的君位亦由嫡長子繼承,諸侯的兄弟或其他兒子分封出去成為卿或大夫,即封邑的封君,諸侯對卿或大夫來講既是封國內的大宗,又是封國內的君主;卿或大夫的封君地位亦由嫡長子來繼承,卿大夫的兄弟或其他兒子被分封以小塊土地成為士,卿或大夫對士來講既是封邑內的大宗又是封邑內的君主。由於宗法分封的結果,形成了貴族內的天子(周王)、諸侯(國君)、卿和大夫(封君)、士(武士)四個等級。他們間的關係如下表所示:
周代天子、諸侯、卿和大夫、士關係表
等級統治關係製度天子(周王)諸侯(國君)卿、大夫(封君)士(家臣、武士)宗法製度“天下之大宗”一國之大宗采邑內大宗宗於上級貴族分封製度“天子建國”(國即諸侯封國)“諸侯立家”(家即卿、大夫封邑和宗族)“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側室、貳宗即卿、大夫分出去的支族、小宗)“士有隸子弟”(隸子弟是士的家庭成員、隸屬於士)等級製度“王臣公”(公即諸侯)“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為奴仆等人)對土地的占有製度“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天子有田以處其子孫”(占有全中國土地)“公食貢”、“諸侯有國以處其子孫”(領有封國的土地)“大夫食邑”、“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領有封邑的土地)“士食田”(領有分封到的小塊土地,不再分封)說明:此表所據史料,見《左傳·桓公二年》、《左傳·襄公十四年》、《左傳·昭公七年》、《國語·晉語》、《詩·大雅·文王》、《詩·大雅·公劉》、《詩·大雅·板》、《詩·小雅·北山》、《禮記·禮運》等。
這是一個世界古代曆史上僅見的建立在原始宗法製度基礎上的宗法統治網,它包含了周代的宗法製度、分封製度、等級製度、對土地的占有製度,滲入到周代社會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思想等一切領域。
對於少數異姓功臣或前代君主後裔,周公也分封給他們土地,但由姬姓貴族與他們世代結成婚姻之好,如姬姓和薑姓、姬姓和嬴姓、姬姓和子姓等。這樣便在自中央至地方的統治係統內,出現了同姓是一家人、異姓是親家翁的現象。上自周王下至士,貴族彼此以兄弟、伯侄、舅甥等稱呼,親親關係和血緣感情充溢著整個社會。依靠親親感情和尊祖敬宗的強烈觀念,周王鞏固了天下共主的地位,諸侯鞏固了一國國君的地位,卿或大夫鞏固了封邑君主的地位。等級製度和禮儀製度使他們上下等級分明。各級貴族又按規定占有封土封邑,擁有軍隊,如果上級貴族有事便出兵救助,平時定期舉行朝聘盟會,通過結盟盟會等活動,共訂親姻之好和互助盟約。宗法分封製下的周代社會,就是這樣一個充滿著親親血緣感情的、彼此有嚴格等級隸屬關係的社會。這在世界古代曆史上是罕見的。
早在滅商後,武王已宣布要分封,但除了原在殷地的武庚等外,其他均未具體實行。武王去世後,叛亂發生。叛亂平定後,宗法分封製才由周公正式推行,並加以擴大,成為周朝最重要的統治製度。《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記載說“周公吊二叔(指管叔、蔡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以蕃屏周”,是周公分封的目的。當時建立的封國有:師尚父為首封,分封於齊,以營丘為國都,武王時即已分封,但隨即發生了叛亂,齊國地區成為叛亂的中心地區之一,當時師尚父留守鎬京,由周公東征。東征勝利後,師尚父才去齊國,成為齊國第一位國君齊太公。太公在齊,非常注意團結當地人民,推行寬鬆的政治,“因其俗,簡其禮”,取得當地人民的擁護,齊國迅速發展起來成為大國。
