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哲學、宗教神學大全(1 / 1)

意大利阿奎那神學體係的建立者

背景介紹

阿奎那生活在基督教鼎盛的時代,這是一個需要論證,而不是需要懷疑的時代。當時的教階製度、哥特式建築、經院哲學已經有了充分的發展,神學所麵臨的各種問題都已經提出並且議論過了,而且,教階製度、哥特式建築、經院哲學還沒有顯露出衰敗的跡象,人們對搭積木式的係統化思維還懷有濃鬱的興趣,這一切為阿奎那的成就奠定了深厚的基矗

名著概要此書是基督教自中世紀以來最重要的教學基礎,是必讀的古典書籍。它是把神學的知識加以論證和係統化的書籍。共分為三個部分:第1部分論述了上帝。第2部分論述了人的行為,第3部分論述了基督。此書以亞裏士多德式的邏輯,從哲學的認識論、本體論的角度,深刻地闡釋了上帝、靈魂、道德、法和國家。

阿奎那的政治思想集中體現在《神學大全》的法律篇中。十三世紀亞裏士多德哲學的介紹給西方神學界以革命性的影響,迫使他們承認自然秩序和自然理性的自立性和自主性,自然世界包括政治社會被賦予相應的獨立地位,哲學和科學的獨立地位也被承認,當時的神學與這種自然知識相協調。

在政治社會中,它意味著,政府有保護和平、維持生計、維護美德的存在價值;社會好不好與教會沒關係,兩者是互補的。

阿奎那為此提出了自然法的概念,它提供政治社會所依賴的基本道德準則,市民法由國家的統治者發布,以及用於教會內的神法。

阿奎那與希臘思想家一樣,認為通過理性發現人,人們能發展出一套道德規範;滿足和實現了人類潛在需要的道德就是好的,因為它使我們更像人。

阿奎那認為,市民法應受自然法規範,政府的功能就是在不同的環境下將道德規則體現在具體政治行為中。他承認,在用法律提高公民道德水平上的有缺陷的,因為公民法由公民製訂,而多數公民道德上又是不完善的,因而這種法律隻能戒除較為嚴重的惡,並因此戒除了多數的惡,而用法律提高公民道德水平是個漸進的過程。

阿奎那還認為,如果市民法不與道德法相符,它就沒有效力。

在理論上,阿奎那與密爾在道德與法的關係問題觀點對立,但在實踐上,兩者區別並不很大,阿奎那將市民法嚴格界定於防止使人類社會不能保持的行為,而對人的個人道德並不直接幹預。

阿奎那認為,公民法來自道德法而與教會無關,更有甚者,他把權力歸於人民代表的讓渡。

阿奎那區分了三種政體,並認為,三種政體的混合最為理想。

閱讀指導在《神學大全》中,阿奎那成功地抹殺了亞裏士多德學說中的唯物主義和辯證法的東西,利用其中僵死的唯心主義和形而上學的東西來論證天主教的教義。他通過中世紀那種典型的純粹形式主義的論證方法,把天主教的全部教條,從上帝、天使直到魔鬼,編纂成為一個龐大的體係,對法律、道德、國家、經濟等問題的論述也統統納入了這一神學體係。《神學大全》因而變成了一部中世紀天主教官方思想體係的獨特的百科全書。

作者簡介

阿奎那(1225-1274年)是中世紀經院哲學的哲學家和神學家,死後被封為天使博士或全能博士。他生於意大利的洛卡塞卡堡,該城堡是阿奎那家族的領地。阿奎那家族是倫巴底望族,與教廷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都保持著密切關係。托馬斯·斯5歲時被父母送到著名的卡西諾修道院當修童,父母希望把他培養成修道院長。1239年被革除教籍的弗裏德利克二世派兵占領並關閉了卡西諾修道院,托馬斯·斯進入那不勒斯·斯大學學習。在這裏接觸到亞裏士多德的形而上學、自然哲學與邏輯學著作,並於1244年加入多米尼克修會。修會計劃把他送到波洛尼亞的總堂深造,但在半路被他的兄弟劫回家囚禁。1245年他擺脫家庭控製,被修會送到巴黎的聖雅克修道院學習,直到1248年大阿爾伯特在科隆開設大學館時,他才隨之來到科隆繼續學習。在大阿爾伯特的推薦下,1252年秋托馬斯·斯進入巴黎大學神學院學習,1256年春完成學業。他是自然神學最早的提倡者之一,也是托馬斯·斯哲學學派的創立者,成為天主教長期以來研究哲學的重要根據。他所撰寫的最知名著作是《神學大全》。天主教教會認為他是曆史上最偉大的神學家,將其評為33位教會聖師之一。因其觀點摻雜了過多的亞裏士多德主義而曾受到過教會的嚴厲抨擊,但還是憑借著在神學方麵的高深造詣以及數量龐大的著作而獲封聖徒。阿奎那一生著述頗豐,主要有:《箴言書注》、《論存在與本質》、《論自然原理》、《論真理》、《波埃修<論三位一體>注》,其代表作為《反異教大全》、《神學大全》。他對亞裏士多德《形而上學》、《物理學》、《後分析篇》、《解釋篇》、《政治學》、《倫理學》、《論感覺》、《論記憶》、《論靈魂》等都有研究。