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曆史和現實的交戰(2 / 3)

脫離了具體個人價值的群眾是盲眾。“文革”中群眾運動釋放的能量是巨大的,但卻是曆史的破壞力量,而不是建設力量。群眾並不具有天然的正義性和合理性,正如多數並不一定正確一樣毋庸諱言。群眾運動很容易淪為集體無意識,成為貫徹個人意誌的工具。“文革”中的群眾運動,特別是早期的群眾運動,不是善的噴湧,而是惡的爆發,根本不是馬克思所說那種“人民在自己的運動中創造曆史”。今天有人借群眾積極參加了“文革”來為“文革”尋找合理依據和正義性,實在是偷梁換柱。群眾是一個高度集合高度抽象的概念,毛澤東對此了然於胸,他永遠和群眾站在一起,就永遠具有天然的正義性。麵對領袖,你也許可以質疑,但麵對群眾化身的領袖,你能表示懷疑?但群眾是誰?誰見過群眾?脫離了一個個活生生的具體個人,脫離了現實生活中的你、我、他,群眾便成了一個隨時可以抽空、隨時可以利用的政治符號。很多具體的人幾乎都曾經在內心深處質疑過“文革”,也不乏個別的小型群眾組織提出過和“文革”不同的聲音,可是,這些質疑和聲音淹沒在群眾的汪洋大海中,顯得那麼的不“群眾”,顯得那麼的不和諧。

一句話,真正的群眾是由一個個有獨立價值、獨立頭腦的人組成,脫離了這一點,一群人集合成的“眾”,哪怕他們是十億人,也僅是個人意誌的祭品而已。真正的群眾運動應該是建立在個人獨立意識覺醒的基礎上,應該有一個由自發內在思考到自覺的政治訴求的邏輯過程。上個世紀一百年間,無數次人山人海的“群眾”聚集在天安門,顯示出他們巨大的力量,但能真正稱為推動曆史的群眾運動者,可謂少之又少,一次是1919年的“五四”運動,一次是1976年的“四五”運動,兩次而已。獨這兩次,無導師號召,無組織發動,無事先彩排,群眾自發也。

毛澤東理想中的統治模式是他繞過龐大的官僚係統,直接領導廣大群眾進行偉大的社會主義試驗。他極為憎惡享有特權的官僚體係,因此發動群眾起來摧毀這個把自己和群眾隔離開來的僵硬製度,創造出一個“人民國家人民管”的理想社會。有論者認為這是“文革”最豐厚的曆史遺產。

官僚主義是一種曆史性、世界性的普遍現象,防止官僚集團成為一個淩駕於人民之上、與民爭利的特權和利益集團,這無疑是很多人懷念“文革”的重要出發點。表麵上看來,人類曆史還從來沒有過一個政權的最高領袖發動人民起來反對自己一手締造的官僚係統的先例,這確實是一場巨大的試驗。建國以來沿襲蘇聯黨政體製,事無巨細,無所不管,乃至包括老百姓的遷徙、居住、死亡等。從中央到地方,從企業到事業,都有龐大重疊的各種組織。這個官僚體係形成的根源正在於政府要對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進行嚴密的控製。沒有一個龐大的官僚體係,無法實現這種體製的正常運轉,因此隨著控製領域的不斷擴展,必將導致公共權力和公共機構隨之不斷擴張,結果控製成本不斷上漲,最終導致公共機構自身的膨脹和特權化。“文革”中各級黨委陷於癱瘓,人們獲得了對各級官僚無限自由的監督權,甚至可以直接推倒重來,然而帶來的代價是社會運轉的全麵癱瘓,在傳統政治體製下不可能解決既要保證社會體係正常運作,又要防止官僚係統特權化的兩難困境。毛澤東屢次出麵製止“文革”衝擊軍隊、衝擊高級黨委,包括屢次讓鄧小平恢複工作,其內在矛盾正源於此。