周公旦封於魯,以曲阜為國都。平叛結束後,周公旦留在鎬京協助成王治政,由他的長子伯禽就封於魯國。魯國建立後,由於伯禽對當地實行“變其俗,革其禮”的政策,強行改變當地人民的風俗習慣和傳統製度,國家不太穩定,遭到周公的嚴厲批評,但魯國保存了豐富的周代禮樂文化。
召公奭分封於燕,也是在平叛之後才去燕國就封的。管叔鮮封於管,管叔叛亂後封國被取消。蔡叔度封於蔡,蔡叔參加叛亂後被囚禁,封國取消,後來蔡國改封給其他貴族。霍叔處封於霍,霍叔參加叛亂後封國被取消。曹叔振鐸封於曹。陳叔武封於陳。
古代聖王的後裔也被封贈,如神農之後封於焦,黃帝之後封於祝,帝堯之後封於薊,帝舜之後封於陳,大禹之後封於杞。東征結束後,周公將原武庚統治地區,一部分封給了商紂王的哥哥微子啟,建立了宋國;一部分分封給了武王的幼弟、成王的叔父康叔,國號衛。成王、康王以後,周王朝繼續分封,如分封姬姓的重要大國晉國、鄭國、吳國及異姓的秦國等。
周初的分封是宗法分封,因為建立封國的國君絕大多數是武王的兄弟及其他親屬,少數不屬於同姓之國的貴族如齊國的薑姓、宋國的子姓、秦國的嬴姓也和姬姓建立了世代的婚姻關係,成為宗法分封製的必要補充。《荀子》一書記載說:“兼製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焉”,指的就是經過周公的努力形成的宗法統治局麵。
四是製定並實行了寬政簡刑、敬天保民的禮樂製度。
與商代比較,周代政寬刑簡,減輕剝削,與民休息,敬天保民,使社會得到安定和休息。大量的史料記載和考古發掘資料,證明西周初期社會和諧、國家和平興旺。
商周時期國王和人民相信天、神,在周公發布的文告中也提到天、神。商王把天、神作為壓迫殘害人民的工具,血淋淋的殘酷的人祭製度暴露了商代政治的黑暗。而在《尚書》等文獻中,周公一麵敬重天意,一麵強調保護人民和尊重民意,將兩者巧妙地結合起來,達到了治國安民的目的。
周公旦在講話和訓告中一麵非常敬重天神,事事祭告天神,一麵又告誡貴族大臣不能盲目的依靠天,“天命靡常”,即天意也會改變的,像商紂王那樣想求天來救他的命是不可能的。隻有努力做好人事,順天應人,才能保證國家的安全。因此,他提出了“敬天保民”的思想,既敬重天,又保護民。他說:“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天意即民意,天心即民心。如何“保民”?周公提倡與民休息的德政。他強調以德治國,並將它與依法治國巧妙地結合起來。他是我國曆史上將“敬天”與“保民”思想結合起來,將“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思想結合起來的第一位政治家和思想家。
周朝的官製和刑法也是以周公為核心的西周初期統治者建立的。周中央政權有位高權重的太師、太傅、太保、太宰等官員,周公不當攝政王後,就以太師兼太宰的身分繼續輔佐成王。在總管政事的太宰之下,有管理具體政務的各種卿士,重要的有司土、司馬、司空、司寇,分別管理農業、軍事、手工業、刑法。周公旦和召公奭去世後,他們的子孫長期住在鎬京,世代擔任卿士輔佐周王,在文獻上仍稱他們為周公、召公。周代建立了軍隊,有周八師、殷八師、虎賁等稱呼,諸侯國也有自己的軍隊。周代製定了刑法,據記載有墨、劓、剕、宮、大辟等五類刑罰,這些刑法都是商代早就存在的。從官製、刑法和軍隊上看,似乎商代和周代相差不大,但實際上西周的政治比商代有了重大變化,這正是周公的傑出之處。
官製、軍隊和刑法是維護國家統治的必要工具。從武王滅商後不久即發生大規模叛亂來看,周代建立完備的官製、軍隊和刑法是必要的。但西周初年刑法用得很少。在成王康王統治的四十多年中“刑措不用”。成康統治的前期是周公執政時期,成康政治就是周公政治。當然四十多年中一點不用刑法是不可能的,但史實表明,周初確實政治氣氛寬鬆,刑法用得很少,與商代末年相比有了重大變化。《詩經》中有大量詩篇反映了當時的婚姻、家庭、農民生活和農業生產情況,表明當時的階級矛盾比較緩和,農民有獨立的家庭經濟和較高的生產積極性,過年過節時還要和主人歡聚慶祝豐收。
