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讀秦暉《農民中國》和《傳統十論》小書中的大問題(1 / 3)

說《農民中國:曆史反思與現實選擇》是“小書”,當然是指其篇幅言,三百麵出點頭;《傳統十論:本土社會的製度、文化及其變革》剛好四百麵,比起那些多卷本大部頭來,也可算小書。其中的論文也不冗長,而著者秦暉教授的文字,平實甚至不時帶點口語化的特征,比起新近一些用拗口無比、深奧莫測、疊床架屋的西式中文句子寫成的大著來,讀這兩部書當不會痛感閱讀能力低下,自責理論水平淺薄,甚或懷疑到自己的國籍上。書中諸篇論文,不借助時髦的理論,似乎也不懷著要扭轉乾坤的救世宏願——比如把“西方中心”打翻在地,舉起“中國”的大旗,或是發動一場“範式”大革命——卻實實在在地通過新材料、數據和深入的洞見,提出了理解中國的諸多新的思路。因分屬各篇,我試圖按內在聯係,做一點淺述。

很長時間以來,受革命話語的影響,我們一直自然而然地相信,中國問題的核心是農民問題,而農民問題的核心是土地問題,從孫中山比較溫和的“耕者有其田”,到毛澤東比較激烈的“土改”,都一直把土地所有製的變更作為社會變革的中心。斯大林在《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中指出“封建製度的基礎並不是非經濟的強製,而是封建土地所有製”,人們也一直相信,隻要土地問題得到解決,中國的問題就解決了一大半。秦暉在《農民中國》論文集中開首的一篇《關於農民問題的曆史考察》中的研究則指出,圍繞土地所有權產生的矛盾,並不是中國曆史上的根本矛盾。中國曆史上的農民起義,少有為爭奪土地而起,而大都是因為反抗官府欺壓,“曆代農民戰爭主要爆發在自耕農為主的地區,而在租佃率較高的地方(如明末的江南)反而罕見”。

秦暉的這一發現,可能足以改變很多既有的觀點,以致我2004年4月在耶魯大學聽史景遷教授一次學術演講的時候,他就專門提到秦暉的名字,轉述了這一觀點。事實上,就是在二十世紀前半葉的中國革命中,這也是一個顯而易見的規律,曆史上中國北方多自耕農,南方多佃農,然而革命卻是由北方紮根後席卷到南方的。我想,對土地關係的再認識,可以促使我們重新思考整個中國社會的基本矛盾和重新關注“非經濟的強製”。其實,秦暉所認為的農民/地主的租佃關係並不是要害,在費孝通的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出版的經典名著《江村經濟》中,完全找得到實證的例子。在費孝通筆下,農民和地主之間實質上是一種相互依賴的經濟關係,地主為了維持這種關係,還常常允許農民緩交地租,農民因為不交稅而被關押,地主還會把他保釋出來——當然,這不是地主仁慈,或“階級鬥爭熄滅”,地主需要人幹活,就像房東(在英文地主和房東都是landlord)需要房客交房租,有時也不免寬限幾天一樣。甚至可以說,正是因為地主在農民家庭和國家政權之間起了一種緩衝作用,使得“租佃率較高的地方”農民戰爭反而罕見。畢竟,地主和農民之間並沒有絕對的強製關係,而國家和農民之間則完全存在附屬和強製。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孫中山提倡“耕者有其田”,但他基本是從經濟而不全是道德角度提出的。因為孫中山認為,隻有改變私人大量占有土地以及投資於土地的現象,才有助於將把社會財富從土地的束縛中解放出來,轉而投注到工商領域,促進實業發展。

這樣一來,我們看待整個曆史上的社會革命的角度就不應該集中於農民地主的階級關係,而集中於國家政權和國民(在過去當然是農民)之間,即“官”和“民”的互動,要探討的問題,不是階級關係如何左右曆史進程,而是國家究竟以怎樣的形式在實施對農村基層社會的控製。秦暉在《傳統中華帝國的鄉村基層控製——漢唐間的鄉村組織》一文中又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他認為,以為曆史上中國的鄉村基層社會是一個個的大家族構成的宗法社會是站不住腳的。在對漢代和唐代的若幹出土史籍以及敦煌文書進行分析後,秦暉指出,在中國的傳統村落中,姓氏是非常多元雜處的,構不成大家族統治的情形,所謂的宗族組織和宗族觀念都是很淡薄的。另外,家族統治也並非中國獨有,在中世紀歐洲同樣存在。這又使我們對原有的、以為古代國家政權在縣以下實行“自治”,依靠家族實行社會控製的觀點起了疑問。秦暉在《“大共同體本位”與傳統中國社會》一文中,以“大共同體本位”來描述大一統的國家統治,指出這種統治是建立在打破原有的小共同體之上的。於是,中國人看起來在小的社區中擁有了相當的“自由”,但事實上卻被“大共同體”更加嚴格地控製起來。除了行政控製外,在此我想以葛兆光教授的《屈服曆史及其他:六朝隋唐道教的思想史研究》為例做點補充。葛兆光指出,在唐代,國家權力已經對宗教進行了嚴格的“製度性控製”,寺觀的數量、僧道的數量都由政府管理,“國家對宗教擁有絕對的權力”。

從這裏向前一步,我們可以思考一個問題:如果國家和民眾的矛盾更為基本和直接,那麼它就不會因為土地所有製的變更、家族的崩潰而改變,即使重新分配了土地,農民和國家的矛盾也還是存在的,真正需要解決的,是農民作為國家公民的權利問題。這樣一來,經典論述中關於秦代以後“土地私有製”和“地主階級的統治”的曆史分期論可以換成專製國家政權的建立,以及其在空間上的延伸和時間上的延續,乃至它與民眾之間的持久矛盾。“土地革命”可以一勞永逸地帶來翻身和解放的神聖外衣,豈不是該被剝掉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