要防止官僚係統集團化、特權化即異化,必須充分依賴人民的自由同意,按照法製來產生、更換、製約和監督公共權力。政府運作思路要從當運動員退後到隻當裁判員,要從對社會的全麵控製轉變為有限控製,要有所為,有所不為。靠轟轟烈烈、沒有法製製約的群眾運動來防止官僚體係腐敗,其思路是緣木求魚,其結果是聾子治成啞巴。毛澤東本人天縱英才,知識淵博,但一生最大的缺陷就是沒有親身考察體驗西方國家政治製度的合理因素,因此他反官僚主義的思想武器是巴黎公社式的大民主,是無政府主義思想的一次實踐。這一試驗無疑不可能解決官僚係統特權化的痼疾。因此,在傳統社會體製下,要實現對社會的全麵控製,又要繞過實現控製的基本媒介——官僚體係,這是一個無法解決的課題。

群眾運動脫離了個體的真正自覺意識,大民主就與真正的民主背道而馳。判斷“文革”中的“大民主”是不是真正的民主,要對民主有起碼的了解。民主不僅是一種政治運作規範的工具理性,更是一種應該追求的價值理性。它不僅僅是保證全體公民權利(不管是少數還是多數)的一套遊戲規則,更是人們追求的一種生活方式、價值理念;它不僅僅是手段,更應該是目的。民主是為了保證全體公民最大限度自由的實現,它的實現形式必須靠法製來落實,所以衡量民主的一個基本標準在於公共權力的運作是靠人治還是靠法治。民主製度下人民的權利是天然擁有並得到法律保護的,而不是什麼聖人和領袖恩賜的。民主並不消滅異端,而是容納異端。民主當然反對少數人靠資本或者權力對多數人的壓榨剝削,但也反對多數人借口“公意”對少數人的暴政——因為多數人的暴政說穿了還是少數人的暴政,綜觀人類曆史,從來也未曾出現過多數人的暴政,隻有少數人甚至是一個人的暴政,曆來所有專製者都把自己裝扮成人民利益多數利益的守護者,如希特勒、薩達姆、斯大林等無不如此。

反觀“文革”“大民主”的實驗,與民主精神的實質相去何止道裏計!表麵上看人民似乎擁有空前的自由,比如鳴放,比如批判,比如監督各級官僚,比如串聯。但仔細分析一下卻並非如此。

從來源看,這些“民主自由”無一例外都是“文革”領導小組和毛澤東賦予的,號召則有,禁止則無。是我替你做主,而不是由你自己做主;是外在權力的允許,而不是內在自發自覺的享有。

從享有這些恩賜的“民主自由”的主體看來,隻有根正苗紅、出身好的“紅五類”才享有這些所謂的民主權利,而近百萬被打倒的知識分子、上千萬的“地、富、反、右、壞”及其家屬不要說擁有這些權力了,連依據法律為自己申訴和辯護的權利也被完全剝奪。而真正的民主無疑是針對社會全體成員的。

從這些“民主權利”運作的範圍看,是十分狹隘的,根本不能逾越階級鬥爭的範圍,除了擁有持續“造反革命”的自由外,正常安排自己工作、學習、生活、思想、言論的權利被剝奪殆盡。這根本不是讓人民自己決定自己命運的民主權利,而是由上麵安排,隻能奉行不能僭越的一套行為桎梏。

從這些民主的實施途徑看,民主權利體現為必須在法律約束的範圍內活動。“文革”時期的所謂“大民主”則是對社會主義法製的極大破壞和踐踏,法紀廢弛,整個社會秩序失控。國家主席劉少奇手拿憲法為自己辯護,卻遭到紅衛兵語錄本雨點般的敲打。因此,失去法律規範的“民主”隻能是殘酷的暴力專政。