周公還建立了禮樂製度。禮是維護和調節貴族內部等級秩序的各種典章製度,主要包含吉、凶、軍、賓、嘉五禮。後來禮的範圍擴大,包括了政治、軍事、生活方麵的一切典章製度。樂是樂舞,《六經》中原有《樂經》,今已失傳。《詩經》中的雅、頌,大都是廟堂樂歌。周代貴族通過禮和樂,製造和諧溫馨團結凝聚的親親氣氛,以緩和社會矛盾。西周青銅器中增加了重要樂器鍾,而大大減少了用於戰爭的箭鏃,正是當時和諧的禮樂政治代替了商代以征戰和嚴刑酷法為特點的暴政的證明。
周公還將保民、德政和禮樂文化推廣到少數民族地區。周公旦的民族政策有因俗而治、德化懷柔、和親通婚、和平結盟、互學兼收等方麵。參見錢宗範:《論先秦時期中國民族政策的基本特征》,上海《學術月刊》1990年第11期。周朝建立後,周王室和姬姓諸侯與薑姓的齊國、子性的宋國,後來又和嬴姓的秦國國君建立了世代通婚關係,加強了周朝諸侯國的團結合作。在周公東征和實行宗法大分封時,周公對少數民族采取德化懷柔、和平結盟的方針,讓他們在尊重周王為天下共主的前提下,得到治理本族的實權,緩和了民族矛盾。在封國的治政方針上,周公推行“因俗而治”的政策,即在擁護周代、不違背周代基本法製的前提下,不改變當地少數民族的傳統習俗製度。齊太公薑尚在齊國“因其俗,簡其禮”,齊國大治,周公給予了表彰;伯禽在魯國推行“變其俗,革其禮”的政策,魯國長期不得安寧,周公生氣地予以批評,說魯國以後會落後於齊國。曆史證明,周公的預言是對的。
五是倡導勤政務實,反對奢侈腐化的政風。
商代敗亡的重要原因是商王和貴族集團的奢侈腐化。商紂王等統治人物天天過著荒淫腐化的生活,不理民事而施虐人民。為此,周公在文告中,反複教育成王、康王、衛康叔等貴族和大臣官員,一定要勤政、廉樸、愛民、務實,嚴禁酗酒玩樂。
在《尚書·酒誥》中,周公諄諄地勸告康叔等,管理好國家一定要戒酒。戒酒是上帝的意旨,也是文王的教導。殷商滅亡的原因就是“荒腆”於酒。商貴族天天飲酒,激怒了上帝。他在《尚書·康誥》中又教導康叔等,治國要聽取有德行人的意見,尋求古代治國的優良經驗,要“明德慎刑”,勤於治政,慎重用刑,推行德政。周公反複地告誡康叔等人:人心的向背是治國中最要注意的,天威難以挽救命運,民情才是決定國家命運的主要原因;一定盡心竭力,勤勞政事,不可貪圖安逸,才能治理好國家和人民;要發揮治政的主觀能動性,努力勤政務實,搞好德政,爭取民心。周公把治國之道歸結為反腐、勤政、德治、民本。他把統治者勤於人事放在相信天命之上,可以說在思想上是一次大解放,在治國經驗上是一個大創造,對以後三千年中國曆史產生了深遠影響。
周公旦攝政七年後,成王已十八歲,周公便還政於成王,成王正式行使王權,周公退居臣位,但仍作為重臣協助成王治政。成王十年,周公旦因積勞成疾,病逝於鎬京。成王以王禮罷朝三日,為周公舉行了隆重的葬禮。周公的長子伯禽已封在魯國,成王於是命周公留在鎬京的兒子世襲卿士一職及周公的稱號和采邑。今陝西岐山縣存有周公廟,曆代人民群眾世世代代紀念周代這位偉大的思想家、政治家、軍事家。
孔子說:“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意思是說周代的文化是借鑒了夏、商兩代而創造出來的,多麼豐富多彩呀!我是擁護周代的。孔子推崇的就是周公高尚的人品和道德,就是他倡導的敬天保民、德治法治結合、勤政務實、仁政民本的政治思想,就是周初形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守其序,國家安定、社會和諧的局麵。
偉哉周公!他的思想和實踐,將永存在華夏的史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