有人說,“文革”時期人民群眾獲得了空前的言論自由,其實完全是對言論自由的誤解。以所謂大批判為主要形式的言論自由並不是真正的言論自由,而僅僅是宣傳“文化大革命”的自由,實際是言論的專製。言論自由的實質是保護人民自由發表真實意見的權利,包括發表錯誤言論的權利——隻要這些言論未侵犯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我堅決不同意你的觀點,但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伏爾泰這句名言迄今為止仍然是言論自由的最完美詮釋。但,反觀“文革”時期的言論自由,其實隻是機械背誦社論和領袖語錄的自由,哪裏能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一個民族連說真話的權利也沒有了,連自由思考的權利也被剝奪了——今天竟然還有人說這是言論自由的偉大實踐!再比如,宣傳時要特別注意用詞造句,一個用詞不準不當、一次喊錯口號、一次舉錯手就可能使一個革命積極分子迅速淪為破壞“文化大革命”、惡毒攻擊偉大領袖的現行反革命——因為喊錯口號、舉錯手等而鋃鐺入獄的例子舉不勝舉,可參看馮驥才《一百個人的十年》一書。這和受法律保護的真正言論自由可謂背道而馳。

通信秘密是民主社會的基本私權,早在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就規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但“文革”期間因為私人通信被好友、戀人甚至丈夫揭發而慘死的也絕不僅僅是李九蓮等幾人。實際上自胡風私人信件作為他反黨集團的證據以來,憲法規定的私人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的條款早已經蕩然無存。一個連私人通信秘密都不能維護的特殊曆史時期,一個私人空間被極度擠壓的荒誕十年,距離真正的民主自由是何等遙遠!

總之,“文革”期間這些鳴放、批判、監督根本不是什麼公民享有的自由權利的實現形式,而是消滅“階級敵人”,改造全民思想的手段而已。

(四)

毛澤東確實曾經十分醉心於實現中國的工業化,為此曾經多次走到前台,親自指揮工業化建設。但經曆過“大躍進”的失敗之後,毛本人也不得不承認自己搞經濟“某些地方違背了規律”。七千人大會上,毛澤東說:“地方有責任,中央也有責任,直接的責任歸我,間接的責任我也有份。”

先看幾個數字(以下數字均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該書經濟數據出自《中國統計年鑒》):“文革”十年平均每年經濟增長率為百分之七點一,低於1952年到1966年的百分之十。即使是百分之七點一的增長速度在當時世界上也是少有的。但使我十分困惑的是有以下幾點:其一,《國史》後邊又稱1966年工農業總產值是兩千五百三十四億元,1976年增加到四千五百三十六億元。不知道寫書的人有沒有學過函數:如果增長率是對的,連續十年平均增長率為百分之七點一,那1976年經濟總值應該是五千零三十一億元,而不是四千五百三十六億;如果總值是對的,那經濟增長率應該是百分之五點九,而不是百分之七點一。是不是按可比價格計算的?要是按照可比價格計算,1976年的數字應該比五千零三十一億還高得多才對,這是因為紙幣的購買力逐漸有所下降才符合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其實,過來人都清楚,“文革”期間通貨緊縮才是事實,在此隻能懷疑數字的可靠性。其二,該書以下又有其他數據:十年中職工平均工資反而下降了百分之四點九!經濟連續十年平均增長了百分之七點一(職工收入反而下降)這是世界任何國家經濟發展都未出現的情況!出現這樣的奇跡,主要是因為超強度的高積累和低消費維持工業的高投資。《國史》中談到這一點時,舉出1971年積累率為百分之三十四點一,其強度之高,恐怕在人類曆史上也是僅見的。如此高積累,自然難怪工農群眾幾十年不漲工資了。對於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文革”期間經濟增長數字,一向有不同的看法。筆者曾經看到,有人稱1950年到1980年中國經濟增長率在世界上僅略低於日本、原西德等國。對此說法,筆者並非專業人士,隻以外行的身份說這樣一個事實: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中國經濟總量和日本經濟總量相當,到2003年中國經濟總量也僅是日本的三分之一強,而且最近十年日本經濟幾乎處於停滯中,而同期中國經濟則持續增長。因此,不難對所謂的經濟高增長打個問號。

官方公布這十年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五千億元(薄一波說是損失八千億),而1949年到1979年三十年的基建總投資才六千億人民幣。這是什麼概念?三十年中前二十年的積累幾乎在“文革”中折騰殆盡!如果說還有什麼家底,也是十年中以世界最高的積累率換來的,是以人民長期的巨大犧牲換來的——而且還是低效率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